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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就算他老娘找上门来,陈春红也能对付得了他老娘。
    刘家的三个孩子都被教得很好,尤其和女儿同岁的刘家小女儿,性格活泼机灵,和胆小木讷的女儿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所以,陈春红应该很会教孩子。
    昨天碰到刘军,和刘军提了一下,又顺道问了刘家的地址,他也想弄清楚,这家男人对他的怨恨是怎么回事,种种原因,今日厚着脸皮找上门来。
    在他印象中,陈春红爱钱,他又送钱,又送粮,对方没有一口答应,无非是嫌弃他给的照顾费太少,想坐地起价,于是他一口气就翻了一倍还多,不信对方不点头。
    “我还是那句话,这个照看的活,我接不了,我自己三个孩子都照看不过来,哪有精力来帮你照看孩子,乡下人多嘴杂,你与我家非亲非故的,到时候说不清楚,对我家影响不好。”陈春红说到这,直接赶人了,“你赶紧给我走,以后都不要再来了。”
    她刚才已经从和凌云翔的交谈中,得知凌家老太太,比自家这个老虔婆,还要厉害还要难缠,自家老虔婆,至少是个爱惜名声的,只在家里闹腾,抓住这一点,她一豁出去,老虔婆就怂了。
    但凌家老太太,明显就是个黑心不要脸的滚刀肉。
    她一点都不想和这样的人家打交道。
    凌云翔眉头紧皱,似能夹死一只蚊子,犹豫了片刻,开口道:“十块钱一个月,不能再加了,你帮我照看两个月,等孩子手上的伤养好了,我立即接她走。”
    十块钱?
    刘军听到时,觉得他是不是该说点什么,他手里拿过最多的钱,也只有十块钱。
    刘华很心动外加兴奋,一个月有十块钱耶,就照看一个像妹妹一样的女娃,眼冒金光地望向大哥,自从昨天说错话以后,大哥回来的路上,提点了他,他现在说话前,都会想一下,无法确定时就看大哥的行事。
    刘艳吃惊之余,倒是佩服凌云翔为了女儿能这般舍得,这个时候的十块钱,不说相当于后世一万块,也能抵一千块钱了,只是他这副叫价的样子,怎么看都像一副爆发户的嘴脸,拿一摞钱出来砸人。
    刘艳看出她妈是真不乐意,眼角不停地瞥向墙角处的大扫帚,看来,她妈已经考虑用扫帚来赶人了,只是这样一来,必然会闹出大动静来,乡下流言八卦很伤人,现在这个特殊时期,作风问题,很容易上纲上线。
    凌云翔这个人,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会一直和她妈在这里磨蹭。
    刘艳看了眼站在凌云翔身后的凌楠,眼珠子转动了下,他这么看重女儿凌楠,那就只能对不起这个小姑娘了,说着,小跑到凌楠身后,她比凌楠高小半个耳朵,伸手很容易就揪住了凌楠头顶上枯黄如同稻草般的短发。
    恶狠狠威胁道:“快滚出我家,我不喜欢你,不许赖在我家,赖在我家,我天天打你,还让我哥也天天打你……”
    “你干嘛,快放手。”凌云翔一回头,心下猛地一跳,看到女儿吃痛的样子,急忙伸手朝刘艳挥去。
    陈春红见了,一颗心都快要吊到嗓子眼里,“艳儿,你快走开。”要起身,扑过去时,却见紧跟在小女儿后头的二儿子刘华,一把伸手抓住凌云翔的手臂,“凌叔叔,你不许打我妹妹。”
    凌云翔想抽回被抓住的手臂,却有点困难,暗暗吃惊,看来这孩子的力气和他爸一样很大,“放开,我不会打人。”他今天是上门来求人的,刚才只是情急,护女心切,才会贸然出手。
    刘华不信,刚才那一巴掌要是落到妹妹身上,妹妹这么小,会被打趴到地上去的,气鼓鼓地瞪了眼凌云翔,直到她妈过来,把妹妹抱起来,刘华才松开手。
