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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卡曼妮道,“已经习惯了,哈鲁知道我不介意的。”
哈鲁薛西斯站起来,走到窗那边,点燃雪茄,抽了一口。
卡曼妮看着阿托莎道:“您真是美丽非凡,看上去很像去年《Blood》杂志上选出来的美人‘卡莉法内罗’,如果你把眉毛再描得浓一点……”
卡莉法内罗,《Blood》评选的第三位美人——就像福布斯财富榜一样,《Blood》会自顾自地每年都评选出最美的三位美人,作为贵族,当然是要对此不屑一顾的,但《Blood》以发掘美人而闻名,在贵族中也有一定的知名度——第一位美人,自然就是眼前的卡曼妮女士。尽管她美得不端正,但哈鲁薛西斯至少不会眼瘸。
阿托莎冷冷道:
“如果您是想告诉我您比我美,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您还有什么别的要说的吗?”
卡曼妮笑了一声:
“看来无需我多说,你也知道哈鲁并不爱你啰?”
阿托莎闻言笑起来:“是吗?”
“我本来已经死心了,我想,好好祝福他吧,卡曼妮,后悔有什么用呢,他已经有了新的开始……但是,那天晚上,当他为我擦去泪水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并不爱你——至少没有像以前爱我那样在爱你。”
阿托莎转脸问薛西斯道:
“你不爱我吗?”
“不爱到想跟你结婚。”薛西斯用低沉的嗓音回道。
“他跟你订婚是因为我不想结婚,我那个时候还很害怕结婚,现在你们联姻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他想反悔也不行了。”
阿托莎突然道:
“哈鲁,上次在加百利珠宝大楼的时候,我记得遇到一个人让我把不想要了的红色波点小蝴蝶结寄给她……我突然想不起来她是谁了。”
她转脸看向哈鲁薛西斯:“你当时在我身边,你还记得吗?”
哈鲁薛西斯简要地道:“你的表妹,你叫她‘小斑点’。”
“我今天试衣服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当时看到的一串柠檬黄珍珠很配我的裙子,我记得那上面还有一只小猫咪,可惜只看了一眼都不记得……”
“ ‘蜜语’珍珠,”哈鲁薛西斯道,“待会儿叫比斯特去买吧。”
卡曼妮道:“为什么不全部买下来呢,把合适的都买下来,这样也不会想要用的时候却没有了呢。”
阿托莎惊讶道:“全部买下来?这是有钱人的什么时髦吗?”
卡曼妮道:“当初我看上了美杜莎的包包,选择困难的时候,哈鲁可是帮我把一整个店的包都买下来了呢。”
阿托莎望向薛西斯道:“你会希望我把那些首饰全部买来摆在家里吗?”
薛西斯夹开雪茄烟道:“我不喜欢住在杂货铺里。”
阿托莎转脸对卡曼妮微笑道:“我是买珠宝的客人,而不是贩卖珠宝的商人呀!我不需要搞批发的嘛。”
卡曼妮也微笑,但是表情不太好看:
“自从哈鲁和你试婚后,就开始有他缺钱的传闻了,我想可能是因为男人在谈恋爱的时候和结婚的时候的会有不同的消费观?比起以前来,哈鲁真的是居家很多了呢。”
阿托莎鼓着脸,假装生气地道:“你为什么就一次也没有替我买过整个店铺的东西呢?”
哈鲁薛西斯走过来,揉了揉阿托莎的脑袋:
“因为不赶时间,你可以慢慢挑。”
卡曼妮的笑容停顿了,任何一个女人,在她为男人替她买下一整个店的包而感动时,却被告知纯粹是因为她选择困难让他等得不耐烦干脆全买节约时间的时候……心情一定会很微妙吧。
再这样纠缠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哈鲁薛西斯站在阿托莎的椅子后面,一只手抽着雪茄,另一只手搭在阿托莎的脸上。阿托莎则抓着他的手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每当她说了什么有趣的话,薛西斯就轻揉她的脸,但他看着卡曼妮的眼神却暗含警告。
卡曼妮勉强说了几句中规中矩的客套话就告辞了。
等卡曼妮一走,阿托莎就甩开了薛西斯的手站起来,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去。
如果是原本的阿托莎会怎么做的?提着裙子踹他一脚,说一句“你真令我厌恶”。
但是她拿捏不好分寸,这样做就太冒险了。
阿托莎走进自己的卧室,坐到梳妆台边,薛西斯跟着进去。
“阿托莎……”
“你想说你和她什么都没发生吗?”
“不是。”薛西斯道,“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我以后结婚了,我会只爱我妻子,并对她保有绝对的忠诚。”
——他认为婚姻并不是一场有关于爱的艺术,而只是一门管理与经营的技术。
阿托莎很想问他:言下之意就是结婚之前你要浪个够是吗?
但是她真的是快被薛西斯搞疯了——她需要的不是薛西斯的忠诚,而是爱!可是爱难道不是包含了忠诚吗?结婚前不忠诚,结婚后马上忠诚?结婚前不爱,结婚后马上爱???
阿托莎心想,我现在到底该给自己一个什么定位?
当然,她不能对薛西斯弃如敝履。既然薛西斯已经对她有了51好感度……感情这种东西是需要回应的,不然就容易疲软,所以阿托莎最好对薛西斯抱有60左右的好感度为佳。但也不能太高,要留下让对方追逐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