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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星河眨眨眼:“唉,告诉你也没什么,那个骗子大腿前侧有一颗红色的小痣。”
“轰——”
林宇直脑海瞬间分崩离析,一手掐住大腿。
怪、不得怪不得啊。
让他试穿裙子。
裙子不是主要目的。
原来他离去世只差一颗痣的距离。
“不过说起来。”一惊未平,一惊又起,廖星河打量了他一眼:“他和你的名字还有点像呢!”
林宇直一颗心提到嗓子眼,吓得眼睛都瞪圆了:“什、什么像啊,怎么可能。”
廖星河笑笑,补充道:“不过你们的确不一样。
心又重新落回肚子里,林宇直抬手擦了擦汗。
讲真,他怀疑廖星河上辈子肯定是个哪吒,这么能闹海。
再这样被他闹下去,且不说廖星河能不能认出他,估计他也会主动负荆请罪跪在廖星河面前求他给个痛快。
“而且。”廖星河迷之自信:“我观察了,你看到小裙子浮现出的恐惧,旁人演都演不出来。”
擦汗的手一顿,敢信?
听见廖星河这么胜券在握的语气,林宇直生出一种想要告诉他事情真相的冲动。
廖星河眼里浮现笑意:“怎么,我说错了吗?”
林宇直嘴角慢慢抿直,眼睫颤颤,不惜用上敬语:“没,我就觉得,您是包拯在世。”
第10章 同寝
听到这个形容,廖星河笑得连眼睛都弯了一下。
说来甚奇,廖星河抿着唇不笑时,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可笑容一旦扩大,那双眼睛就会弯成月牙,卧蚕也非常明显。
廖星河道:“你很幽默。”
林宇直呵呵了一声,有气无力道:“可我觉得还是赶不上你。”
廖星河莞尔,没再说话,拧着袋子一步步上楼。
林宇直看了眼走在前面的身影,心有余悸地呼口气。
老天爷,万幸万幸啊!
不过,廖星河到底是怎么知道他腿上有颗红痣的。
难道是四年前穿裙子时看到的?
仔细想想……不排除有这个可能。
两人回到宿舍,廖星河将袋子放在书桌上,转身进了洗手间里。
听到关门拧锁声,林宇直拉直的神经才“咻”地松了一下,忙拧开矿泉水,猛灌了几口。
喝完后,摘下渔夫帽,在书桌前坐下,开始仔细梳理分析当前局势。
现在廖星河已经把他从“嫌疑犯”名单里解除了,但他依旧需要保持警惕。
——因为他和“骗子”不是相不相似的问题,而是同一个人的问题。
只要廖星河没有放弃找人的念头,他就时刻处于危险之中,根本无法尽情享受大学生活啊!!!
目前廖星河对他开启了友好状态,但这是因为他小时候受小裙子荼毒及不知道他就是穿裙子的人,如果知道了真相的话……想想那个画面,林宇直一阵激灵,不行,太血腥了。
他不能让梦想,呸,不能让恐怖照进现实。
他必须弄清楚廖星河心中对他有多深的恨意。
思及此,林宇直用大拇指关节心力憔悴地按了按眉心,他的人生好难啊,今年才十七岁,就要通过计谋活下去了。
洗手间传来一阵水声,林宇直手上动作一顿,闭上眼,深吸口气,再次睁眼,已经目若朗星。
廖星河从洗手间出来,手里拿着张纸慢条斯理地擦着,他道:“都五点多了将近六点了,你等我收拾一下,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你想吃什么?”
听听这自然而然的语气,全然将他当做善良正直的室友。
林宇直本想拒绝,主要是他今天经历了太多太多,再也受不的刺!激了。
但转念一想,吃饭正是闲聊的好时机,白白放过这次机会岂不可惜。
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吃顿饭而已,又不是吃砒!霜,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难道一顿饭还能将自己吃死吗。
于是权衡之下,林宇直咽回拒绝的话,改口道:“好啊。”
廖星河也没什么东西收拾的,就是将买回来的盆、牙刷、毛巾、漱口杯、纸巾等平日用的放到该放的地方,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了一双鞋换上,前前后后花了二十分钟,最后拿上钱包出门,差不多六点了。
这会儿阳光没中午强烈,但走在路上依旧闷热。
林宇直下楼时便默默与廖星河拉开距离,行走在五米开外,他们去了晋大学校外面的一条美食街,川菜炒菜干锅火锅烧烤小吃应有尽有。
这会儿正时吃饭时间,人非常多。
两人选了一家名叫鱼香干锅的,人相较少一点,也有位置。
寻到空余餐桌坐下,点好餐,廖星河起身去了隔壁超市,买了一包烟,两罐冰可乐出来。
“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就买了这个。”廖星河坐下,把烟放在桌上,将手里的可乐递给林宇直。
林宇直放下手机,接过可乐:“谢谢。”
廖星河似乎有点儿热,拿手扇了扇风,他将袖口往上折起来,露出漂亮的小臂线条,径自拆开烟,单手从裤兜里摸出打火机,点上,一套下来动作很熟练,带着几分利落帅气和属于青年的叛逆。
他吸了两口,才想起小室友还坐在对面,他问:“你不介意有烟味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