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44节

      眼瞅着细小的金属颗粒从出料口被分离出来,杨添才激动地握紧了拳头。
    等到检测过这金属颗粒的纯度后,杨添才激动地一蹦三尺高。
    “成了!成了!村长,咱们成功了!”
    有了自主生产的铁和铜,各种合成金属还会远吗?
    他们卫星村要自己制造的风力发电厂,配件制造厂,未来的石油加工厂什么的……可不就都有了希望?
    数量少归少,这些都不会被官府纪录在案啊。
    要是靠从铺匠铺买的,就算每次都不多,但细水长流的,等什么时候哪位对头注意到了卫星村,这么一查,好么,累计买这么多的菜刀和铁锅是要做什么?
    司娓娓也禁不住眼含热泪。
    重重地在小伙的肩膀上一拍,差点把人家给打趴下。
    “添才你是咱村的大功臣啊!”
    杨添才挺起身板,热泪盈眶。
    功臣不功臣的,他倒无所谓,关键是他现在也成了正经的场长了!
    回去也能让他爹他妈为他骄傲了!
    当年他就是一念之差,上了高中,没考上正经大学,又不乐意复读,就干脆去打工了。
    这不,后来在高中比他学习还差的同学,就是因为掏钱上了个四流大学,有个文凭都比他混得好……但他后悔的时候也晚了,都二十大几了,不可能再去上学了。
    为这,他爹他妈就老埋怨他。
    “咱家都给你准备了五万块钱就是让你上学的,你说你,非要去打什么工,六年攒了十万块钱回来,连在镇上买房都不够,娶媳妇的条件都差一等,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
    现在可好了,他们俩再也不会嫌他了吧?
    石渣场的分离实验成功,代表着朝圩村自主生产最高科技的成功,也是一切高科技的起点。
    就在技术骨干杨添才和村长司娓娓为这个大进步激动的时候,王大军也带着人在迎接着远道而来的客人。
    当郑夫人看到站在王村长身后的年轻女子时,心里是格登了一下的。
    这年轻女子长得好看啊。
    虽然衣着淡雅,但也难掩住清丽秀色,往一群村民们中间一站,那个美丽的效果更加突出。
    这,就是那位总是女扮男装的司小官人?
    郑夫人的危机感瞬间爆棚。
    看莲香的目光都是审视的。
    不过等听到王村长介绍了,这位莲香姑娘原本是三皇子府的,后来赐到了赵小二这儿,这危机感才算是打消了。
    而莲香也不愧是出息皇子府,这些待客的礼仪就算不够周全,也比卫星村其他人强许多倍。
    有她全程陪着郑夫人,倒是让郑夫人感觉不错。
    她听夫君说过,这个卫星村,可是从零开始,在一块荒凉土坡上建起来的。
    是以就算以她的眼光来看,不少地方都有些简陋,但想到建村历史不过一年多,也就释然了。
    郑小娘子和郑小郎君少年心性,哪里坐得住,听说养的有鸡牛兔羊猪,就吵吵着要去看。
    郑夫人也由得他们去。
    心里却想,那养家畜的地方,又脏又臭,有什么好看的?
    这两个孩子估计去了就得跑回来。
    不过,让他们吃个教训也好,看以后还会不会想一出是一出。
    封大牛和封二牛都不在,这会儿年纪最大的少年就是石家两兄弟。
    所以负责陪两位小客人的就是石家兄弟和四岁的小丫头喜鹊。
    当然了,为了防止意外,卫星村的大人也在不远处地看着他们。
    “呀!果然有粉红色的猪!”
    郑小娘子在老宅的时候,也是去过田庄的。
    乡下什么样子她自然也有点印象。
    虽说有些是挺好玩的,可不少地方就实在是又脏又乱。
    她想找庄子上的同岁小孩子们玩吧,可庄子上五岁的小孩子就要开始干活了。
    即使为了陪她玩叫来一两个,那又黑又瘦,身上穿着破破烂烂,手脸上都不干净,胆怯又想讨好的样子,都能很快地打消郑小娘子的好奇心。
    同样是村子,这边的小孩子好像不一样。
    四岁的小姑娘喜鹊,个头好像挺高的,说是五岁也有人信,身上穿的衣裳虽是短打,但一个补丁都有没有,足有七八成新。而且上粉下灰的配色,领口裤角都绣上了白瓣黄心的小花朵,看着……居然挺可爱?
    两个跟自家哥哥一般大的少年,衣着也不差,虽是细布衣但做工很好,还绣着几丛松叶和柳纹,说话就不拘谨,大大方方的给他们介绍着村里养家畜的地方。
    “这些兔子现在有三十几只啦!最早的时候就是我们和村里大哥带着狗去山上割野草,在草窝里捉到的小兔崽,带回来一直养,大兔子生小兔子,这慢慢的就有这么多了……不过村里的大哥说了,这些兔子的规模还不够,等再多一些,我们就可以剪了兔毛,纺线织成兔毛衫,兔毛衫可比羊毛衫柔软舒服多啦!”
