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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饶是书生不想得罪唐郁香,也是被气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只是心中暗自发狠,‘等我娶了你家小姐,非撕了你这丫环的嘴皮子不可!’
    都被人家的丫环骂成狗了,书生脸皮再厚,也不知接下来该说什么,可若是就此离开,他又心有不甘,就在此时,却突听身后传来一阵怒喝,紧接着,又响起了一阵兵器相交的声音。
    “呔那狗贼,休伤我家公子爷!”
    “保护大公子!”
    “不好了,公子爷受伤了!”
    ……
    嘈杂的声音刚一响起,站在唐郁香身后十几米远处的十几名护卫便哗啦一声围了上来,那书生先前没有看出来这些护卫是保护唐郁香的,以为也是强盗,脸色发白下,急忙将双手放在胸前一阵摇摆,“我不认识她们,我不认识她们……”
    唐郁香没想到这书生竟如此窝囊,心下一阵鄙夷,知秋与知冬也是一脸的轻蔑,这时,护卫中走出来一个中年人,来到唐郁香面前单膝跪倒,劝道:“二奶奶,前方有人打斗,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唐郁香以前哪里遇到过这种事情,心中正不知该怎么办才好,闻言赶紧点了点头。于是这一众护卫将唐郁香三人护在中间,急忙向后退却,那白衣书生见这些人竟是那小娘子家的下人,心下一阵后悔,再对上唐郁香鄙夷的眼神后,更是臊的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老鼠洞钻进去。
    在不远处,正有两伙人在拼命厮杀,有一个青年较为显眼,被四五个蒙面人围在当中,胸前有伤,鲜血正汩汩流出,染湿了长襟,随着他的出招,正滴滴洒落,这个青年本领非凡,原本并不在乎那条半尺来长的伤口,可没过多久,胸前却是传来一阵麻痒,这下可惊的他脸色大变!
    毒,这群阴险的小人竟在钢刀上抹了毒药!
    青年一招将其中一名黑衣人逼退两步,左右环视了一圈,见自己的侍卫被其余的黑衣人拦在外边,一时半会怕是冲不上来,便钢牙一咬,向山上逃去。
    黑衣人见状拔腿便追,原本黑衣人的数量就不及青年的侍卫多,这一分散,立马被侍卫们找到空档,接连砍死几个,其中一个侍卫做统领打扮,施展轻功,急速飞掠,紧紧的跟在黑衣人的后面。
    唐郁香正与护卫们急匆匆的往后退,就见一个身穿淡黄色长衫,胸前染有血迹的青年奔了过来,这些护卫见状吓了一跳,赶紧分出几个抵挡,唐郁香虽然是女儿身,但以前没少医治过伤员,所以虽惊却不慌乱,颤声道:“不要伤害他,他已经受了重伤!”
    护卫们听话的刚停下脚步,就见青年的身后又折出几个黑衣人,这些黑衣人个个手执大刀,凶神恶煞,不用问,也知道定然不是好人。
    青年原以为自己今日死定了,却不想竟碰到一群拿刀的护卫,虽然这些人他不认识,但还是拼尽全力向这里飞纵了过来,随着他的跑动,身上的毒素沿着血液加速散开,渗进了五脏六腑,只是过了片刻,他就觉得头晕眼花,四肢发麻。
    紧跟在黑衣人后边的那个侍卫头领见自家主子身形不稳,似是无力再逃,只吓的牙呲目裂,赶紧放声大喝道,“前面的朋友们请帮下忙,我家少爷是流洲宣威将军的长公子,只要能护得我家少爷周全,日后定有厚报!”
    宣威将军?
    这四个字一入耳,唐郁香便知道不能见死不求了!虽然她是女儿身,但也知道在流洲,第一大官是管理流洲内政的知洲田机田大人,而这第二大官,便是统领驻守在流洲军队的宣威将军郑胜郑大人。
    知洲是正四品的封疆大吏,而这宣威将军则是从四品的大员!在品阶上,宣威将军是低了一级,但大乾朝政令分开,这宣威将军是不归知洲管辖的,在流洲的地面上,知洲田机要想调动五百人以上的部队,还得要请示了皇上,才有权调用。
    流洲第二大官的长公子在眼前遇袭,唐郁香哪敢袖手旁观!
