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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五年(求收藏推荐)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转眼五年过去了。
    山林里,一个少年拉手里的五石弓拉成了满月状态,目不转睛的盯着林子一头急速奔跑的成年野猪。
    猛然间,他射出了手中的箭。
    利箭飞快地划破了长空,在林子里高速飞行,洞穿了一棵碗口粗的树木后,半截箭身直接钻进了野猪的头骨里。
    野猪的庞大的身躯向前滑行了两三米,再也没能爬起来。
    头骨要比其他部分的骨骼要坚硬很多,可少年的箭在射穿了一棵碗口粗的树木之后,穿透了成年野猪的头骨。
    力道上何其的惊人。
    当然,他用五石强弓,需要600斤的力道才能拉的开。仅仅是这一点,就没有人敢轻视他。少年的身后跟着三个人,两个人都佩戴着利剑,一个人赤手空拳。
    二十岁的陆长风海拔目测一米八,这个身高已经超过了前世的他,样貌上没有多大的变化,仍就是大众脸。
    唯一的亮点是他的双眼炯炯有神,格外的深邃。
    陆长风握着弓走到了野猪尸体的旁边,用脚踹了一下,确认了一下野猪的体重,大概两百斤的样子,起码三天他不用再打猎了。
    丁坚看完陆长风暴力的射杀野猪的一幕,忍不住的感慨道:
    “少爷的箭术越来越俊了。”
    李元芳符声道:
    “是啊,我教了少爷三年的箭术,第四年的时候少爷的箭术已经和我不相上下,如今,少爷的箭术已经超越了我。”
    “想想都觉得惭愧,枉我一直呆在军中。”
    白展堂深吸了一口气,苦笑道:
    “你们只认为少爷的箭术非凡,就不觉得这很可怕吗?”
    丁坚和李元芳相互望了一眼,微笑着道:
    “少爷又不会把箭射向我们,有什么好怕的。”
    在云何寺待了一年后,陆长风突破到了二流的境界,从此以后,即使李元芳和丁坚同时出手,他获取英灵点的速度仍是慢了下来。
    京城外的土匪强盗被清理了一批又一批,造成了城外的治安比城里还好。很多人都好奇,为什么两个剑法高强的剑客要和土匪强盗们过不去。
    唯一的解释是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混蛋做了让剑客非常记恨的事,连累了城外其他的土匪强盗跟着一起倒霉。
    土匪强盗少了以后,不入流的人不计入统计范围杀了也没用,陆长风获取英灵点更加的困难了。
    五年来,他用英灵点一共抽了九次奖。
    百炼青锋剑送给了丁坚。
    追星弓陆长风自己留了下来,可惜,他现在最多拉开三次。
    【庖丁解牛】刀法,陆长风自己学了。
    【追风剑】剑法,李元芳和丁坚都学了。
    劣质的淬体液一份和普斯曲蛇胆一颗,这两样都被陆长风拿来自己用了。正是因为这两样让他的气力和视力都得到很大的提升。
    黑玉断续膏躺在戒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排上用场。
    还有一件武器和追星弓一般难得,但是在陆长风看来,鬼畜的很,那是一把寒铁打造的杀猪刀。
    锋利异常,切金断玉。
    人物方面他抽到了二流后期的白展堂,加上陆长风,四人中,白展堂的功力最弱,但在轻功方面,白展堂却是最好的。
    原因很简单,他是一个贼。
    除了妙手空空以外,一个贼的轻功往往不会太差,只有轻功够好,他才有保命的本钱。
    一年前陆长风突破到了一流境界,速度比丁坚预期的还要早了一年。
    这和陆长风的努力分不开。
    习武的几年,到底流了多少血汗,陆长风也记不清了。他没有因为天赋出众而沾沾自得,相反,他比无数人都要刻苦。
    姓名:陆长风
    年龄:20
    心法:九阴真经(残卷)
    武技:血战八方(大成),庖丁解牛(熟练)箭法(大成),葵花点穴手(熟练),金钟罩(大成)
    身法:螺旋九影(残)(熟练)
    境界:一流中期
    装备:杀猪刀,追星弓,朴刀
    拥有物品:空间戒子(3*3*3米)
    看到他如今的人物属性,一切的努力都值了。
    在实战方面,陆长风也没有落下,两个一流的好手充当陪练,这可不是随便一个人都有的待遇。
    高深莫测的陆竹也时常会来,陆长风自然不会放过向陆竹讨教。可是,不久前陆竹离开了云何寺。
    武林一代高人“罗摩祖师”的遗体重现江湖。
    据说,在失踪的“罗摩”遗体中,藏着一个绝大秘密,谁能拿到遗体,参透其中的秘密,就能够练成“罗摩”的绝世神功,称霸武林。
    因为一个传言,江湖上掀起了腥风血雨,黑石势力血洗了前任首辅张海端的府邸,灭其满门。
    细雨趁乱带走了半具遗体不知所踪。
    陆长风在云何寺苦修五年,为的就是等罗摩遗体出世,他不是没有想过提前盗走遗体,但他不知道遗体具体的位置。
    再过不久,陆长风也要离开云何寺了。对于罗摩遗体中隐藏的秘密,陆长风同样有着不小的兴趣。
    望着生活了五年的山林,陆长风想的却是离开了寺院后,他要怎么开始自己的征程。丁坚,李元芳和白展堂三人走到了陆长风的身旁笑着叫道:
    “少爷。”
    “少爷。”
    。。。。。。
    陆长风点了点头,道:
    “把猎物带上,我们下山。”
    丁坚诧异的问道:
    “少爷,今天不练刀了吗?”
    陆长风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他握着弓向着山下走去,李元芳望着丁坚道:
    “你来,还是我来?”
    丁坚诡异的笑了起来,道:
    “我看啊,这一次就让老白来表现吧。”
    “有理。”
    李元芳道。
    于是两人同时离去,留下了目瞪口呆的白展堂。两百斤的猎物白展堂也抗的起,但远不如两人轻松。
    三人几年来相处的不错,关系最好的是丁坚和李元芳,两人的都是精通剑法,男人之间的感情大多是打出来,要么就是喝出来的。
    遇到相差不大的对手,难免会手痒,几次切磋下来,两人惺惺相惜。和陆长风的主仆情谊不同,他们用生死之交来形容更为贴切。
    毕竟撇开身份不言,陆长风不练剑。
    不练上剑。
    不练下剑。
    不练人剑。
    他练刀,勇猛快速、气势逼人,刚劲有力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