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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143 章

      军诸将本来还有些犹豫,不过有了一个人起头,剩下的哪个愿意承认自己是胆小鬼?七八个军侯军司马纷纷上前,一刀划破掌心,啥时间一坛酒水被染的表面鲜红。
    陈翼则是一愣,这才反应过来,看向刘烨的眼神则是一阵敬畏。
    太厉害了……这个刘烨以言语激的豫州军诸将同生共死,是无可阻挡的阳谋。他陈翼要是不同意反而会被手下人看不起,这下他是不同意也得同意了。
    陈翼面色复杂的拔出环首刀,同样划破掌心,将鲜血滴进酒坛之中。
    刘烨亲自举起酒坛,给陈翼等人倒酒,每个人碗中泛着红色。刘烨举起自己的一只陶碗,二话不说和血吞下,入口便有一股浓厚的血腥味,不过他也不在乎,咕嘟咕嘟全都喝了下去。
    豫州军诸将见到刘烨如此豪迈,一饮而尽,当即哈哈大笑,一起举起碗把血酒喝了下去,再看看周围的这些同伴,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
    歃血为盟,可就是兄弟了。
    第99章 说曹cāo,曹cāo到
    豫州军诸将与刘烨喝下这碗血酒,歃血为盟,顿时大为亲近,不少人更是表示愿意听从刘烨调遣,陈翼则是默然不语。
    刘烨走出营帐,把豫州诸将送出军营之后,回到帐中却是苦苦思索。
    皇甫嵩虽然火攻长社,但是黄巾贼不是那么简单就被击败的。事实上正是曹cāo引兵而来,见机行事,与皇甫嵩里应外合,这才击败了黄巾贼,自己还是不必贸然行事,还是等一等曹cāo的好。
    况且……作为三国第一枭雄,曹cāo可谓是曹刘孙三人之中能力最强之人,即便是刘烨也是心生向往。
    刘备已经见过了,和《演义》中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大耳贼截然不同,俨然正是一个以复兴汉室为己任的热血男儿。
    不知道曹cāo,又会如何?
    长社以西四十里,阳翟县。
    一彪军马从西而来,军中一杆大旗迎风而立,上书四字:骑都尉,曹。
    “孟德,长社就快到了,咱们得小心点。”
    说话的是一员健将,顶盔带甲,手持一杆长qiāng,两撇微须,面色微黄,年纪大约三十岁以下,颇为健硕。
    被称作“孟德”那人细眼长髯,身长七尺,腰间悬着一柄宝剑而非一般军官的环首刀,随手则是抓着一柄格虎短戟,背后一面大红披风,俨然是军中首脑,正是朝廷派遣,驰援长社的都尉曹孟德,而刚才说话的是他亲信弟兄,夏侯惇。
    “元让,汝带二十骑前往查探。”
    他一声令下,夏侯惇便呼啸一声,军阵中顿时奔出十余骑,跟在他身后,向前飞奔而去。
    “大兄,黄巾贼当真有十万之众?”
    说话这人和夏侯惇有五六分相像,手中握一杆长刀,背后背着一杆铁胎弓,箭囊之中有数十根雕翎箭,显然是臂力颇强,善于shè箭,乃是夏侯惇的族弟夏侯渊,当年曾经替曹cāo顶罪坐过牢,因此颇受信任。
    “妙才,信件乃是皇甫郎将亲笔书写,以皇甫郎将的为人,说是十万大军,只怕是只多不少啊。”
    夏侯渊呼出一口浊气,静静的跟在曹cāo身边,一言不发。
    曹cāo不由得打趣道:“怎么,妙才莫不是怕了?”
    夏侯渊一愣,哈哈一笑:“非也,只是黄巾贼实在太多,某担心箭矢不够。”这句话言下之意,自然是说担心黄巾贼不够他杀的。
    曹cāo不由一笑,顺便催促骑兵放缓速度。他受任为骑都尉,麾下步骑两千,其中骑卒五百,步卒一千五百,要是骑卒走的太快,和步卒失散,再碰上黄巾贼那可就糟糕了。
    而夏侯惇带着十余骑飞驰而出,不久后便奔到了长社城周围,黄巾贼数十里连营顿时映入眼帘,结草而居,仿佛一条黄龙坠落在大地之上,身体绕了长社城大半圈。
    他身后的骑卒各个微微惊呼,夏侯惇眉头一皱:“怕什么?自古以来还没有官军怕贼的道理!”他生xing勇烈,十四岁那年便曾手刃了折辱恩师之人,因此治军极严,手下兵卒颇为敬畏。
    夏侯惇转过头,不去看黄巾贼的数十里连营,而是策马冲上了一座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