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险象环生
赤霄剑深深插入黑熊的肚子。赤霄剑当真是锋利无比,对于皮糙肉厚的黑熊,一剑下去,大半截的剑身都没入其中。
黑熊吃痛,暴吼一声,扬起两只前爪,对准刘秀的头顶狠狠拍打下去。
刘秀顾不上再去拔剑,只能舍弃赤霄剑,全力向旁闪躲。他的头是躲了出去,不过动作还是稍慢了半拍,黑熊的一只熊掌,重重拍打在他的左肩。
嘭!随着一声闷响,刘秀身子后仰,向后连连翻滚,直至他的身子撞在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才算停下来。他感觉嗓子眼发舔,一口老血涌出。
他紧咬着牙关,将这口老血又吞了回去。黑熊的肚子上还插着赤霄剑,咆哮着向刘秀冲过来。刘秀躺在地上,浑身的骨头如同散了架子似的,已然站不起来。
眼睁睁看着黑熊冲近自己,张开那张血盆大口,要向自己的脖颈咬来。
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刘秀,突然一挥手臂,一支弩箭从他的手腕处飞射出去,正中黑熊的右眼。
噗!黑熊疼得发出一声犹如炸雷般的嚎叫,爬地的身形再次站立起来,仰天嘶吼了好一会,声音才渐渐弱了下去,然后轰隆一声,庞大的身形轰然倒地,趴在刘秀近前不动了。
看着趴在地上,许久动也不动的黑熊,刘秀忍不住长长松了口气,紧绷的神经也随之松缓下来。他躺在地上,缓了好一会,才依靠着石头,慢慢从地上坐起。
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的伤口,有几处又渗出了血丝。他轻叹口气,目光再次落在面前的黑熊身上,现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今晚他不用饿肚子了,起码有熊肉可吃。
熊肉并没有多好吃,很膻,如果能吃惯膻味,熊肉还勉强可以下咽,但不要细嚼,越嚼越酸。
另外,成年熊和未成年熊的肉也不一样,未成年熊的肉,十分松软,吃起来也相对可口,成年熊的肉要硬得多。
如果想把熊肉做得美味,那需要特殊腌制,对于现在的刘秀而言,他当然没有这样的条件。
刘秀又歇息许久,他才从地上慢慢站起身形,使出吃奶的力气,将趴在地上的熊尸翻了个身。
原本只插入熊体大半的赤霄剑,此时只露出剑柄在外面,而且还沾满了熊血。
刘秀费了好大的劲,才算把赤霄剑从黑熊的尸体里拔出来。他吞了口唾沫,低头看着熊尸好一会,还是用剑锋把黑熊的肚皮划开,将其来了个开肠破肚。
然后把赤霄剑放到一旁,刘秀强忍着不适,双手伸入黑熊的体内,将其下水一把一把的抓出来。
他在下水中翻找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熊胆。熊胆能清热解毒,能平胆明目,最最关键的一点,它有止血的功效。
刘秀看的书多,学识也渊博,自然很清楚,对于现在的他而言,熊胆能起到多大的帮助。
这头大黑熊的熊胆,比成年人的手掌还要大,刘秀双手捧着,做了好一阵的心理建设,用牙齿将熊胆咬了个破口,喝起其中的胆汁。
这第一口入嘴,刘秀就差点没吐出来,太苦了。即便是最苦的中药,恐怕都没有纯熊胆的胆汁一半苦。刘秀跪坐在地上,手扶着旁边的石头,发出啊啊的干呕声。
干呕了半晌,什么都没吐出来。刘秀把心一横,眼一闭,将整颗熊胆的胆汁都倒入口中,咕咚咚的灌了进去。之后,刘秀便一头扎进河水里,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足足折腾了一刻钟的时间,刘秀才算缓过来一些,这时候,他嘴里已经没有别的味道,只剩下苦味了。
他从水中回到岸边,拿起自己的赤霄剑,用河水仔仔细细的清洗干净,收剑入鞘。
他看了看自己刚刚脱下的甲胄,沉吟片刻,将其收拢到一起,用自己的大氅将其包裹起来,一并扔入河水中。
现在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也许自己还在贼军的控制范围之内,一旦贼军搜查过来,这些甲胄,立刻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正当他坐在岸边,看着黑熊的尸体,琢磨着该从哪里开始下手的时候,树林里再次传出沙沙的脚步声。
不会又来了一头吧!此时刘秀的感觉,当真是乌云罩顶,脸都快黑了。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最终,哗哗哗的从林子里一下子蹿出来十数人。
这些人,都是麻衣麻裤的装扮,衣服破旧,向脸上看,一个个皮肤黝黑,有的二十多岁,有的三十多,还有四、五十岁的。
看到这些人,刘秀不由得一怔,而看到刘秀,以及他旁边的那头开肠破肚的大黑熊,众人更是怔怔发呆,反应不过来。
还没等刘秀开口说话,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率先问道:“它是你杀的?”
刘秀抓起自己那件残破不堪的外衣,穿在身上,说道:“正是。”
“只你一个人?”青年瞪大眼睛问道。
刘秀向自己的周围看了看,很明显,这里只有自己一个人。
见状,众人都是满脸惊诧,难以置信地看着刘秀,上一眼下一眼地打量着他。
对于旁人来说,或许不觉得熊是猛兽,只有财狼虎豹才算猛兽。可对于生活在山里的村民而言,宁可自己遇到财狼虎豹,也不愿意遇到黑熊瞎子。
在深山老林里,再没有什么事能比遇到黑熊瞎子更可怕的了。
只一个人,竟然能把一头这么大的黑瞎子给杀了,而且看年纪,也就二十多岁,这人也太厉害了吧!
