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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想说这不是不重要的地方,可他知道他拗不过芬芙儿。他只能沉默地看着芬芙儿白皙的小脚变得红肿,生出大大小小的水泡,时不时还会被石子刮出血痕。
同时,在乔伊特家族的推波助澜下,芬芙儿圣女的名头逐渐在西北响亮起来。
所有人都期望圣女来到他们的城市,他们是如此的期望,甚至日日夜夜跪伏在城门口,虔心祷告。还有被芬芙儿救治过的剑士想要像约拿那样,追随芬芙儿,都被她拒绝了。这些常年在刀尖舔血的剑士自发地组成了佣兵团,后来有位乔伊特家族的骑士加入了他们,开始训练他们,他们开始自称光明骑士团。
光明骑士团最开始的骑士都是自备干粮,有些被芬芙儿救治过的人听说他们是宣誓守护芬芙儿的骑士,就会从家里拿出面包、香肠,送给光明骑士团。所有人都想尽他们的力量,为圣女做些事。光明骑士团也在农忙的时候帮助西北的农户耕种,在他们遇到匪患的时候,守护他们。
伴随着光明骑士团传奇的事迹,圣女的名字也越来越响。
再到后来,芬芙儿与约拿进入城池补充药物的时候,他们已经称呼她为“光明女神”了。
……
脚步声有节奏地在地窖里响起,他已经走过几大桶尘封的红葡萄酒,很快就要到地窖最里面的密室。来的人不是对格林公爵府地窖里的星图毫无所知的侍从,又或许是厨房里的厨娘、帮佣,如果不是格林公爵府实在规矩森严,艾斯这些天还可能会听到下等人在这里偷情。
来到地窖的是这个府邸身份最尊贵的主人。
看到诺欧拿着魔法灯打开地窖最里面的密室的时候,看着他熟练地把魔法灯放到密室墙边的架子上的时候,艾斯笑了下。
可能是在黑暗里待得越来越久了,艾斯的听力愈发好了,他比刚被关进密室的时候,能听到的声音更多,也更远了。诺欧刚刚走下地窖的楼梯,他就能分辨出诺欧的脚步声。艾斯毫不怀疑,等他再在地窖里待段时间,他的听力范围就能超出地窖。到时候,他人依旧被锁在密室里,整个格林公爵府的动静却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了。
艾斯看着关上门,在密室里站定的诺欧,道:“太无聊啊。诺欧,你要不要把处理事务的地点换到这里来,又或者给我带些书来。”
诺欧看着他调侃道:“拜托你有点囚犯的自觉。我看你最近斗气的修炼突飞猛进,很可能比我还要先突破剑圣,专心修炼斗气不好吗?”
诺欧是少有的,在九级时就有信心突破剑圣的人。与赛克斯的战斗结束后,他已经隐隐摸到剑圣的门槛了。很快,他就要把当代最年轻的剑圣的年龄大大地刷新了。
艾斯懒洋洋道:“猴年马月的事。”
诺欧拿他没办法,“毕竟你也有失察的过失,好好在这里待着吧。要知道,我们拥有的权力越大,犯下的错误就会影响越多的人。”
诺欧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个褐色的纸包,有油星子从纸包里透了出来,斑驳了纸包的颜色,他道:“今天主厨做了火鸡,特意给你留了只,你要吗?”
“哦,不,太油腻了。”距离赛克斯离开帝都,又过去了几日。诺欧现在虽然没有把处理政务的地点改在密室,却开始在密室里练剑了,这使得他们见面的几率大大增加了。
不过艾斯认为,诺欧这样做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监视他。天地良心,艾斯已经偷偷研究了几夜雅各布的星图,却毫无进展。想要越狱的话,没有七年八年的,他几乎不可能成功了。更何况还有那把不知道在谁手上的星辰锁链的钥匙。
当然诺欧在密室练剑也有好处,他会带上宵夜,艾斯能顺道解馋。坏处是艾斯惯会顺杆爬,这使得诺欧不得不常常敲打他。
诺欧不理艾斯,自顾自地撕开纸包,露出烤得有些微焦的火鸡。
当格林公爵动作优雅、慢条斯理地品尝火鸡的时候,狭小的密室里飘满了热腾腾的火鸡的香味。艾斯咽了口口水。他直觉诺欧是故意的。
要是以前,艾斯早就上手抢了,现在,他只能坐在地上,摇了摇星辰锁链,提醒诺欧他的存在。诺欧好笑地拿着纸包,把火鸡举到艾斯面前,让他直接啃。
诺欧还在空间戒指里找到了壶麦酒,这是伯纳黛特公爵小姐在马夫给她的小马喂草的时候,与马夫的学徒赌牌赢来的。后来这事被诺欧知道了,这壶劣质的麦酒就被他没收了。虽然密室外面的地窖里就有不少上好的红葡萄酒,但这哪有麦酒浇进胃里带来的火辣辣的感觉来的爽。
诺欧直接把麦酒丢给了艾斯,
麦酒弹到了艾斯的胸口,又被艾斯直接咬住了瓶口,他头往上仰,喝了好大口。
随着他们年岁的增长,手上掌握的权势财富越来越多,他们每次见面不是在谈格林家族的事务,就是在谈混乱之领的发展,他们的话题总是围绕着三色堇帝国、芬格帝国的局势,而不再单纯以朋友的身份谈天说地。艾斯牙齿咬着麦酒粗劣的瓶口,不得不说他还有点享受与诺欧这样单独相处的时光。
这让艾斯不由想起了很多年前,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他们被比尔关在魔法塔的某个密室里。艾斯把他的这个想法对诺欧说了,诺欧凉凉道:“现在与那个时候还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