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李贪见过成欢很多模样。
妖娆的,冷冽的,乖巧的,楚楚可怜的。
每一种表情都不抵眼底,每一张面孔都不属于她。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成欢。
声音平静得可怕。
暗藏波涛汹涌,惊慌无数。
李光和冯芸茜会有意回避,从不主动提起她的过去。
这是李贪三年以来第一次听见人字正腔圆发出“合县”两字的音节。
轰的一声巨响。
哗啦啦把李贪拉出光年之外。
第6章
李贪打有记忆以来就知道自己是合县的外来户。
她是合县人,却不是合县出生的。
很小的时候郭珍就抱着她四处在街上转悠,对着好奇的男女老少说:“前段时间城里捡的,弃婴,看着怪可怜的,想着刚好可以和阿正做个伴,就带回来了。反正就多双筷子的事情。”
李贪那时还不叫李贪,姓陈,和陈正一个姓。
有没有名她也不知道,因为县里的人都叫她陈家媳妇。
外面的人不清楚。
但李贪从小听郭珍骂习惯了,对自己的身世也摸了个七七八八。
她是郭珍从人贩子手上买来的。
郭珍年纪轻轻就死了老公。
合县人都知道,陈家明是出了名的赌鬼。
一次赌急了眼,输得连裤子都不剩,人家要钱也没有,赊账也到了极限,人家不依,硬要钱,于是和人打起来,没打赢,死了。
留下大肚子的郭珍。
地下赌场的人只能自认晦气,陈家就那么点东西,把值钱的东西都搬空了也就值个千把块钱。
一群人夹枪带棒地轰轰烈烈扫劫了一空,却忽视了大肚子的郭珍。
女人把厚厚一沓现金藏在鞋底,躲了过去。
孩子生下来,是个儿子,也是个脑瘫。
于是本来打算给孩子留下来读书的钱就送给了人贩子,换来了李贪。
李贪没有亲生父母的记忆,因为她刚来合县的那年才一岁不到。
十个月,被买来做了陈家的媳妇。
陈正是个脑瘫,郭珍要打工养两个人,于是家里的事情大大小小就落在了李贪一人头上。
郭珍本来没打算让李贪读书的,后来还是听说义务教育不要钱,文凭高的还能多赚点钱,陈正又不能做事,这才让李贪顺利上学。
上学得有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得起名。
“想给孩子叫什么名字?”
办事的民警一脸公事公办的模样。
“贪。”
一向默不作声的李贪说话了,这是她经常听到的一个字,郭珍一有不顺心就会打她,骂她说“小兔崽子”、“没良心的”、“做人不能像你这么贪心”。
她不知道什么叫做贪心。
她只知道自己不想喂陈正,不想做家务,不想没完没了地被郭珍打。
“什么贪?”
“贪心的贪。”
如果这是贪心的话,那就至少,让自己的名字拥有她。
郭珍无所谓,她才懒得费这个脑子,拍板说:“好,就叫陈贪。”
陈贪贪来了名字,但也仅仅只限于名字。
只不过家里的事情还得归她。
“如果敢让阿正生活不顺心,我马上就让你辍学。”郭珍出门打工前恶狠狠地瞪了陈贪一眼。
陈贪只是拿着扫帚,低头,不吭声。
她在郭珍面前一直很乖顺。
因为无力反抗。
不如让自己活得舒服些。
然后郭珍就在工地里出事死了。
县里的人都在议论纷纷:
“可怜啊,陈家就剩两个娃娃。”
“也不知道陈赌鬼造的什么孽,好好一个家就这么直接破散了。”
“就是,我看那丫头日后可得遭罪。”
……
陈贪知道郭珍的时候,她十二岁,刚上初中,正在给陈正喂粥。
“孩子啊,你得好好照顾阿正。”
“陈家就剩他一个独苗苗了。”
“你是他未婚妻,你得撑起这个家。”
狗屁。
陈贪在心里嗤之以鼻。
她从来就没把这里当家。
陈贪三天没给陈正喝水。
第四天一大早,陈正就断了气。
陈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跑到街上说,家里已经断粮很久了,她把最后的米熬了粥准备给弟弟喝,可他已经睁不开眼睛。
大家都相信了她的话。
毕竟小孩子,谁会把她和陈正的死亡联系起来呢?
只是见着了纷纷感叹“陈家这丫头命不好”。
出生就被父母抛弃,之后收养她的陈家也分崩离析。
说着说着,流言四起。
甚至有人说是陈贪命不好,天生克家。
于是也没人敢收留她。
陈贪没地去,只能成天在街上混。
和普通的混混不同,一般人家里还会有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家长管管,多少还有个“去处”,但陈贪没有。
她不分昼夜地在外面游荡,吃了上顿没下顿,捡不到的就偷,偷不到的就抢。
地下江湖都是按街区分帮派的,这样的不守规矩的人必然惹到地头蛇。于是就会被人围攻被人打。
小孩子,力气小,但学习也快。
刚开始的时候李贪总是输,但别人都看她年纪小,教训教训也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