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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进城了

      兽首的相貌与李泽有三分相似,尤其是眼神,与李泽现在一模一样,绝望、癫狂、不舍、愤怒。
    很难相信这么生灵活现的一具狰狞兽首是由宴春秋这种虚无缥缈的气体构成的。
    兽首咧开巨口,匕首般大小的利齿密密麻麻,一往无前的朝着文化人撞去。
    文化人退一步,它便前进一分,退得越远,它就变得越大,直到变得遮天避日,逼的文化人无路可退。
    无路可退就只能硬上,文化人不敢藏拙,眼前的这具兽首给他带来的极大的压力,不是说完全不可力敌,但想全身而退无异于痴人说梦。
    “噗……”
    一口老血喷出,总算是抵消了兽首的进攻,但文化人现在的形象却全没了文化人应有的那种风雅与气定神闲。
    衣衫褴褛,披头散发,嘴角挂着血沫子,就这形象,到横店演死尸都不用化妆,最佳群演奖的得主非他莫属。
    文化人心里恨啊,原本这场与李泽的追逐战就像是“老鹰捉小鸡”般的惬意与悠闲,简直是一切尽在掌控,谁特么知道“小鸡”到了最后还能爆点?直接开大一套连招把“老鹰”打跑。
    “原来这小子在感受到死亡的威胁时,能爆发出超越自身数倍的力量,怪不得大老板要派我们三个人一起行动……”
    文化人叹了口气,终于明白了柳念之的“良苦用心”,任何人在挨了打,吐了血,生了气后都会不开心,尤其是面对元凶的时候,李泽放完那个兽首后就已经昏了,有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也有可能是因为突然爆发后的后遗症。
    可不管是什么原因,任凭他从天上掉下去都只有一种结果。
    “被人打吐了血还要下去救人,真憋屈!”
    拖着虚弱不堪的身体,文化人向下俯冲而去,在李泽摔死之前拉住了他,略微一检查,发现除了失血过多以外并没有其他的问题。
    男人吗,流点血算什么?
    “大老板叫你每天体验一次死亡的感觉,但今天就完成了,明天咱们再来过。”
    随意的找了个角落,把人往那一扔后晃晃悠悠的走了。
    根据他的经验,李泽这种伤势用不了多久就能康复,大家都是会飞的人,身体素质哪有那么娇贵,体内的造血机能全力运转,昏睡上个大半天就能满血复活。
    顶多就是这一身的血窟窿有点麻烦,但他才不关心有没有伤呢,死不了就成。
    找到了藏身在一边的老农和光头壮汉,把自己的亲身经历详细的介绍了一下,老农眉头深皱,因为他发现这个任务并不轻松,能把文化人打伤,那换成自己也是一样,麻烦,太麻烦了。
    而光头壮汉却眉开眼笑,乐的直拍自己那铮明瓦亮的大脑门,原来这小子不是弱鸡啊,不是弱鸡好啊,到时候自己还能多打两拳。
    三人商议了半天才决定好接下来的计划,为了能完成柳念之安排的任务,下一次行动的时候绝对不能单打独斗,那样风险性太高,就像文化人今天那样,要是那兽首的威力在大上一倍,最后倒霉额是谁不言而喻。
    因为是每天要叫李泽体验一次死亡的感觉,所以这难度要调整好,力气太小起不到作用,力气太大呢,又容易出问题,这其中的度要把握好才能有效果。
    要不然万一整急了,李泽三五天的下不了地,就违背了柳念之的初衷。
    ……
    “嗯……”
    沙哑的声音响起,李泽捂着脑袋从地上爬了起来,缓了半天后才发现自己状态还算不错,只不过身上有些虚弱,那些被爪子挠出来的血窟窿也开始愈合,伤口表面结了一层血疤,痒痒的很磨人。
    刚才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脑袋里面乱糟糟的理不清头绪,怀疑是柳念之派人干的,但又不是很确定,要是柳念之想下手,到底图什么啊?
    可在遗迹里面,貌似除了柳念之以外,也没得罪别人啊……
    原地休息了一会儿后,李泽瞄准罗鑫城的方向飞去,不管刚才那个攻击自己的人是不是柳念之派来的,独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终归还是太危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冒出一个人来。
    目前最好的选择就是去罗鑫城,那里好歹也是城级的领地,人口密度大,大隐于市能分摊危险。
    罗鑫城里这么多人,就算是那人还想搞事情估计也要忌惮三分,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把身体完全恢复过来,然后才能去考虑接下来的日程。
    因为身体还有些难受,所以赶路的速度并不算块,好在还有宴春秋,飞行起来无压力。
    说到宴春秋,李泽发现它又变大了一些,也更加的殷实,看来之前那股想杀人的强烈想法刺激到了它,估计在来上那么百十次,就能恢复成从前的那种状态。
    “呸呸呸……”
    想什么呐!还百十次?这才一次自己都差点玩完,再来上百十次还了得,我宁愿这辈子也不练这宴春秋,也不愿意在体验那种感觉。
    哪怕是生死之间时爆发出来的那种‘欲’是宴春秋成长的最大养分。
    离罗鑫城还有两公里远的时候,李泽从天上下来走路前进,同时还找了一块薄布把脸蒙上,几天前的他可是罗鑫城的“风云人物”,低调一点没坏处。
    万一有个眼尖的认出来,当街大喊一声:哎?你不就是那个拆了死斗场的那个人吗?还我血汗钱!老子在你身上下了注,你却撒丫子跑了……
    嗯,到时候场面一定很刺激,当天最少有十多万人来死斗场观赛,这些人可都是花了钱的,以一敌十万?李泽果断的紧了紧脸上的薄布。
    好在进罗鑫城不像杨柳乡那样,进个城还要那么多规矩,在这里,只要你给了进门税,别说捂着脸了,你就算是全身上下只有脸上有布料都行。
    在刘家堡的拆迁的时候,他顺手拿了一些五粮丹之流的通用交易货币,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在罗鑫城里体验一把奢侈的生活是完全没问题。
    前有柳念之虎视眈眈,后有不知名的高手偷袭威胁,李泽决定暂时苟起来,先不急着去找王羽麻烦,稳定几天再说。
    要是确定在城内没有危险,那就该干嘛干嘛。
    找了一家看上去档次还算可以的酒馆,订上一间安静的房间,给做伙计的小伙子一点小费,没用多长时间,一套布料丝滑裁剪得当的长衫和一顶带遮帘的侠士帽就送了过来。
    李泽饱餐一顿后沐浴更衣,终于换下了那一身邓家村标配的新手布衣,要是当时去杨柳乡的时候是这打扮,谁还敢说他是泥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