    虽然她现在牙齿都在打颤,但还是强自出声道:“快,快救人,不然林府以后定要倒大霉!”
    在唐郁香下达命令的时候,那青年已是跑到了众人的近前,‘快救人’这三个字一入耳,他便再也撑不下去,眼前一黑,摔在了地上。林府的护卫们听主子发了话,顾不得许多,拔刀便迎了上去。
    第十七章 救人
    行刺青年的刺客们虽然个个身手不弱,但先前他们已经与青年缠斗了一番,再加上为了追赶青年,又急速奔跑了一阵,这时已是气势大减,体力渐渐不支。
    先前与唐郁香说话的那个中年人姓胡名定,是护卫队长,眼力颇佳,他见刺客们在奔跑时个个口喘粗气,动作渐缓,便毫不犹豫的一声大喝,“这些刺客已是强弩之末,杀!”
    林府的护卫们平日里不用干活,只是习练武艺,所以这手底下还是有些本领的,与刺客们交手后,他们仗着人多,便两三个围着一个打,一时间气势如虹,还真把刺客们给堵在了外边。
    交战的双方中,刀光剑影,血肉横飞,不时的会有人受伤毙命,这一幕,直把唐郁香主仆三人给吓的不轻,她们只是个女儿身,哪里能见的了如此人间惨相!
    但害怕归害怕,唐郁香却是心中明白,此时自己这方已经插了手,便算是与刺客们对上了,若是还傻乎乎的站在这里,刀剑无眼,万一冲出来一个刺客,一刀一个,她与两个小丫环必定横死当场!
    不管如何,总不能坐以待毙,于是她强自镇定的吩咐道:“知秋知冬,你们快点把这位公子架起来往后拖。”
    可怜知秋与知冬早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弱小的身躯正在风中瑟瑟发抖,听到自家主子的命令后,她们二人虽然弯下腰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却哪里能拖的动分毫,就在唐郁香也准备上前帮忙的时候,知秋却是突然站起来跳着脚大声尖叫,
    “血,好多的血!”
    “别怕,别怕,只是一点血而已!”唐郁香见知秋一边甩着手,一边大声的哭叫,心下一疼,赶紧上前将其搂在了怀里,温声安慰。
    知冬的胆子要大一些,死拉着青年的一只手向后拖,但这速度,跟蜗牛有的一拼。
    唐郁香知道不能久拖,正暗自焦急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却正好看到了先前那个白衣书生,便赶紧开口道:“快来,快过来帮忙把人往后拖。”
    此时那个白衣书生早已没有了先前的风流倜傥,不但头发散乱,脸色惨白,身上的白衫也在刚刚急退时磨破了好几个黑洞,此时听到唐郁香要他上前帮忙,只吓的连连摇头,他原本见前方出了事端,便想着唐郁香身边有护卫,跟着会更安全一些,可哪曾唐郁香竟敢出手相助!
    这些刺客可都是不要命的主呀!
