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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看到没,你儿子回来了,那个小南瓜是你儿子要吃才摘的,你要问南瓜,直接问你儿子去,别来问我,都给我滚。”陈春红一边说,一边走过去推刘春生,把他推出屋子,连胡老太也让她推了出去,“你们娘俩好好算算小南瓜的账,别来问我。”
    扔下这句话,啪地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死老太婆惯会装相,她儿子回来了,正好让她去装一装相,在他儿子面前诉苦诉委屈,她耳根子也能清净几天,也可以好好看几天大戏。
    死老太婆爱演,她就爱看。
    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十来年,谁还不知道谁,也就剩下那个好几年不回来一趟的蠢货会相信了。
    门外的刘春生,看着媳妇气呼呼关上的门,还有拉着他的手,念着小南瓜可惜的娘,终于反应过来,他又被大儿子那个混球给坑了。
    “娘,摘了就摘了,以后还会长的。”
    胡老太一听这话,跟看稀罕物似的盯着儿子看,儿子不是附和她的话,竟能说出这样的话来,难道真像陈春红说的,是儿子想吃小南瓜才摘的?不过儿子回来了,她眼下的重心也不在小南瓜上了,“你收到你爹的信了吧……”
    “没收到。”刘春生如实道,他的确没有收到什么信,难道媳妇也是认为他收到他娘的信才回来,所以不待见他。
    “没收到,也没关系,反正你回来了,娘好好跟你讲,你好好管管你媳妇,为娘都要被她弄死了……”胡老太拉着儿子一路走到堂屋,一路说到堂屋,把这些天发生的事,陈春红拿刀要杀他,用死兔子肉咒她死的话,一五一十地全说了一遍,说到最后,开始不停地抹眼泪。
    “老四呀,你说说,娘活着还有什么劲,索性死了,如了她的意,你也不用为难了。”
    “……”
    刘春生不知道说什么,要是前世,他早就被吓唬住了,可如今,他却知道,他娘不会死,而且还会活得很长时间,比他还活得久,他一点都不用担心,“娘,你会好好活到八十多岁的,你不用担心。”
    胡老太的哭声忽地一滞,仿佛被噎住了,是她该担心吗?不应该是儿子要担心吗?
    再仔细看儿子神情坦然,胡老太终于能确定,这个儿子不对劲,她都哭成这样了,她都这样说了,四儿子早该担心着急了,怎么会这么平静。
    “什么活到八十多,能活到明天,不被你媳妇气死就不错了,我是不想那么长的寿,活着也是天天被你媳妇指着骂,你说说看,娘这活着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早死了,谁的眼都不碍。”说到后边,又哭唱了起来。
    刘春生只觉得头痛,索性不吱声,心里却是想着,是不是该跟凌云翔学学,把娘和媳妇隔开,不住在一起,不像现在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是不是关系就能缓和了。
    上辈子,媳妇改嫁到凌家,凌家的那位老太太也不是省油的灯,凌云翔的前任妻子,就是和老太太吵架,被逼不过,自己跳河死了,当时,媳妇要改嫁,他特意去打听凌云翔,打听到了这件事。
    他当时还跑去提醒媳妇,希望媳妇能改主意。
    只是媳妇当时不待见他,回了句:你不是觉得我脾气不好吗,我还告诉你,我就是脾气不好了,等我嫁过去了,谁逼谁跳河,还不知道。
    后来真的是凌家那老太太,差点没让媳妇逼得跳河。
    他娘听说了这件事,还好一阵庆幸,庆幸他们俩早离婚了。
    不过,很快,凌云翔就在县里买了房子,把媳妇和孩子都接了过去,再之后,和老家断了联系,因为做得太绝了,凌云翔在这一带的名声都很不好,直到大儿子那个混球考上了南省的高考状元,惹得十里八乡称羡,凌云翔凭此,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连他们村的人,都开始去请他回家了。
    再之后,随着那个混球儿子的官,越做越大,谁都不记得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了。
    他要不也去买房,反正以后房价会疯长的,不过不能去县里,要去就去市里或省城,他一点都不希望,媳妇再碰见凌云翔了,最好这辈子,媳妇都不要认识那个人才好。
    上辈子,媳妇这个时候,还没有认识凌云翔,这辈子,他只要不让媳妇去黑市,他们俩应该就没机会认识,他记得,上辈子,听那个混球儿子说,他爸和他妈是在黑市认识的。
    所以,他回到这辈子,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媳妇寄钱和票还有东西,现在正是严打阶段,这样一来,媳妇就不会冒着危险往黑市跑了,不往黑市跑,俩人就不会认识。
    “你听到娘说了没?”
    刘春生被他娘的大哭声,给唤回过神来,忙喊了声娘,“你说什么了?”
