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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征服同辈

      万般无奈之下,李白终于被迫去了私塾。
    李家是当地的豪族,李三兄弟经商,把家族做的家大业大,请个私塾老师还是绰绰有余。
    不过这个私塾老师和我一开始想的不大一样。私塾老师嘛,搁我们现代人一想,肯定是胡子一大把,说不定还是须发尽白的老头,起码也得四五十吧?可这个老师却年纪轻轻,长得以我这个现代人眼光看也是很帅,媲美鹿晗了都。
    本以为年轻人观点能新颖一点,可没想到也是个老古董。忘了介绍李白这个老师的名字,姓张,名华,字逸飞。
    上私塾的第一天,李白和几个族兄弟一起上课,李白年纪最小上的最晚。李贾也在内,他算是老学员了。
    张华板着脸让李白拜祭孔子,他早就听说李白顽劣,故意向他训话:“你既然进了私塾,就不能像以前贪玩,身为弟子要好好听为师的话,要好好读书,出人头地,报答父母,明白吗?”
    李白恭敬地回答道:“是,先生。”
    张华满意地点点头,“你自己挑个位子坐吧。”
    李白看了看,往里面走走,走到李贾面前,“往里让让。”
    李贾还没从“我若杀人谁敢防”中走出来,吓得往里一挪。
    李白坐在他身边,李贾两股战战,李白看他一眼,“你哆嗦什么?”李贾强忍住哆嗦:“没什么,有点冷。”
    李白看他手臂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无奈地摇摇头。
    张华正在很认真地讲着《诗经》,“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
    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
    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张华抑扬顿挫地读完,闭着眼似乎还在品味,过了好久,他问:“你们知道这首诗出自何处?”
    李白前面一个看起来和李贾差不多大的男孩,信心满满地站了起来,“先生,我知道。这首诗出自《诗经》1的小雅鹿鸣,写的是君臣在宴会其乐融融的场景。”
    “不错,”张华的开心地不得了,嘴巴都快咧到脖子上了。这是他上节课留下的作业,看来李乐这孩子有认真地复习。
    李白撇撇嘴,继续趴在桌子上无聊。张华看见他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刚刚开心了一下,又被打击了回去。
    “李白。”
    “啊,先生。”李白站了起来。张华看着他懒散样子,有些失望,他见过很多有钱人家不用功读书的孩子,心里很有些瞧不起。
    “李白,你刚来要跟你这位堂兄好好学习,切不可偷懒。”
    “哦,知道了,先生。”李白看了前面回答问题的李乐一眼,看他一副臭屁的样子,鼻孔朝天。
    “我听说你父亲说你三岁识千字,五岁诵六甲。你可否再把这首诗读一遍?”张华随口一问。
    “自然。”
    李白读了一遍,当然没有学着张华的腔调,不过也是读得字正腔圆。张华颇为满意地让他坐下,心里也确实认为这是个天才儿童。
    总之李白一天下来的感受就是无聊二字。想到以后天天去他的心态是崩溃的。在现代学校还可以去操场踢踢球,下课耍耍,可在这里就是一天到晚听着张华讲着诗经论语,诸子百家。
    回家后母亲还要问过得怎么样先生教的如何,父亲还要提问功课,总之千言万语化作一声长叹。
    唯一能够让李白感点兴趣的就是他的“天才”。一是我李白两世为人,虽然现代学习成绩一般,但好歹学了十年语文历史,张华教的一些儒家经典还比较容易吸收。一些策论我竟然很感兴趣。二是李白确实天资聪颖,我知道了什么叫做过目不忘。
    以前我认为史书这个说什么这个一目十行,那个过目不忘,我以为不过是夸大之词。可真正体验到这种能力之后才发现是真的存在,那种看了就能记住的能力是真的没话说,如果现代我有这种能力,什么清华北大,简单呀。不禁又想,现代人怎么记忆力还不如古代人?越来越退化了?
    李白的这种“天才”,让他在私塾风生水起,张华也比较无奈,李白贪玩调皮,可又偏偏功课全佳。说实话,他的内心比较复杂,若他有此天才,何愁不能中举为官?只在这做个私塾先生。但他也不至于嫉妒一个小孩子。
    最难受的是李乐,以前李白没来,他是私塾在学习上绝对的第一,可李白来了后,李白虽然小,来的晚,但学习进度简直是一日千里,直追他目前所学。现在的李白学习比他好,连带着人缘都好许多,这世上的人最是更尊敬更有能力的人。尤其是李贾,简直对他崇拜的上了天,一天到晚跟他混。尤其是李白一天天吊儿郎当的样子,他更加嫉恨。
    但他不得不服。
    可李白心里还是苦啊,你说碰见个老头私塾先生,还能趁他打个盹睡个觉的时候出去耍一耍,可这个年轻的先生比他们还用功,整日为着科举用功读书,还经常这样斥责他们,“你们如今体会不到,如果你们到了我这个年纪还不能成为乡贡,就等着后悔现在不努力读书吧。”这话我李白怎么听着都像是现代大人教育孩子,“还不好好学习,等着将来和我一样受苦吧!”
