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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样的乘客很少,大部分人还是很爱惜吝啬银钱的,但也没有一个杂役像凌枢重点关注的那个,半天一动不动,慢吞吞偷懒,若是被旁人看见告状上去,这份差事就甭想要了。
    岳定唐走过去,拍拍他的后肩。
    对方吓一大跳,整个人跳将起来。
    动作太夸张,连阿财都看出不妥当了。
    他有心在两位长官面前表现一下,疾步上前,拽住他的胳膊。
    “你方才是不是去过一等车厢的化妆室!”
    “没去过,我一直待在这里!”杂役十二摇摇头,连忙否认。
    “你袖子上沾到的是什么?”岳定唐问。
    十二低头看向自己的袖子。
    那里因为经常干活而染上一圈洗不掉的乌黑,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污渍之外,这里,还有淡淡的红色,不像血,倒像是女人的胭脂。”
    岳定唐指出来,可他语气越是轻飘飘,十二脸上的慌乱之色就越浓。
    “这是我不小心碰了汤汁的,洗不掉,哪是什么胭脂!”
    “是吗?”
    凌枢蓦地插进来。
    “我对女人胭脂最熟悉了,让我来闻闻,就知道你有没有在说谎了。”
    他吊儿郎当的调笑口吻没法让十二放松下来,反倒浑身紧绷,面露警惕。
    十二想要后退,却被凌枢拦住。
    他二话不说推开凌枢转身要跑,后者却闪身避开,更快一步抓住他的后领。
    动手挣扎间,餐车哐啷作响被踢向前面,碟碗接二连三碎了一地。
    乘客们被惊动了,纷纷循声望来。
    十二死命挣扎,手脚并出,却被凌枢直接扑上来牢牢按住。
    岳定唐则上前搜身。
    他很快有了发现。
    “这是什么?”
    岳定唐在十二贴身内衣的口袋里,找到了一包被手帕包着的金箔。
    金箔上面还有精雕,虽然灯光昏暗一时之间看不清雕刻何物,但精美华贵毫无疑问,也绝不是应该出现在杂役身上的东西。
    “这是你从死者身上得到的?看来人是你杀的?”
    “不是我!不是我!我只是帮忙清理尸体!人不是我杀的!”
    十二根本不经说,果然立马就嚷嚷起来。
    凌枢逼问:“那是谁杀的!”
    十二面露慌乱:“我、我不知道!”
    凌枢:“你不知道,那你就是凶手!到站之后,我们会将你连同赃物交给当地警察局,而真正的凶手将会逃之夭夭,你替他背锅,还很可能要被枪毙,值得吗?”
    十二带着哭音:“我真不知道他跑哪去了!我们上火车之前说好的,他杀人,我帮忙掩盖清理,帮他拖延时间,只要下了火车,他就走他的阳光道,我也立马卸了差事回老家!”
    凌枢:“但现在火车还没到站,你指认他出来,还来得及。你仔细想想,人可能藏在火车上哪个地方?”
    十二喘着粗气。
    他想不明白,自己仅仅是动了贪念,答应帮萍水相逢的老乡一个忙,怎么就变成杀人嫌犯?
    头顶的电灯晃得他眼晕,几乎生出幻觉。
    身下的火车轰隆震动,冰冷的木板半点也不舒坦,也许就像刚刚那具尸体躺在地上的感觉一样。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打了个寒战。
    “他、他应该是在第三车厢去了!”
    “带我们过去,你也许还有活命的机会!”
    十二不是南京人,他是东北逃难到南京来讨生活的。
    南京虽不比上海繁华,但毕竟是首府,南来北往,四通八达,想找份差事也很容易,十二辗转干了几年之后,才混上这份在火车上打杂的差事。
    若是他肯吃苦,嘴巴又能说道,再过几年,说不定就能升上车僮,也就是列车员。
    但这样的机会很宝贵,他每日辛劳,又要补贴家用,自觉苦得不能再苦,每每咬牙忍下,夜半凄凉。
    直到几天前,他在天津前往南京的列车上,认识了一个名叫斗笠的老乡。
    斗笠在十二被乘客为难时,帮他解了围,两人一来二去就混熟了,斗笠告诉他,自己其实是在等一桩买卖,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只要做了这桩买卖,从此之后海阔天空任逍遥,根本不用再看人脸色过日子,就算不能大富大贵,回老家置几亩良田,娶个媳妇也不成问题。
    十二动心了,一只脚就上了贼船。
    斗笠说的这桩买卖,就是杀人买卖。
    他接了个买卖,要杀一个人,从南京到天津的列车上。
    此人身上携带巨财,杀人还能顺便劫财,只要熬过火车上这段时间,等下了火车,立马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绝对如同大海捞针,让人再也找不到。
    胆小的十二想要退却已经来不及,在斗笠的威逼利诱下,他答应帮斗笠清理现场,藏匿尸体,拖延时间,而斗笠则会把死者身上的财物分一些给他,让他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在去三等车厢的路上,十二结结巴巴,将前因后果大致描述出一个轮廓。
    而凌枢和岳定唐则将这个轮廓大概还原出脉络。
    但整件事还有许多不明晰的阴影,需要他们进一步找到答案。
    嘈杂,窒息,烦闷。
    这是三等车厢给人的视觉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