    胡老太这回是真的噎住了,噎得她心口痛,顾不上哭泣了,数落道:“你媳妇就是个败家婆,又馋嘴又贪吃的,手里存不住东西,你看看,自从收到你的钱票,家里天天没断过荤菜,哪有这种的吃法,大家还吃不饱,照她这种吃法,你的钱全让她败光了。”
    “你听娘的,把钱交给娘,娘帮你们存着,等你们以后办大事,也好用。”
    “可是三哥说,分了家,没有把钱交给娘的道理。”这是三哥写信给他的原话,后面还一句:要交你自己交,别连累上他,刘春生这会子,觉得他三哥说的有几分道理,上辈子,老娘和媳妇最大的矛盾,就是钱上的矛盾。
    并且,吃就吃了,只要她不去黑市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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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章 以前她说的还少吗?
    “你娘都晕过去了, 你真不管了?”
    “娘没晕,等会儿就会好。”
    “哟,变聪明了。”陈春红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家男人。
    刘春生只觉得满脸狼狈, 避开了眼, 没接话,老实跟在陈春红后面,刚才他娘晕过去,哪怕知道他娘是装的,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正巧村口的喇叭响起上工的信号,他一转头,看到小五出来, 忙叫了小五过来,让他带娘去卫生所看看。
    然后逃也似的回屋。
    娘最喜欢小五,让小五在她身边, 总不会错吧。
    只是上辈子最后, 大哥死了, 是老二奉养娘。
    刘春生和陈春红往村口上工的聚集地走, 一路人之上,碰到不少村民,纷纷打了招呼,刘春生和他三哥,算是村里子比较有出息的人,加上他一直很孝顺, 因此,在村子里的名声,十分不错。
    走到村口的板栗树底下,有很多人上来攀谈。
    到底是在外面闯过的人,又多了一辈子的人生阅历,在外人面前,完全没有面对老娘和媳妇时的缩手缩脚,不知所措,并且,领锄头和簸箕的时候,刘春生还特地向队长给小五请了一下午的假。
    “你干嘛给小五请假?”当着外人,陈春红没插话,一转身,陈春红掐了下自家男人,“他关你屁事呀?”
    “请了假,让他陪着娘。”
    陈春红听了,轻哼一声,“让他陪着你娘,你是不是打算把自己下午做的工分,算给他呀?”
    “没有,我没有这样想。”刘春生多少有些危险意识,忙地否认。
    这还差不多。
    陈春红松了手,不过,她觉得自家男人完全在做多余的事,就死老太婆那么精一个人,不可能耽误小儿子上工,小五那个白面书生,是不会干农活,但现在是集体一起干,小五只要来上工,怎么都能记上五六个工分,总比待在家里一个工分没有强。
    只怕是这个榆木疙瘩一走,死老太婆就不晕了。
    陈春红肩上扛着锄头,想到这,特意回头张望了一下,很快,就见小五两口子匆忙的身影,朝生产队奔去。
    “你看看,你看看。”陈春红咂咂舌,朝自家男人示意他往后看。
    刘春生挑着簸箕回过头去,正巧看到小五两口子赶到生产队,顿时就猜到,他娘应该是醒了,心里却也松了一口气,只是耳边又传来媳妇轻声的奚落,“你说说,你看看,你们老刘家的人,干的都是什么狗屁倒灶的事,你们一家子就没有一个好人。”
    这话也太过分了,把家里所有人都骂了,刘春生下意识刚要辩白,又及时住了嘴,因为他突然想起来了,根本辩白不清楚,上辈子刚成婚那几年,媳妇说话还没这么过分,他也辩白过,最后两个人吵了起来,也没辩出个什么道理来。
    后来,她再说什么,他就识趣的不说话。
    反正让她说完后,出了气,她也不会再揪着了,于是嗯哼了两声,就垂着头,没有再说话了,有十几年没再听到媳妇这般和他说话了,他竟有些怀念。
    陈春红说了几句,见自家男人,又恢复了榆木疙瘩样,没有理她,只是这回好像和以往有些不同,以往会重头丧气,自己跟自己生闷气,这回虽然也垂着脑袋,脸上反而带着惬意,对的,就是惬意。
    “你脑子没坏掉吧。”陈春红没忍住,把心里话说了出来,没刻意压住声音,说的有点大了,惹得前后的人都看了过来。
    “哟,我说春红,你怎么骂自家男人……”
    “泼辣也不是这个泼法……”
    “春生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一回来就帮你干活,你怎么不知好歹……”
    ……
