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页
画面越来越快。
时知秋穿着一身白大褂朝她走来,手里拿着一把剪刀,笑容恬静。
下一刻,那刀朝她心口插来。
“去死吧,我恨你!”
然后,李橖醒了。
身边的床铺还残留着时知秋身上的香气,她无神的摇摇头,不远处,电风扇哗啦哗啦的声音充斥着整个房间。
里面的电机又坏了,上上周她才拿着工具修理过一次,那时,时知秋就坐在她的身旁,静静的注视着她。
“阿秋,阿秋……”她急切的呼唤着,赤着脚跑出了屋子,一切摆得整整齐齐,与昨日无异。
心头不好的预感渐盛,一般她们两个要是有一个晚起,另外一个就会做好早餐在餐桌上等另外一个起来。
餐桌,饭锅上面的圆珠安静地躺着,白色的液体已经凝固,她环视一周,在临进门的那处,看到了一张白色的便条。
“煮好了玉米瘦肉粥,记得吃~”
她笑了,自己是在想什么?阿秋怎么可能离开?眼角瞥见,方才放置便条的下面有一张手机卡。
匆忙拆开手机,将手机卡插入,打了家里的座机。
叮铃铃,叮铃铃。
——13XXX……
那一串熟悉的号码,她当时挑选手机跟着号码卡的时候,故意耍了个小心机,尾数一个是7,一个是8,其他全部都一样。
“不,不,不可能的,阿秋!时知秋!”李橖不可置信的一遍遍拨打,铃声一次次响起。
喜欢上一个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时间是佐料,前世的日子熬成了一碗粥,当她发现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品尝的资格。
而这一世,那个上一辈子说着永远不离开她的人,却给她留下了一碗粥和一张手机卡,带走了她的心脏。
“阿秋,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告诉你奶奶的消息,你在生我的气,我认错,你回来好不好?”
“阿秋,以后我都听你的话,不要离开我了。”
“阿秋,我错了,你回来吧!”
“阿秋,是不是你不喜欢我了,那就不要喜欢李橖了,但这是你的家,你别离开好不好?”
“阿秋,我们做朋友就好,只要能让我在你身边。”
……
卜丹曼是在三天后来到时家的,她从没有见过这样子的李橖。
——狼狈,虚弱,甚至是毫无形象。
她和李橖的渊源说起来更深,从小学的时候两个人就同班,李橖一直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聪明厉害,哪里都是闪光点。
就算穿着10块钱的地摊货,也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恶毒王后,令人讨厌!
那一天,她敲了好久的门,久到都想叫人来撬开,直到李橖虚弱的倚在门框推开一条缝,随即啪嗒一声倒在了地板上。
只得急听见那一声无力似呢喃的阿秋。
“吼,怎么那么行!”卜丹曼气愤的踢了晕倒在地的李橖,一下,两下,她渐渐发现不对,找了司机帮忙,才把人送来医院。
——高烧,久未进食。
昏迷了一天一夜,卜丹曼暗戳戳地想这辈子是哪里欠了这孬孙子,不就是喜欢她的现女友吗?又不是抢她老婆。
“阿……秋……阿秋……阿秋……”
得了,还整天听她念叨着时知秋,真烦!
明明她也想,这几天她拜托了那些叔叔伯伯查了一下,发现时知秋这个人像是神秘消失似的,毫无线索。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
卜丹曼看了一下来电人,爸爸。
她瞅了一下,在床上睡得不安分的李橖,走到走廊上接起了电话。
“曼曼,你查的那件事情别再查了。”她刚想要问为什么,就听她爸说:“现在上面有人在压这件事情,你朋友可能也遭遇不测了,以后别再提起了。”
那头的卜爸,挂完了电话。
他喃喃:“卜家的生意好不容易有了起死回生的希望,可别在他手里面出了什么乱子。”
卜丹曼捏着手机露出了满足的笑意,阴侧侧的声音在空荡的走廊上响起,“我得不到,你也别想要。”
*
美国,比特摩尔庄园。
一辆限量版的宾利开进了用两棵石子砌成的大树中间,进了由铁栅栏围成的镂花大门,穿过一条长长的跑道,两旁白色的栏子巍峨挺立,典型的西部风格。
从车上下来的林子夏茫然的跟着肖老的身后,她的眼神在四周扫了一圈,眼神里的迷茫更甚。
印入匆匆走出来林建德的眼里,就是一个青涩的小姑娘,穿着白色运动服,好奇的打量着整个庄园。
最为醒目的是额头上绑着那一圈绷带,他的心被扎疼了,握住拐杖的手,紧紧的用力。
[爷爷?]林子夏比划着手语,她来之前,肖老曾让她看过林建德的照片,相比照片而言,眼前的这名老人给人的威严更甚,年过六旬,身上的肌肤还保存得像四十岁的中年人。
林建德像鹰般锐利的眼神,变得柔和。她抱住了这个少女,十六年过去了,当年还只是个牵住他手的小女娃。
“好好,回来就好,爷爷不会让那些害你的人好过,以后就好好待在家里。”
林子夏脑海里闪过一个画面,一名老妪握住她的手,后脑勺处传来疼痛,生生逼得止住她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