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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节

      他曾经记得父亲说过:百变不离其宗,那些个招式看似千变万化,虚虚实实不可捕捉,但如果静心凝神,凭借着感觉攻击,吃亏的绝对不会是自己。
    武学招式大多都是以静制动,《幻相生》同样如此,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最好的防守就是攻击,以雷霆之势,带起变化莫测的招式力量,给予敌人最重的创伤。
    “注意了!”
    陆振海沉声喝道,在他话音刚落后,身形如同大鹏展翅一般,对着陆峰冲击而起,他的双手,用的正是《幻相生》第一式。
    第一百四十八章 先学会挨打(第一更,求收藏!!)
    同样的动作,陆峰起手式和陆振海一样,两人分别朝着对方扑去。
    陆峰明白,自己在招式上比不过父亲,但是自己年轻力壮,而起在速度上,比父亲快了一分,所以就凭借着这一点,或许能够和父亲打个半斤八两。
    倏然动手,随着招式的展开,和陆峰预想的结果相差的太多太多。
    随着乱花渐欲迷人眼般的模糊手掌影象,陆峰被一掌击在胸膛,身体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重重的砸在三四米外的地上。
    “怎么可能?”
    陆峰忍着胸口传来的疼痛,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眼神看着父亲双脚落在地上,喃喃自语道。
    陆振海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大步走到陆峰身边,伸手拉了他一把,才满脸冷酷的沉声喝道:“给你两分钟缓解疼痛的时间,两分钟后,咱们继续!”
    陆峰咬了咬牙,他还不信邪了!
    随即挣开父亲的手,大声说道:“爸!不用两分钟,现在继续!”
    陆振海眼中闪过一丝赞赏,冷笑道:“不错,不愧是我陆振海的种,在我小时候和别人打架回来,你爷爷都就会告诉我,想要打人,就必须学会挨打。”
    陆峰默默点了点头。
    这个道理他懂,就像是自己以前见到过的,那些个大街上的流氓小混混,刚开始混的时候,不都是经常挨打,后来实战经验丰富了,才能够打别人。
    他高中的时候是在镇上上的,当初镇子上很乱,也有很多的地痞流氓小混混,曾经镇上唯一的一所武校里,有四个学习武术的学生,在外面吃饭喝酒的时候,和镇子上的几名地痞流氓小混混发生了冲突,结果双方各是敌人,一番打斗下来,结果令所有人都打出意外,竟然是那四名地痞流氓惨胜。
    搏斗开始!
    随着一声声拳脚碰撞声,陆峰一次次的被打倒在地,一次次的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
    陆振海战斗力很强,而且他下手很有分寸,在把儿子打倒将近二十次后,他都没有一次打在儿子脸上。在他心里有着计较,万一打伤了儿子的脸,回到家被妻子看到,那指不定会被妻子闹腾一顿。
    从开始陆峰连三招都接不下,到坚持到第七招才被打倒,总之陆峰在实战中进步迅猛。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你是准备在这里休息半个小时,还是想现在就赶回去?”陆振海脸上的冷酷之色终于消失的干干净净,儿子的抗打能力不错,自己今天一晚上,可比过去二十多年打的他都多。
    陆峰并不知道父亲心中的想法,感受着身体各处传来的疼痛,他呲牙咧嘴慢慢活动了几下,才苦笑道:“等我半个小时吧!这浑身都跟散架似地疼痛,我敢保证,这样子回去,回不到家我都就会在半路上累趴下了!”
    一边说着,他一边控制着内气,快速流动在体内奇经八脉之中,用内气快速恢复这被打伤的肉体。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半个小时后,陆峰站起身子,笑道:“爸,我差不多了!咱们现在回去?还是再练一会?”
    陆振海默默摇了摇头,开口说道:“回去吧!现在时间太晚了!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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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陆峰回到家里已经快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陆峰在各个方面,进步都很大,不单把师父让带回来学习的中医医书全部看完记住,而且在和父亲不用内气的情况下,也能够坚持二十招不被打倒!