    “还有这些羊,最早的时候只有两只小羊羔,都是黑的,我们几个天天打青草来喂,后来又添了头黑母羊,还有个小羊羔,没过几天,又添了几只白色儿的羊,这不,这边有七头黑羊,六头白羊,这样我们到了冬天,就能采收黑羊毛和白羊毛,织出来的毛衫不用染就有黑白两色……”
    “羊奶也很好喝,高嫂子就经常用羊奶做点心,味道又喧乎又香,一会午饭应该就有……”
    郑小娘子忍不住偷偷地咽了下口水。
    她记得她在老家的时候,也喝过羊奶来着,但没他们说得那么香啊!
    “这个小猪好看吧?是粉红色的,以前我们也没见过,不知道是村长他们从哪里淘换回来的,如今一共有十五头猪了,昨儿夜里杀了一头最胖乎的,村长说贵客要来,请贵客尝尝我们村的农家饭菜。”
    “是不是五花肉土豆炖粉条?”
    郑小郎君也忍不住开了口。
    他们来了应祥县这边以后,也做过几回,真是百吃不厌。
    不过阿娘说现在天气热,不能吃过于油腻的,所以并不能想他想的那样,顿顿都吃。
    “是呀,五花肉土豆炖粉条,还有糖醋小排骨,香辣肚丝,溜肥肠,肉末凉皮,梅菜扣肉,叫花鸡,清蒸鱼,番茄鱼丸汤,大骨萝卜汤……不过我偷听着东家他们商量,说肚丝和肥肠这两样只上男席,不上女席,怕夫人不喜欢。”
    听着石家兄弟报的菜名,两兄妹都觉得肚子里开始饿了。
    而郑小娘子已经想好,就算给她分到女席,她也要尝一尝那两道菜。
    “阿兄,要是那两道菜好吃,你可别忘了小妹呀!”
    身为一个小淑女,两边席乱跑肯定会挨阿娘骂,但可以让阿兄给送一点呀!
    第135章 我之所求
    听到自家妹子这么不淑女的话,郑小郎君轻咳了声,转移了话题,指着旁边缓缓流过的石砌水渠,问道,“这个水渠也是后来修的?”
    “是呀!是东家他们修的,从山上引下来的泉水,咱们吃水都不用去挑,方便得很呢。”
    石家兄弟说到村里任何一样事物,都是自豪得很。
    对于现代人来说,自来水仿佛是生下来就应该有的一样,看到了也不觉得稀罕。
    可是在古代的农村,除了南方靠河的或是自家院里打了井的,家家户户想吃水都得去挑水,特别是北方的村子,光是挑水,就得是壮劳力才能干的活儿。
    石家兄弟还记得他们从前村子的日子。
    石家一大家子人,虽然劳力多,可是用水也多,每天光挑水这活儿,就是阿奶骂骂咧咧好一番,才能指使得动石家叔伯和他们爹去。
    肩膀上压着重物一步步往前挪的感觉,实在是苦啊!
    有些人家实在没有壮劳力,就只能妇人或者半大的孩子上。
    村里有位阿叔个头就跟少年那般长不高,村里人都说是他十来岁的时候家境不好,挑水挑多了,就把个子给压着了。
    而在卫星村,他们这些少年就从来没被分过重活儿。
    活儿虽然多,却总能想出各种办法来节省力气。
    比如这个水渠,能用来磨米面的风车,能烧柴下地干活的机器……
    高爷爷说,他们都要记着东家的恩。
    不要过上了几天好日子,就开始忘本……
    郑小郎君这番转移话题果然奏了效。
    引得郑小娘子对水渠起了兴趣,跑到水渠跟前,伸手划拉了几下里面的水,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只觉得这泉水格外的清凉干净。
    “这水渠不到一年就修好啦?王村长他们可真厉害。”
    郑小郎君年纪大一点,知道的也比妹妹多。
    他听郑良说过,这卫星村才建村一年多,就能修得这么齐全方便,说明王村长他们的确是有本事的。
    郑小娘子对多久修成没啥概念,她就是来游玩的,从水渠旁边站起来,一抬头就看到山坡上有好几个风车!
    不是她平日里玩耍的那种拿在手上的小风车,而是比人还高大的!
    “那,那是什么?”
    郑小娘子激动得说话都结巴了。
    “那是我们村子里的磨坊,平时磨米磨面,都用得上,嗯,最近又新开了个造纸的作坊。”
    郑小娘子对磨米磨面还有造纸什么的都不感兴趣,她就是单纯地想去看风车,比人还高的风车!
    她两眼亮晶晶地望向她哥,“阿哥……”
    郑小郎君却被勾起了满肚子的好奇心。
    他只听说过有南方有水力磨坊,但从来没亲眼见过。
    就是在老家的庄子上的磨坊,都是用的牛骡子这些大牲口,也没用上水车。
    他就酝酿着想要开口,就听陪着他的石家兄弟问了,“可要过去瞧瞧?”
    他赶紧略带矜持地点点头,“那就叨扰啦。”
    石家兄弟早就得了嘱咐,村里这些地方,只要没什么危险的,都能领着客人去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