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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向种地狂魔献上土地(春暖不觉晓,投

      不管哪个纬度,什么时空的华夏子民,
    都有着一种奇异的本能。
    花园里空着的几大块荒地,眼睛一眨,就被开耕成田,种上了各种奇怪的作物。
    这个奇怪,仅指高云朗一人的感觉,
    有一天,高云朗站在田边看着新长出的“韭菜”,沉思片刻,又觉得那不是韭菜,没听说袁大德研究韭菜。
    接着一只看起来像兔子,又不完全像的动物蹦过来,起劲的啃着“韭菜”,高云朗想着袁大德对这些植物感情深厚,便想把动物赶走。
    结果那兔子冲他一龇牙,吓得高云朗倒退三步,
    那牙!跟鲨齿似的!
    高云朗见老林托着茶壶正慢慢踱来:“老林,快,兔……”
    不对,不是兔子,那绿油油的也不是韭菜。
    身为市政官,要严谨!
    高云朗努力了一下,憋出一句非常正确的话:“不得了啦,动物吃植物啦。”
    “啧啧啧……”老林到底年长一些,比白兰兰和小龙有城府,脸上还是笑呵呵的,没有进行全方位的鄙视和嘲笑,只是从小小的眼睛闪出的光,微微带了那么点意思。
    “大人,你好歹也是普通人家出生,如何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老林扔出一块石头,吓走了动物。
    高云朗也很委屈:“我也没那么差吧,稻粱菽麦黍稷,不止五谷,我知道六谷呢!”
    “哦,那你倒是说说,这地上种的是什么?”
    高云朗十分自信:“不属于六谷中的任何一谷!”
    袁大德笑呵呵的声音从背后响起:“这就是普通的小麦。”
    “小麦都是一粒一粒的,金黄的,有芒的!”高云朗一脸“我读书不少,你别骗我”的气势。
    袁大德指着青幽幽的小苗:“它们是麦苗,长大了,就会抽出穗,然后就是你见过的小麦了。”
    接收到老林的眼神,高云朗很不开心,终于,他找到了扳回一城的机会。
    背上没有双翼的小美不知道什么时候晃晃悠悠的跑到萝卜地边啃起叶子。
    高云朗很激动:“那边有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奇蹄目马科马属动物在啃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白花菜目十字花科芸苔族萝卜属的叶子!!!”
    这下连糊里糊涂到青山市来而色不变的袁大德都惊呆了,
    老林内心响起了如海浪一般澎湃的声音:
    “大人真乃神……经病也!”
    小美对新开菜地很有兴趣,时不时的检阅一圈,
    原来世间竟然有比黄豆好吃的东西!还有这么多!
    九位大德很注意不给高云朗添麻烦,他们硬是一步也没有踏出过市政厅范围,但是袁大德很想了解一下青山市本土作物的性状,研究研究有没有可以杂交的可能。
    高云朗一口答应,不就是出去寻摸寻摸植物种子吗,
    简单!
    ……个屁!
    高云朗本来只是想自己随便去粮店里买点,但是到了才发现,店里卖的面都是面粉,米都已经被磨掉了胚芽,毫无意义。
    店主对高云朗说:想要找到完整的稻子或是麦子,就要去嚎叫之野。
    谁起得这么……的名字,
    “起这个名字的人,一定是个中二病。”高云朗小声嘀咕着。
    也可能是在那片原野上杀人放火太狠,受害者的嚎叫震天。
    店主慢悠悠的给人称面粉、收钱,又慢悠悠的回答:“不能这么说,市政官大人,他当时让雷兽在原野上嚎叫,从嚎叫开始到听到嚎叫的时间差,测算出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
    “……”
    就这样,毫无科学精神的高云朗,带着对前任同事的深深敬意,踩上了嚎叫之野,
    听名字是一个很可怕很野蛮的地方,实际上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平原上金黄一片。
    准确的来说,是枯黄一片。
    赤地千里,
    干旱严重,
    高云朗倒吸一口凉气,
    那一瞬间,殷末、汉末、明末的小冰河期导致粮食减产,进而导致毁灭王朝级战争的历史教训涌上心头。
    说不定过几天,这边的农民在啤酒馆喝撑,高喊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然后就冲进市政厅把自己给剁了。
    这么严重的事,为什么白兰兰每天发来的重要关注事项里,却从来没有?!
    高云朗在田地的边缘,发现了几幢房子,屋前坐着几个老头子在下棋,
    都什么时候了,还下棋?
    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是哀怨的望着天空,期盼老天爷给点雨吗?
    老头子们发现一个年轻人靠近,好奇的招呼他:“年轻人,你到这里来找谁?”
    “老人家,你们好,我想找一些好的稻种和麦种,”高云朗气的回答,“请问,这里是遇到旱灾了吗?”
    “不,普通的旱季而已,只不过半个月前就应该下雨了。”老头子手中棋子落下,“将军!”
    庄稼都一片枯草了,还只是普通旱季而已!
    青山市的长治久安主要原因,可能来自于民众的心过大。
    “那你们平时都吃些什么?”
    老头子笑呵呵:“从各界运过来的食物啊。”
    “白送?”
    “那哪能呢,去幽暗森林找黑石头,一块就能换够一年的粮啦。”
    黑石头?地表煤层?
    高云朗很好奇,输掉的老头子站起身,让给另一个人下,他伸出一只手,手里正捏着一块黑石头,递给高云朗:“就是这个。”
    黑乎乎,油润光亮,触之生温,大概是墨玉一类的东西,
    “这石头真润。”高云朗将石头还给老人家。
    老人家特别骄傲的说:“那当然,我整日都不离手,盘它!收购的人说了,越润,能换来的东西就越多越好!我们这边种地的,基本改行捡石头盘石头去了,看那边还有好多盘好的,就等过几天有人来收购了。”
    “那地呢?”
    “有这么轻省的发财路子,谁还种地啊!年轻人的油脂旺,早一个个发财搬到城里了,就剩下我们这些老家伙,糊口而已,现在眼睛都绿了,看见什么不够润,就想着盘一盘,呵呵呵……”
    枯黄一片,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种地的人满心只有盘石头,只要揣着石头,就能赚到胜过辛苦劳作一年的收入。
    其他人也不愁,只要有钱,就会有从各界来的商人,将足够的食物送到青山市。
    听起来,好像是一个不错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