    白衣书生手里的扇子早就丢的没有了踪影,此刻一边双手连挥,一边往后退,一不小心踢到块石头,便摔在了地上。
    唐郁香见这人如此不中用,气愤下真想照着那张还算英俊的脸上踹上几脚,这算什么男人!而另一边,受伤青年的护卫头领已经追了上来,这个头领本领高强,下手狠辣,一上来便用刀劈死了两个刺客。
    刺客头领眼见好几个手下残死当前,已经无法再扭转败势,心下一狠,便死命向唐郁香这边突围,虽然林家的护卫们拼尽了全力阻挡,但仍是被其逼到唐郁香十米开外,刺客头领知道今日已是难逃活命,在大刀近身时索性不再躲闪,陡手便甩出一枚金钱镖,直奔受伤青年的咽喉所在。
    唐郁香刚刚安慰好知秋不再哭泣,就见到了这一幕,心惊下,她没有多想,只是凭着本能,直接扑了上去,那金钱镖速度极快,一下扎进了唐郁香前伸的左手手臂上,然后她整个人浑身一颤,便似麻袋般砸在了青年的胸前,青年被这一砸身上吃痛,竟醒转了过来,入眼处是一张倾城倾国的俏脸,只不过这张俏脸上此时正布满了痛楚。
    青年使劝的眨了眨眼睛,想要看清发生了什么事,但他失血过多,眼睛一翻,便又晕了过去。
    知冬呆呆的望着二奶奶舍身求人,直吓面无血色,她想不通二奶奶哪来这么大的胆子,竟敢拿肉身往飞镖上撞。
    “二奶奶,你没事吧?”直到听见主子的痛哼声,知冬与知秋才回过神来,然后一起扑到了唐郁香的身前。
    那只金钱镖的准头不错,力道也很大,直接将唐郁香的小手臂扎了个对穿,可怜唐郁香自小到大何曾吃过这种苦头,直痛的她脸色发白,泪水长流,但她是医师,知道必须在第一时间处理伤口,不然得了破伤风,就死定了。
    死死咬紧了牙关,她偏过头看向了知冬,抿紧了嘴唇道:“知冬,快点帮我把手臂上的飞镖拔出来,还有知秋,在我怀里搜一搜,有一个青色的瓷瓶,里边装着金创药。”
    知冬虽然胆子较大,性子也沉稳一些,但哪里做的了这些,知秋则在另一边已是吓的哽咽了起来。
    “知冬,快点,不然流血过多,就来不及了。”唐郁香靠在身下青年的胸前,再次催促,知冬虽然心中害怕,但眼见主子痛的小脸扭成了一团,嘴唇上也是渐渐没有了血色,便强自伸出颤抖的右手,捏在了金钱镖的刀把上。
    “这镖没有伤到骨头,拔起来不会太吃力,知冬,相信自己,你行的,快点把它拔出来,知秋,等下飞镖拔出来后,你就赶紧给我上药,然后用布条包扎好。”
    听到主子的鼓励,知冬也不知道身上哪里来的一鼓狠劲,眼睛一闭,就使劲将飞镖拔了出来,由于用力太大,身子一仰就躺在了地上,知秋先前已经见了很多的鲜血,所以此时胆子倒是大了很多,眼见飞镖已经拔了出来,她便抢上前给唐郁香的伤口处上药,起初鲜血流的很快,怎么也止不住,但随着洒下的药物越来越多,终于使伤口不再流血。
    这时知冬也重新爬了过来,瞧着那条触目惊心的伤口,只吓的小脸发白,她用力撕下一截衣袖,然后小心翼翼的包扎了起来。
    待伤口包好,唐郁香就让两个丫环将自己扶到了一边,她一个女儿家,自是不好爬在一个男子的身上,而这时,那一边的战斗已是接近了尾声。
    竹林内,林敬之听完杨威的汇报后,便再也坐不住,一时间心乱如麻,‘蝗灾,北方四大洲竟然有很多地方出现了蝗灾的苗头,这可如何是好?’
    蝗灾自古有之,一旦爆发,那绝对是颗粒无收!
    立于一旁的侍墨闻言却是心中一喜,声音便加大了三分,“囤粮,二爷,我们现在应该赶紧囤粮!”
    不管在什么朝代,什么地方,发国难财,绝对是迅速暴富的有效途径之一。
    林敬之闻言只是轻轻瞥了侍墨一眼,并没有因为有机会大捞一笔而有所兴奋,虽然他也爱钱,但这种国难财还是不发为妙!