    “好好的,你干嘛抓她的头发?”陈春红抱着女儿细问道。
    刘艳重重地哼了一声,又凶神恶煞地瞪了眼凌楠,力争把小孩子的蛮横刁蛮不懂事发挥到极致,搂着她妈的脖子,“我不许她赖在我家,不许她来抢我妈,来抢我哥……家里只许有我一个女孩,她要是留下来,我天天打她。”说完,不忘举起拳头,朝凌楠示威。
    吓得那小姑娘,直接扑向他爸怀里,呜咽哭了起来。
    刘艳只能心里暗暗抱歉了,她真不是故意的。
    你们赶紧走了。
    一见对方哭,刘艳也跟着嚎哭起来,还边喊,“让她走,赶她走……”几乎不给凌云翔再说话转圜的机会。
    看到小女儿这么卖力,陈春红压住心底的笑意,配合一边拍抚着小女儿的后背,一边对凌云翔道:“真的不好意思,你也看到了,是真的不行,我家老小,让我宠坏了,两个哥哥又让着她,性格有点独,平常我只要抱一下别人家的孩子,她都要闹的。”
    凌云翔愣住了,他之前对刘家小女儿的印象很好,毕竟她主动和女儿凌楠说话,没想到,这个小女孩会这么蛮横不讲理,一上来就揪头发,还要打人,连哭声都洪亮有力,对比女儿凌楠小猫似的哭泣声,整个身子都在哆嗦,一下子,凌云翔托付的心思,消了大半。
    又听陈春红说:“小孩子下手没个轻重,你也不想,你女儿天天被打吧。”
    凌云翔面皮绷得紧紧的,看到陈春红根本没有想阻拦规劝女儿的意思,反而带着纵容,他哪敢把女儿凌楠留下,“打扰了,我告辞了。”抱起女儿就往外走。
    “等等,站住。”
    “你有什么事?”凌云翔转头,望向陈春红,不会是反悔了吧?
    “让军子送你到村口,路上有人看到,军子,你就说是你爸在城里的朋友,昨天出门带错了件东西,特意托他送回来的。”陈春红前一句是对凌云翔说的,后一句话是对大儿子刘军交待的。
    刘军心里有些遗憾,面上不显,听从吩咐,一口应承下来,“好的,妈,我知道怎么说。”
    凌云翔深深看了眼陈春红,这样的女人,还真少见,简直长了颗七窍玲珑心,心思慎密的,根本不像个乡下的寻常村妇,这样的女人,一定对付得了他老娘,他相亲相了快一年了,一直没有找到让他满意的。
    可惜了,对方罗敷有夫,而且男人还是军人,不是他能打主意的。
    下次再相亲,他或许该考虑一下,结过婚死了丈夫的妇人,或是离异过性格泼辣的妇人,年轻的姑娘脸皮太薄了,也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娶回来,又像他前媳妇一样被老娘欺负死,让他疲于奔命,还半点帮不上他。
    陈春红目送凌云翔离开,直到走远了,才把小女儿放到地上,“好了,收声,别假哭了,”说完,伸手捏了下小女儿的鼻子,“你这个鬼灵精。”
    “艳儿,你没哭呀?”刘华凑了过来,果然,妹妹刘艳眼睛乌黑发亮,透着笑意,没有半丝哭过的痕迹。
    陈春红笑着摇头,别说二儿子,就她都差点让小女儿逼真的嚎哭声给唬弄过去了,不过,要是没有小女儿刚才这么一闹,她要用扫帚赶人,就真把人得罪死了,而冲着对方的工人身份,又在五金厂上班,她还真不愿意这么干。
    毕竟多认识个有能耐的人,对他们乡下人来说,很不容易。
    没见刘老头,为了老五进城的事,不知搭了多少人,送了多少礼,为的就是城里招工,能有人帮忙递个消息回来。
    “都饿了吧,等妈煮个菜就吃午饭。”陈春红打开圆木锅盖,把干米饭和红薯装出来,洗了铁锅,孩子们把豆角都摘好了,她直接用豆角和昨晚上剩下来的两块猪蹄,再切了四个洋芋,用大柴火一起炖了。
    刘军送了人回来,菜还没有出锅。
    陈春红看着大儿子满眼疑惑,于是问道:“军子,你爸上次寄回来多少钱?”