一名上了年纪的老者从人群里走出来,拱手说道:“这位壮士,我等都是本地平村的村民,不知壮士尊姓大名?”
原来都是村民!刘秀暗松口气,不过他还是没有报出自己的真实姓名,拱手说道:“在下姓金名禾,因失足落水,恰巧路过此地而已!”
他自称金禾,就是从刘秀二字中挑出来的。刘的繁体字中有‘金’字,秀中有‘禾’字。
“原来是金壮士,失敬、失敬!”老者含笑拱手说道:“老夫是平村的村正,名叫赵立。”
说着话,他又低头看了看大黑熊,说道:“这头畜生,已经在这一带伤了我村中数人,谁都制不了它,今日金壮士杀了这头畜生,可是帮了我平村的大忙啊!”
在场的十几名村民,齐刷刷地向刘秀拱手施礼,齐声说道:“多谢金壮士!”
刘秀连忙拱手还礼,说道:“村正和诸位太客气了,我亦只是出于自保而已。”
村正赵立看了看刘秀身上缠着的布条,说道:“我看,金壮士的伤也不轻,不如到我们平村,处理下伤口吧!”
“这……会不会太叨扰诸位了?”
赵立等人先是一怔,不约而同地都笑了起来。感觉金禾这个人,年纪轻轻,但却文绉绉的,身上带着儒士的雅气,还真不像个能独自杀死一头大黑瞎子的人。
老者笑吟吟地改口说道:“金公子太客气了!金公子杀了这畜生,就是我平村的大英雄,我们全村欢迎还来不及,哪里会觉得叨扰?”
“是啊,金公子帮我们平村除此大害,我们全村上下,都是感激不尽!”其它的村民也都纷纷热情的邀请刘秀。
刘秀当然不愿意一个人呆在这荒山野岭,现在可以去到村子里休息,再好不过。他拱手说道:“恭敬不如从命,如此,就多谢各位了!”
“金公子,请!”
以赵立为首的村民,欢天喜地的把刘秀领往他们的村子,至于那头大黑熊,被八名年轻的壮汉用四根木棍挂起,然后合力抬着,跟在刘秀和赵立的后面。
平村与河边只相距了两三里地,他们之所以赶过来,是听到了大黑熊的咆哮。村民们以为又有人遭到黑瞎子的袭击,着急忙慌的赶过来,是打算和黑瞎子拼命的。
没想到,他们听到的咆哮声,其实是黑瞎子临死前的惨叫,它已经被刘秀一个人给收拾了。
平村不大,全村只有二十户,不到百口人。平村的民村,主要是捕鱼和打猎为生。
这里距离无终县较近,平日里,村民们把捕到的鱼和猎物,拿到县城的集市去贩卖,换回粮食、日用品等物,日子谈不上有多富裕,但起码能做到衣食无忧。
跟着村民们进入村子里,刘秀立刻被赵立请到自家。
村正的家,要比普通村民的家大一些。赵立有三个儿子,都已成家,二儿子和小儿子已经搬出去住,赵立和大儿子住在一起。
大儿子名叫赵桂,是位三十多岁的憨厚汉子。
得知刘秀杀了祸害村子的黑瞎子,赵立一家人热情款待刘秀,还专门为刘秀请来了全村唯一的大夫。
这位大夫也是全能,四十出头,既能医人,也能医牲畜,所以他在村里,既是大夫,又是兽医,什么都懂一些,又什么都不精。
好在刘秀受的都是外伤,不是疑难杂症,而且自备了上好的金疮药,大夫过来,帮着刘秀重新上了一遍药,又重做一番包扎,就算完事了。
在赵立的盛情邀请下,刘秀暂时在村正家住了下来。作为回报,他打算把自己杀的那头大黑熊,送给了赵立。
赵立听后,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连说贵重,他收不起。
熊骨可做药材,也可做成骨器,像熊骨制成的戒指,在市面上价值不菲。熊肉、熊掌皆可卖给酒庄、饭庄,而且都不便宜,尤其熊掌,更是昂贵。
熊皮亦是达官显贵们喜爱的奢侈品,一块上好熊皮的价值,足够普通百姓家舒舒服服过两三年的。
所以说,熊虽然可怕,但熊身上却都是宝。这么大的一头黑瞎子,得值多少钱啊!
对于刘秀的赠予,赵立态度坚决,无论如何也不肯收。
这位老村正的品性,刘秀很是敬佩,最后,他拜托赵桂帮他处理掉这头大黑熊,把熊皮、熊骨、熊肉、熊掌,都拿到集市中卖掉。
至于换来的钱,他也没打算带走,而是想在他离开的时候,偷偷留给老村正。
刘秀在平村住了三天,身上的伤势,几乎是每天一变样,痊愈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这让平村的大夫都禁不住啧啧称奇,认为这一定是刘秀喝了一整颗熊胆的功效。
在他住在平村的第四天,刘秀正在屋子里午睡,忽听外面一阵嘈杂。刘秀从床铺上坐起,扭了扭身子的关节,正打算出去,突然,房门被人撞开,赵桂神色慌张地从外面跑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