第9页
陶瓷杯磕碰底盘发出的脆响,让他下意识地停下手中的动作,抬起头来。
穿着女仆装的少女有些结巴道:
“米诺先生,茶水凉了,我换掉了……”
“谢谢。”
他微微一笑,下眼睑便跟着往上眯了眯。那双在灯光下变成金绿色的浅色眼睛,流淌着清澈而欢悦的色泽……
她不自禁地跟着笑起来,又忍不住道:
“……还请早点休息。”
“好的。”
他顺口应道,就像所有主人都会说的客气话。但是他在低头继续阅读报纸的时候,对她伸手揉了下眼睛。
女仆端着旧茶水出去,轻轻地带上门。
苏试将剪下的报纸一一塞进那本牛皮封的相册本里。
他又顺着那根银色的书签绸带打开其中一页,剪报上是一辆奢华的马车,漆黑的车身并没有多少装饰,只在一侧烙着银色的家族纹章。黑色的天鹅绒窗幕飘动,却没有泄露出丝毫的亮光,仿佛这是一辆冥王乘坐的马车,在黑夜中奔向幽冥地府……
一只修长的手,抚读过照片下的几行小字:
「……薛西斯公爵的马车才算是最顶级的低调奢华,几乎每个宴饮日,你都能在阿芙洛大街看到它如一道疾风般掠过,将歌德广场、莎莉曼大酒店……一一甩在身后。」
如果接下来的开场,会成为《绯色的夜城》这本小说的开头的话。
他一定要在扉页写上:
「谨以此献给我的旧日恋人,阿托莎。」
[1]假装波斯语是梵派尔星球语系列,据我用谷歌翻译观察,波斯语里“他/她”相同,但“它”写法为“???”,所以物和人的第三人称代词不同。这里可以看做酒店经理根据主角说的话自动认为指的是女性的她。
第五章 :宴饮(上)
宴会已经开始了。
莎莉曼的铁门向两边敞开,音乐声和银色的筵席就像清澈优美的绯色丽河水流淌而出,遍布整个前庭。
不时停到铁艺大门前的低空悬浮汽车,吐出一两对结伴的血族男女,又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走过铺满鹅卵石的道路,穿过两边的楸树,踏上三级台阶,就可以成为其中一员,投身于宴饮之中。
携手的男男女女在这里来来往往,欢声笑语。
一个银架搭上半空,七个荷叶般圆形的银色舞台高低错落,每一片银色的“荷叶”上都有一个戴着假面的人在跳舞……
银质方桌摆放在草坪上,每一个桌上都搭建着两座水晶玻璃杯塔。穿行的人类侍从将托盘上的一瓶瓶冰镇“玫瑰水”——血族称呼血液为“玫瑰水”——从杯塔高处倒下,暗红色的液体斟满最高处的水晶杯,然后流溢着一层一层灌下去……
血液在银桌上流淌,弥漫开镌刻着的破碎的玫瑰花纹路。
宴会大厅的玻璃门在辉映着金光,裙摆在暗红色的地面旋转着扩散,簪满乌黑的盘发的白色羽毛的影子拂过香槟色的墙壁,在璀璨如洗的落地长窗上清晰地倒映……
有两个室内乐团轮流拉弦奏乐。
萨克斯、大小提琴、古吉他、大鼓……种类繁多,相同的曲目也可以随时换种风格演绎。
“玫瑰水”的香气和花香交杂,随着舞动的人群浪潮一般浮动……
“粗鄙,庸俗。”
巴兰撤掉眼前精巧的银质望远镜,悬浮商务车自动闭上玻璃。
一辆接一辆的黑色长款商务车相继停在莎莉曼酒店前的阿芙洛大街旁。车门齐刷刷地打开,走出一帮无论是身高还是重量都格外出类拔萃的血族壮男。
这些人无一例外地都是苍白肤色,黑发黑眸,穿着统一的黑色西装。
“你是想让人砸了这里吗?”
路易停下车后探脸对巴兰道,“你待在这里,我带人冲进去?”
“蠢货,”巴兰透过墨镜上空,嫌弃地看着路易,“我是巴兰西西拉,高贵的巴兰西西拉!你以为我是混混头子吗?!”
巴兰点了两下车窗,漆黑的玻璃降下。他伸出手,用手背拍了两下窗外血族壮汉的肚子,说道:
“你以为我为什么找来这么一大群人?你以为我为什么专门找这么壮的血族?”
“……”
路易问道,“……为什么?”
“当然是,”
巴兰的手指向着宴会的方向一指,“吃穷他!”
*
琴弓与琴弦缠绵一曲《如歌的行板》。随着舞步的旋动,头顶的水晶吊灯也随之光晕流转。一对对舞伴在悠扬的曲调中揽住彼此的腰肢,高跟鞋柔情似水地抚摸过地面。
一只浅金色的手抚上二楼的白玉柱围栏……
苏试站在楼上俯瞰着一楼的宴会大厅,女士们争奇斗艳的裙摆忽而像海浪涌动,忽而像花朵在瞬间绽开……长长的头顶装饰羽毛就像花蕊在风中晃动。
在他面前显示着没有人能看见的金色文字:
「剧情进度:1/7 好感度:0/100 道具:无」
在原著《绯色的夜城》中,米诺范作为男主哈鲁薛西斯的情敌出场,致力于抓住时机撬男主墙角,他和女主阿托莎尤迪特(结婚后改名阿托莎薛西斯)曾有过一段旧情。即使苏试不准备在男主头上种草,情敌这个身份也是无论如何都跳不开的。隐瞒这一点接近男主,只会将其变成不定/时/炸/弹。再加上身份不明的另一位“竞争者”的存在,继续男二的原人设,维持剧情走向,以不变应万变才是最好的选择。何况原著对男二的着墨不多,虽说要维持剧情走向,苏试发挥的余地却还很大。两个人既然都以“争取男主好感度”为任务,必然是早晚要碰面的,如果他以情敌身份出现,即使接近男主,也不容易被“竞争者”认出。一旦对方有所行动,他也可以在对方“变”的时候伺机而变,从而将自己完全地置于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