    “七十九元二角。”刘军闷闷不乐回道,不解,他妈怎么会把这个数字给忘记了,这是他爸每个月的工资津贴。
    “你爸以后每个月都会寄这么多钱回来,我们家不差那十块钱,你别学那眼皮子浅的,钻进钱眼里去了,家里不缺你吃,不缺你穿,你要的书,妈也会给你买的,不是我们的钱,就别惦记着,知道不?”
    陈春红顿了顿,又继续道:“再说了,我们拿了钱,帮人照看孩子,就要担一份责任,那十块钱,不是那么好拿的,你脑子聪明,想想他为什么不托付给相熟的亲戚或朋友,偏托付给我们这样不相熟的人,就该想明白的。”
    “妈,你是想说,有大麻烦?”刘军微微迟疑。
    “对的,他家人就是个大麻烦,他老娘比你奶还厉害。”
    刘军记起弟弟之前吐槽的话,凌楠的奶比自家奶还狠,轻嗯了一声,“我知道了,我和华子,只是看到照看艳儿很容易,凌叔叔又大方,又疼女儿,而我们又能帮他的忙,又能赚到钱,所以,才想着答应。”
    陈春红听了,语气里带上一份骄傲,“不是谁都像你妹妹一样。”在她眼里,带着超厚的滤镜光环,自家的孩子从来都是最好的。
    一家子吃完午饭,下午陈春红出门后,刘艳看到大哥在摆弄着那个闹钟,手里还多了节五号电池,“大哥,你这节电池哪来的?”
    “洪顺家借来的。”刘军说完,把电池放到闹钟背后的电池槽里,然后就听到嘀嗒嘀嗒的声音,整个人激动不已,“艳儿,真让你猜中了,这个闹钟只是外面破损严重,没有坏,还能用。”
    “我看看,我看看。”刘艳爬上凳子,凑了过去,最长的那根秒针在走动,“现在是什么时间了,我们去哪里可以对时间?”她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我马上去洪顺家,你和弟弟,先在家里练字,抄写前天学的数字,等我回来,再教你们接着数数。”刘军跃下长凳,兴奋得就要往外跑,却让哧溜滑下来的妹妹给拉住了胳膊。
    “大哥,我跟你一起去。”刘艳对这个洪顺,很是好奇,久闻其名,这回,他家竟然连电池都有,她想去见见真人。
    刘华一见,坐不住了,跳下长凳,“我也要去,我也要去。”他一点都不想坐在这里写字,一写字他就手没力,头痛屁股痒的。
    刘军本来想说,你们别跟着,我去去就回。
    一抬眼就看到,妹妹刘艳对弟弟刘华使眼色,那意思,是让刘华仗着大力气拉住他,顿时气结无奈,又看到妹妹非去不可的样子,刘军只好答应,交待道:“他奶奶喜安静,你们跟过去了,要乖乖听话,不许吵闹,听到没?”
    刘艳和刘华齐齐答应,刘华更是欢呼了一声,把手上的铅笔一扔,仿佛那只笔蜇人,惹来大哥刘军的瞪眼,刘华忙赔笑,“我保证,下次不扔笔了。”说着,回转身,走到桌子前,把笔规规矩矩地放在本子旁边。
    刘艳对二哥龇牙笑,二哥这保证,次数已经数不清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么么哒,感谢大家投的地雷和营养液~~·谢谢支持~~
    第69章 初见
    洪家是村子里极少数的几个外姓之一, 洪家奶奶更是村子里的传奇,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去了趟城里, 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家人去找过,没找到人,大家都以为, 她在外面遭遇了不测,死在了外面,毕竟战乱、灾荒年月里, 人命如草芥一般。
    直到建国后不久,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
    大家才知道,洪家奶奶不仅活着,因为一番奇遇,还活得很好,很体面,嫁的丈夫是大学里的教授,很有学识, 之前因战乱颠沛流离,及到时局稳定下来,在海城那边安了家,洪家奶奶才得以返回老家一趟。
    只是那时, 洪家已经没什么人了,她老父老母亡故,兄弟死的死, 逃荒的逃荒,只有一个外嫁的姐姐,嫁到了隔壁的猴头岭。
    洪家奶奶和姐姐相认后,替父母修了墓,然后又在洪家原有的老宅子上,盖了座房子,说是以后回家来有个落脚的地方,当时村子里人都把这话当回事,毕竟,海城离他们这儿太远了,能回来一趟不容易。