    这种大范围的蝗灾若不能有效的控制,那绝对是惨绝人寰,就是发生易子相食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能。
    “二爷,您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杨威见林敬之脸色不好看,小心翼翼的问道。
    林敬之虽然不想发国难财,但时到如今,却是不得不大量的囤积粮草,毕竟这个世界的富豪众多,他不囤粮发国难财,有的是人发,而且到时候粮价一定会炒到天上,若是不多囤积些粮食,他就是想要开棚济粥,也会有心无力。
    想通了这一点,他猛然停下脚步,下达了大量囤积粮食的命令!
    第十八章 醍醐灌顶[求收藏,求票票]
    今年春夏换季时,北方几乎没有下雨,很多地方都引发了旱灾,虽不甚严重,不至于苗死地裂,但收成定然不如往年,史书上有记载,旱灾过后,秋季便很可能会有蝗灾降临,以前的林敬之饱读诗书,所以对于史记也不陌生,再加上他是商人身份,所以更加重视这些地理杂记。
    自旱灾过后,林敬之就多了个心眼,让手下仔细打探北方四大洲可有蝗灾的苗头,正因如此杨威才有机会往北方一行,起初时间还早,杨威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后来得知因为战事,边关的一些情报点被毁了,便去边关打理了一番。
    直到最近,他突然收到好几个城市情报点的急书,说北方一些山中出现了大量的蝗虫,这才引起了他的警觉,于是他果断放下边关的事情,急急赶回了流洲,说来也巧,他刚赶回流洲,林敬之的身体也在此刻好了,于是四下一商议,便决定在这一清观附近的竹林里碰面。
    林敬之知道,就是放在现代,遇到蝗灾后,人力也是有限,最多只能用飞机喷洒杀虫剂,将蝗虫杀死,而农民一样会减产,甚至颗粒无收,更何况这个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乾王朝?
    边关战事连连,北方又碰到大面积的蝗灾,对于大乾王朝来说,今年还真是多事之秋!
    “杨威,你即刻传达我的命令,在南方五洲大量囤积粮草,越多越好!”林敬之微一沉吟,开口说道。
    杨威闻言点了点头,问道:“那具体的数量呢?”
    南方五洲相较于北方四大洲的面积要小的多,但这里气候温热,适宜粮食生长,另外还有些地方的粮食可以做到一年两熟,曾有人统计过,单是南方五洲的粮食产量,就可以供应全国百姓吃上两年。
    但话虽如此说,百姓家谁能没有存粮?他们不可能精确的将自己的口粮留下,其余的都卖出去,而且百姓贫困,谁不想多挣一些钱财,若是听到北方会爆发大面积蝗灾的话,定然会将粮食压在手里,以待能卖个好价格。
    百姓尚且如此,更别提粮商了,他们若是知道了消息,定然会大量收购粮草,然后将粮食的价格哄抬数倍,以牟取暴利,林敬之虽是穿越人氏,但也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收购粮食的方法,必须得小心一些,不然被人嗅到苗头,那就不好了。
    现如今,南方的粮价还算低贱,一担(约合一百二十斤),出售价格为八十文铜钱。
    一两纹银等于一贯,也就是一千文铜钱,在这个时代,银子还是比较少见的,至于黄金,更是只有豪门贵族手里才有不多的存货。
    “大概的数量在三百万担至五百万担之间,但收购粮草时,一定要小心一些,一旦发现有人哄抬粮价,你们便立即停手,还有,要将网撒的大一些,去不同的地方收购,这样才不会引起各地粮商的注意。”林敬之暗中算了一下,这些粮食的价格在二十几万两银子,到四十万两银子之间,林家还承受的起。