    腊月二十八,陆峰《幻相生》的练习已经有了那么一丝韵味,俗话说熟能生巧,终于在父亲陆振海的指点下,他开始领悟到了一次招式的玄妙技巧,也就是在这一天,是年轻最后一个大型集市。
    自从他回到家以来,陆峰就每天呆在家里,除了上山,或者和几个一起长大的朋友出去吃吃喝喝之外,可是一次都没有离开过村子了!甚至连镇上都没有去过。
    陆峰家这个小山村,距离镇上有二十里路的距离,平时到镇上很不方便。
    “陆峰,吃过饭了吗?赶紧的,李威那小子开他们家的农用三轮到镇上去,咱们正好搭顺风车!”一声洪亮的声音传来,随即,陆峰家的大门外,一个一米八左右,体格健壮的青年大步走了进去,他的模样长得非常憨厚,一看就是地地道道的山里淳朴人。
    他叫萧大山,和陆峰是同龄人,而且由于两家距离很近,所以也是村子里关系最好的。萧大山脾气火爆,但是性格直爽没有坏心眼,小时候不管做什么事情,他都会找陆峰商量着来。
    “等会,两分钟就好!”陆峰大口的吃着饭菜。
    昨天夜里,他终于能够接下父亲全力攻击的二十招,心中满是兴奋,但是最终也挺惨的,被陆振海一晚上打趴下三十多次,可以说是练习以来,被打倒次数最多的一晚上。因此,到早上的时候,他几乎是饿的饥肠辘辘,恨不得吃下去一头牛。
    萧大山闷声答应一声,随即从兜里掏出一包两块五一包的香烟,点燃后蹲在房门外抽着。
    陆峰没用到两分钟,就把自己饭碗里的饭菜吃个干干净净。大步迈出房门后,他才对刚刚从厨房走出来的母亲说道:“妈,您给我的单子,上面只需要买这么一点点年货吗?过了年就要去我姥姥那里,我这次不需要多买点东西回来?”
    陈萍微微犹豫了一下,才开口说道:“你能拿的了吗?”
    陆峰笑道:“你放心吧,如果拿不了,我到镇子上包个车回来,正好大山也要买年货,给我们一块拉回来不就得了!一趟去,省的再去麻烦!”
    陈萍点头说道:“那好吧!去你姥姥家和舅家的东西,你自己看着买好了,就按照咱们以前过年的时候买的东西就行!”
    陆峰微微点头,伸手从兜里掏出一包没有拆封的烟,直接丢给萧大山说道:“我说大山,我不是给你两条这次带回来的烟吗?你怎么还抽这个?我可是听说了,抽这个烟对身体的危害比较大。”
    萧大山憨厚一笑,嘿嘿说道:“那两条烟我就抽了一包,剩下的都被我爸和我叔给抢跑了!没事,这些年我都是抽这个,挺好的,习惯了!”
    陆峰微微一怔,随即苦笑着摇了摇头,他怎么会不了解萧大山,什么被他爸和叔抢走的?以陆峰对他的了解,铁定是他不舍得抽,给他爸和叔送过去的!
    萧大山以前在镇上武校里练过武把式,就是陆峰上高中那会,陆峰考上大学去了青海,而萧大山则毕业回家娶了媳妇,现在他和他媳妇刚刚结婚半年,而且老婆还刚刚怀了孕,日子过的并不算多么富裕!