    陈春红因为性格泼辣,为人又强势,和婆婆关系不好,还隐隐压她婆婆一头,村子里老一辈都不怎么喜欢她,哪家没有婆媳关系,要是都像她这样,那还了得,家里不翻天了,至于同一辈的,有艳羡也有妒忌的,观感就比较复杂了。
    也不是没人像陈春红这样,和婆婆干起来对骂,大多数时候,都会惹来自家男人的一顿胖揍,再加上,刘家因为有两个出息的儿子,在村子里也算是头几份,比大多数人家都要过得好,所以大家心里失了平衡。
    一个泼妇都能过得比她们好,这不是说她们连泼妇都不如了。
    这么一攀比,大家看陈春红多多少少有些不顺眼,好不容易逮着了机会,可不得好好踩两下,说几嘴,才舒心痛快。
    刘春生听了,只觉得头大,村子里这些妇人的嘴巴,他上辈子就领教过了,几乎可以用可怕来形容,所以忙地开口澄清,“她没骂我,是开玩笑的。”
    “听到没,关你屁事,我们夫妻间的闲事,需要你们来管,有这闲功夫,还不如管好自家男人裤腰带上的东西,辖制自家男人才是硬道理,一个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也好意思出来晃,什么玩意,还真当自己是个东西,我呸。”
    这话骂得太直白了,几个开口的,脸上一僵,有那被自家男人揍过的,更是已经挂不住脸了。
    陈春红不再理会她们,扭头对自家男人道:“去,你跟他们一起去牛拦那边挑粪,等会儿到河塘那边的红薯地头来找我。”
    刘春生闷声应了声嗯,挑着簸箕急忙往牛栏那边走,媳妇说话荤素不忌,什么都往外说,他是真不习惯。
    地里给红薯追肥的活是两个人配合着干,一人用锄头挖坑,一人浇粪,平常陈春红和其他人搭配干时,偶尔也需要先去挑粪,今日自家男人回来,这话自然交给他去。
    这头陈春红支使完人,没忘记斜眼鄙视了一下刚才开口说嘴的几名妇人,才扛着锄头往前走。
    “你看看,你看看她那猖狂样……”
    “你小声点,让她听到,等会儿又一顿骂。”
    已经走远的陈春红,隐隐听到,也没有再回头,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要的就是大家别来惹她,她不怕得罪人,更不在乎名声,早在九年前,她就看明白了,名声这东西根本就不管用。
    ※※※
    头顶的烈阳似火,脚下的黄土灼人。
    红薯地里干活的农人,一个个汗如雨下,很快,许多人背心上的衣服,就浸湿了一大片,浸出一层盐霜来,追肥的肥料都是猪牛粪,整个红薯地里,又散发着一阵阵腥丑味,特别的难受。
    在农村种地干农活,无疑是极其艰苦的。
    刘春生上辈子退伍后,把工作让给了小五,在村里干过十来年农活,直到后来被二儿子接走,才脱离了这片土地,因此,这点苦和累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正因为尝过这份苦,他后来也渐渐明白,媳妇和孩子们才会那么反对他把工作让给小五,有了工作,就有机会跳出农门,只是那个时候,让工作的时候,他想的更多的是,老娘的请求,还有他自己能吃苦,有一把子力气,再加上工作不顺利。
    他点了头。
    只是他没想到,他这一点头,后面的局面,他就再也没法控制住了,后果是他根本没法承受的……
    “你小心点,锄头都快锄到我脚上了。”
    听到媳妇恼火的声音,刘春生回过神来,可不是,一走神,把坑挖偏了,忙朝媳妇歉意地笑了笑,“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你不中用,你来浇粪,我来挖坑。”
    “没事,我来挖,我会小心的,不会再挖偏了。”刘春生把着锄头,没让媳妇抢过去,挖坑要费力气,相比来说,浇粪的活,会轻省一些。
    “那你小心点。”陈春红说道,倒没有再去抢锄头,至少这回,干农活比之前利索了许多,不像从前,笨手笨脚的,上一回工,还得让她在旁边教,今日她都准备好教几遍了,不想,只说了一遍,他就记住了。
    “会的。”刘春生答应一声,不敢再走神,夫妻俩配合着,埋完一垅肥,又埋另一垅,地里干活很累很辛苦,一开始还有人说话,开几句荤腔,到后面,几乎没人乐意说话了,累得都不想说话,一个个只埋头干活。
    红薯地里的活,这两天就干活,后天村里就开始双抢了。
    他抽着这个时间回来,就是因为觉得双抢太辛苦了,他回来帮媳妇一把,他多干一点,媳妇就能少干一点,哪怕知道她不会少干,他多干一点,她也会高兴的。
    日落西山,夜幕降临。
    随着地里传来队长下工的口哨声,众人才纷纷直起腰,一个个捶肩打背的,只是这还没有完,去河边洗手洗脚洗簸箕,还得去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