    “另外,尽量不会泄露了我们的身份,粮食到手后,要尽快运回洛城,不然等北方的蝗灾大规模爆发后,流民涌入南方,粮食就会变的珍贵无比,会引起有心人的窥视。”
    杨威知道事不宜迟,立马抱拳施了一礼后,转身离开。
    侍墨见自家主子眉头轻皱,一脸的阴郁,有心想要问上一问,却又不敢,于是上前扶着林敬之的手,二人走出了竹林,出了竹林,二人便重新往回走,来到大殿后,才从留下传话的下人口中得知,林家的另外几个主子已经分散到四处去逛风景了。
    只是商量好到了午时,在这里重新聚头。
    “二爷,要不我们也去逛一逛吧?”侍墨见主子不开心,便提议四处走走,散散心。
    左右闲来无事,林敬之便点了点头,在这一清观里四处游逛,一清观占地面积很大,除却大殿外,还有后院,那里种着无数娇艳的鲜花,和长满了果实的果树,远远望去,那些或红或绿的果子丰硕累累,羡煞了游人。
    “二爷,这一清观的道士忒是小气,竟不准游人采摘果子,你看,那告示上还写的明明白白,摘一个果子,就要罚一两纹银!”侍墨走的累了,觉着口渴,可身边虽挂满了果子,道士却不让人摘着吃。
    林敬之闻言一笑,解释道:“道士不让游人摘果子吃,是怕游人为了摘果子,损伤了树木,而且这果子在山下,一筐才卖几个钱?若是道士们不管,游人定不会珍惜,到时定会扔的满地都是。”
    侍墨挠了挠脑袋,恍然大悟。
    二人不知不觉间,延着小路,已是走到了果树深处,阵阵果香飘来,到是引的二人腹中有些饥饿。
    “咦?二爷您看,那是大奶奶吧?”侍墨眼力颇尖,见前方立着的一个人影很是熟悉,便开口询问。
    林敬之闻言偏头望去,便怔在了当地,只见左前方立着一个窈窕的人影,白衣似雪,青丝垂肩,在四周绿叶的映衬下,更像是一朵盛开在青色河塘中的白莲花。
    一旁的侍墨见主子呆在了当地,便推了一把,又问道:“二爷,你看那人是不是大奶奶?我怎么觉着怪怪的?”
    林敬之回过神来,脸皮泛起了一抹潮红,自己怎么能看着嫂子发呆呢?真是丢人,想起第一次与林周氏见面时,他也像今天这般无礼,心下更是难堪,不过既然遇到了,他总不好转身离开,总得上前打个招呼才成。
    当然,这是因为有侍墨立于身旁的原因,若只是他一个人,早就拔腿开溜了。
    “嫂嫂好雅兴,竟来这里观看风景。”又向前走了几步,林敬之才发现,原来林周氏的身后还有两个丫环跟着。
    林周氏原本呆呆的立于树下,回想当年与丈夫游览此处风景时的记忆,却不想竟会碰到林敬之,回过神来后,她的俏脸微微一红,虽然心中想的是以故的夫君,但她仍然又是紧张,又是羞涩,赶紧上前施了一礼,道:“二爷,您也喜欢看这果树结满了果实的丰收景象么?”
    林敬之原本只是瞎逛,但还是配合的点了点头,走到近处,他才发现侍墨刚刚为什么说看上去怪怪的,原来今天这林周氏竟然没有将头发盘起,而是打扮成了未嫁姑娘的模样,如瀑的长发柔顺的披在双肩之上,两只调皮的耳朵半隐半现,虽然只是改变了下发式,却一下让林周氏变回了清纯少女的模样。
    当然,林周氏的身材较为火爆,成熟的风韵,也不曾有半点消散,这两种美态揉合在一起,虽看似矛盾,却又相得益彰。
    林周氏抬起头正好看到了林敬之眸子里不经意见流露出的讶异,脸上又是红了三分,按理说已出嫁的妇人,是不可以再将秀发披散下来的,只是她今早一时兴起,想起了与丈夫相濡以沫时的美好时光,这才违了规矩。
    ‘二爷不会以为我心志不坚,又起了春心,这才打扮成少女的模样吧?’林周氏手里紧紧的绞着丝帕,将头垂在了胸前,生怕林敬之会有所误会。
    “嫂嫂,时间已是不早,不如我们这就回大殿吧。”林敬之觉得与这个寡嫂单独相处很是尴尬,便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