    心中打定主意,这次从集市上多买点烟,到时候丢给萧大山两条。
    搭着顺风车来到集市陆峰和萧大山与开三轮车过来的李威告别,挤进了川流不息的人潮之中。
    来之前,陆峰的母亲陈萍给他列了清单,长长一大排,如果不是陆峰力量大,恐怕都拿不动。
    年二十八,此时已经到处响着鞭炮的声音,由于前几天刚刚下了一场大学,甚至很多孩童都点燃了鞭炮,丢人雪堆里。
    春联,鞭炮,各种鸡鱼肉蛋,林林总总忙活了两个多小时,陆峰和萧大山两人才准备齐全。
    “对了,我要去烟酒专卖的店里,去买一些烟回来,大山你在这里给我看着点年货,等会我顺便找一辆车,咱们把东西直接让他给咱们送回去。”陆峰笑道。
    萧大山迟疑了片刻,对于陆峰提议租车回去,他稍微有些心疼,不过看着两人买的那么多年货,他也只好点头同意。
    镇上最大的烟酒专卖店,地理位置有些偏僻,陆峰走过去大半条街,拐进另一个街道后,才看到那大大的牌匾。
    突然,陆峰神思一动,因为在前方二十多米的路边雪堆里,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老大爷正蹲在雪堆里面默默流泪,看着他冻得瑟瑟发抖的身子骨,陆峰快步走了过去,蹲在老人面前问道:“老大爷,您这是怎么了?这大冷天的怎么在雪堆里啊?”
    老人浑浊的眼睛里流着眼泪,顺着他那布满皱纹的脸庞滴落,看的陆峰心中一阵发酸。
    “我的钱,我的公鸡,都被一个骗子给骗走了!我这什么都没有了,还怎么过年啊?我孙女还有家里的老婆子,还等着我卖了公鸡买年货过年呢!”
    陆峰微微一怔,随即开口问道:“老大爷,您慢慢说,详细的给我说一下,我看看能不能帮帮你!”
    老人精神一阵,用破烂的衣服袖子抹掉脸上的泪水,开口说道:“我今天来集市上,是来卖两只养了大半年的公鸡,结果一个小年轻,穿的挺好,出钱要买我的公鸡,而且还给了我一百块钱。我身上当时有几十块钱,所以把公鸡给他后,还把身上的零钱找给了他,可是我拿着那一百块钱买年货的时候,人家说钱是假的。我问了好句几个人,都给我说一百的钱是假的!你看看,就是这一张!”
    第一百四十九章 行骗(第二更!!!)
    陆峰皱着眉头结果一百块钱,仔仔细细看了看,随即脸上露出愤怒的神色。
    不错!
    这一百块钱的确是假的!
    心中默默寻思了一下,陆峰立即开口说道:“老大爷,您给我说一说,那个骗你钱和公鸡的人长得什么样?穿着什么样的衣服,我给你找一找,咱们这个镇子不大,应该能够找到他!”
    陆峰连忙挣扎着从雪堆里站起来,苍老的脸上挂满激动之色,开口说道:“那是一个小青年,二十五六岁模样,穿着一个咖啡色的皮衣,带着一个八角帽,下面裤子穿的是什么我忘记了,不过他穿了一双雪白的运动鞋,他当时买我的公鸡的时候,我还羡慕他能够穿那么新的运动鞋呢!”
    陆峰微微点了点头,虽然老人描述的不够详细,但是找出那个人应该不是难事。
    “老大爷,给您一包烟,您抽着烟在这里等我一下,如果找到那个人,我把他给您揪过来。”
    在陆峰心中,骗人固然可耻,但是更可耻的是骗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这满大街的人,有本事你去骗那些有钱人,骗那些日子过的人,骗一个可怜老人算什么本事??
    看着眼睛里还盘旋着泪水的老人,陆峰心中百般不是滋味。
    乡镇的街道并不大,一共三条街,还有十几条小胡同,陆峰思考一番后,便有了主意。
    那个骗子仅仅骗到老人两只鸡,还有几十块钱,显然这些钱物还不够他塞牙缝的,那么他就会找机会再次行骗,而行骗最好的选择,就是人多的地方。
    想到这里,陆峰安抚好老人后,便快步离开这个街道。
    他对于镇上太熟悉了,高中在这里上了三年,哪里人多哪里人少,还是能够分得清楚的!
    整个镇上最高的楼,是五层的电信局大楼,陆峰从一个偏僻的地方,用轻功快速攀爬到五楼楼顶,敏锐的眼神开始巡视下方街道上热闹的人群。
    八角帽,咖啡色皮衣!