    后面的十几年里,果如大家猜测的一般,洪家奶奶再没有回来过,直到去年,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并且,不像十几年前那般风风光光回家,这一次回来,有些低调平淡,身边只带了一个孙子回来。
    联系这几年全国的形势,学校停课,教授学者相继被打倒、批*斗、下放,再一联想到,洪家奶奶丈夫的身份,就有人坐不住,觉得她们家出了事,祖孙俩是逃出来的,据说公社革*委*会的人,还特意上了趟门。
    当时洪家拿了两张烈士证明,革*委*会的人才离开,村子里的人,也开始对洪家重新尊敬起来。
    那两张烈士证明,就是洪顺爸妈的。
    洪家奶奶有四儿四女,因娘家没人,便让最小的儿子,跟了她姓,她最小的儿子,就是洪顺的爸,所以洪顺才随他奶奶姓洪。
    这些是后来,刘艳从洪顺那里听来的。
    此刻,刘艳跟着大哥踏进洪顺家,看到篱笆围成的院子,种了好几垄的应季菜蔬,豆角黄瓜丝瓜藤爬上了篱笆,还有半垄西瓜,只是长势都不好,蔫趴趴的半死不活,这一对比,刘艳发现,胡老太打理菜园子的水平不错,要是像洪家这样,家里那么一小块地,估计连菜叶子都吃不上。
    又看到半旧不新的砖瓦房,少见的,刷了半层白色的粉,在村子里,普遍是茅草黄土屋的条件下,这样房子算是十分的抢眼。
    只是更抢眼的,却是从屋子里跑出来的少年,肤色白皙,是那种久未见太阳的瓷白,眉目精致,面上自有一股风流,使人眼前一亮,高高瘦瘦,如青竹一般笔挺,看起来,犹比大哥还要斯文。
    乡野之间,竟还藏着这样一种人物。
    忽地,刘艳想起小时候跟爷爷读《增广》时里面的一句话:蒿草之下,或有兰香。
    “刘军,你来了,你说的高级闹钟……”洪顺说到一半时,看到刘军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他没见过,话就打住了。
    “是呀,高级闹钟能用,你看,我拿过来调时间。”刘军走过去,把手里的钟表递给洪顺,又指了指刘艳道:“这是我妹妹艳儿。”
    然后回头对妹妹道:“艳儿,这是我常提起的洪顺,你喊洪顺哥就可以。”
    “你好。”刘艳上前打了声招呼,对于大哥后半句话,似没听到一般,她真实年龄,比眼前的毛头小子,都差不多快大上一轮了,这声哥,她可喊不出来,至于大哥和二哥,那是没法子,谁让他们是这具身体货真价实的亲哥哥。
    只是其他人,她喊不出来。
    洪顺低头看向刘艳,小小的个头,瘦瘦弱弱的,乍一看,和村子里见到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不同,整个人透着干净清爽,尤其那双有乌黑的眼睛,炯亮有神,通透澄明,带着伶俐劲。
    之前,他就常听刘军夸赞他妹妹聪明,这会子,看到她水亮的眸子滴溜直转,于是回了句,“妹妹你好。”
    妹妹你好,是什么鬼?
    刘艳打了个颤栗,炎炎六月,起了身鸡皮疙瘩,一抬头,正对上,洪顺眼眸里,带着促狭的笑意,那眼神,仿佛一下子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忙不迭地闪避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和大哥玩得好的,指不定,像大哥一样,多智近妖。
    刘华来洪家叫过几次大哥刘军,因此,他认识洪顺,喊了洪顺哥。
    “嗯,都进来吧,去我屋子里。”洪顺收回目光,领着他们往西边的屋子走去,没有着急去看那个闹钟,拿了碗,装了半碗炒花生和半碗水果糖,放到一张小桌子上,招待刘华和刘艳,“你们俩乖乖坐这儿吃东西,我和你们大哥说话。”
    刘华一见吃的,眼睛就放光。
    在这个普遍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像花生糖果这样的零嘴,只有过年才能见到,还要用来招待客人,他们自己家,如今也有饼干奶糖酥糖,可自从家里能吃饱饭后,都让他妈给收了起来,说这些东西不饱肚子,偶尔才会奖励他们一份。
    刘艳先是一愣,尔后又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