    无聊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中间倒是出了一个小插曲。
    公元705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六日,新年前的前四天,则天大圣皇帝武则天去世,临终前下召去帝号,改为则天大圣皇后。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去世了,留下一座无字碑功名是非由后人评说。
    李白突然有感,或许这武则天是和自己一样从现代穿越而来附身于古人的人物。不然怎么能凭借女流之身登上帝位,这不是看不起女性朋友,而是女人在封建时期,太难了。
    听闻武则天去世,李显即位,恢复唐国号。张华竟激动不已,大呼:“天佑我大唐。”是的,大概每个自诩正统的文人都会如此兴奋。武则天固然一世功绩,当仍然免不了晚年疾病缠身,进而宠用佞臣,导致朝纲混乱。
    而所有文人都高兴的太早,武则天去世后唐朝朝局更加动荡,唐朝进入了一段动荡而混乱的时期。八年的时间爆发了五次宫廷政变。两个皇帝被废,一个皇帝死的不明不白,一个皇帝被迫当了太上皇。直到玄宗李隆基即位,天下才重新安定。
    幸好,这段混乱的时间李白没有参与其中,他正在家跟着张华努力地读着策论经典。
    这一年的新年有些没意思,国丧期间,臣民缟素,停止宴乐婚嫁。新年也就不能像往年一般肆意庆祝。
    过年时李白和众兄弟一起向长辈拜年,除夕之夜大家一起庆祝,就连张华先生也请了过来。
    由于国丧,只能从简而“宴”,李兄长,李白大伯李天南向张华敬酒,询问道:“先生这半年可曾授了什么课程?”
    张华答道:“已授了《诗经》和一些策论。”
    “好,”李天南抚须笑道,对着几个孩子说,“今日我们几个长辈你们几个孩子行个酒令,我们出诗经中的第一句诗,你们背出后续来,若能背的出,今年压岁钱增一百个大钱。”
    李白和几个孩子眼前一亮,好事啊。
    李天南和三个弟弟相视一笑,“我先来吧,”李天南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李贾急忙说:“父亲,我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2
    李天南满意地点点头,张华也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也是在考他呢。
    李天南说:“二弟,你来吧?”
    李笑笑,“好,”他想了一想,“葛之覃兮,施于中谷。”李看了一眼盯着酒看的李白。
    张华皱了皱眉,他没把握李白能够背出来。
    李白看着父亲看自己的眼神,心领神会,对着李一挑眉毛:“我来,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绤,服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汙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3背诵完后李白看了一眼出神的母亲,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月娃看着李白,温柔地笑笑。
    接着李的两个弟弟也出题考,都被李乐接了下来,也是让人比较惊讶,因为那两首算是比较生僻的了。
    这下李乐的鼻孔又朝天了,心里想着,早就知道大伯早出题,我努力地准备了这么久果然有用,谁能及我?李白也不行!他挑衅地看着李白。
    李白说真的是真不想搭理他,李白现在最关心的是酒,唐代的酒啊,什么窖藏二十年的女儿红,剑南烧酒。看着父亲几个人推杯换盏,他心里痒啊。
    李白想出个主意,“父亲,大伯,叔父,我和你们打个赌如何?”
    几个人一愣,李板起脸来说:“白,你又想干什么?”
    “父亲听我说完,是这样,如果我能当场背诵完整部《诗经》,我也不求大伯的一百个大钱,我就求一坛你们的杯中之物如何?”
    “酒?你个小兔崽子多大就想喝酒?”李气道。
    月娃也拉了一拉李白,美目瞪他一眼示意他别胡闹。李白哀求的看父母亲一眼。
    李天南早就对这个侄子改观许多,他本性不坏,就是性子直。此时饶有兴趣地看着李白,“年纪轻轻就爱酒,倒有我李家风范。这样,如果你能背诵完整部《诗经》,我就给你一杯酒。”
    “大哥!”
    “嗳,二弟,你可想想一整部《诗经》你能完整背下来?”
    “可……”
    李天南一挥手打断了他,看着李白,李白仰着小脑袋瓜子,“一坛压到一杯,大伯太小气了,那可不行,起码一壶。”
    “一壶就一壶!”
    李白喝了点水,“好。”
    接下来诗三百,被李白洋洋洒洒背完。
    举座皆惊!
    李乐忍住想吐血的冲动,服了。
    1:《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共311篇
    2:出自诗经·周南·桃夭
    3:出自《国风·周南·葛覃》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讲的是女子出嫁思念娘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