    陆峰牢牢记住老人告诉自己的话,那骗子的打扮很另类,这个年代,很少有人会戴八角帽,只要看到那顶帽子,恐怕就能够找到那个骗子。
    幸亏他的视力极高,所以才能够凭借着双眼,把整条街上的人都给过滤一遍。
    没有?
    陆峰视线扫过整条街,并没有发现和骗子衣帽特征一样的人。随即,他在楼顶换了个方位,再次扫描另外一个街道。
    时间慢慢流逝,足足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在陆峰即将把第二条街道扫视完毕的时候,他的眼睛骤然一亮,因为在街道拐角处,一个头戴八角帽,穿着咖啡色皮衣的青年,正蹲在角落里和两个年龄差不多大的青年抽烟。
    而在青年的脚上,则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虽然距离足有近千米,但是陆峰还是敏锐的看到他脚上的白色运动鞋,是耐克标志。
    突然,三个蹲在角落抽烟的青年,其中一个站起来,踩灭烟头后走进人群之内,而戴着八角帽的青年,则拍了拍剩下的那个青年的肩膀,同样涌入了人群之内。
    这是一个诈骗团伙?
    陆峰心中一惊,随即心中恨意更浓!
    贼亦有道。
    但你们这些丧尽天良的东西,竟然不管什么人都欺骗,简直就是牲畜不如。略微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报警,随即,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报警又能够怎么样?他们这些人如果真的是诈骗团伙,那么一定都是有案底的人,这种人就算是送进看守所,就算判刑个三五年,出来后也很难改邪归正。最让陆峰不放心的一点,谁知道这些人,有没有和当地派出所的人有勾结??
    曾经在陆峰上高中的时候,他就见识过社会的黑暗,曾经有一个地痞流氓,一刀子捅伤了一个学生,当初学生的家长报了案,那个地痞流氓也被抓紧了派出所,甚至当初派出所的人给家长保证,一定会把那个捅伤人的家伙判刑。
    可是两个月后,陆峰无意间在一个发廊,又见到了那个地痞流氓,而且当时的他,正在和一个流里流气的女孩子调情嬉闹,跟没事人似地,仿佛两个月前的伤人案,和他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似地。
    多多少少,对于镇上派出所的事情,陆峰了解一些,虽然都是道听途说,但是如果他们坐得端行得正,就不会流传出那些被人捕风捉影的事情。传言:派出所的人只要收了好处,只要你不杀人,都能够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自己如果不报警,那么自己自然不可能把这些人都给一网打尽。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陆峰也虽然为人正直,充满了正义感,但是他也不是万能的救世主,遇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事情,做了就做了,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事情,所以他要做的,就是把刚刚自己看到的三个蹲在一起抽烟的家伙给抓住,然后废掉他们,让他今生今世都不能再行骗,这就足够了。
    三个人分开,陆峰心中便有了算计,拨通萧大山的电话号码,待到那边接通后,陆峰沉声说道:“大山,你先在原地等我一会,我现在有点事情要办,估计要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
    电话那端的萧大山,并没有询问陆峰要做什么事情,只是用那沉闷的声音问道:“要不要帮忙?”
    陆峰微微一笑,拿着手机开口说道:“不用,我自己就可以!”
    挂掉电话,陆峰双眼微眯,视线一直跟着头戴八角帽的青年,一直到他拐进一个小胡同里,蹑手蹑脚跟在一个五六十岁老大娘身后的时候,陆峰才展开闪电般的速度,顺着人际焊锡的那一面墙壁,如同一直壁虎一般快速朝着下方落去,仅仅十几个呼吸间,他便从楼顶回到地面。
    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行人,陆峰快速朝着那条小胡同赶去。
    当他到达后,小胡同里正上演着精彩的一幕:
    头戴八角帽的青年装模作样成一个老实巴交的青年,而且从他的神色上,竟然有几分憨厚和呆滞,在走到老大娘左前方十米的距离后,一直插在裤子兜里的手掏了出来,不经意间被手带着掉出来的,是一张百元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