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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摸不透女人心

      或许她看到我看她的眼神瞬间变了,她露出后悔的样子,怒气也消了些,只带着责怪的口吻:“你是坏人,你说话不算话,你就是敷衍我,这么久不见,你为何要离我那么远,我都不值得你靠近一点吗?你就是敷衍我,我让你讨厌吗?”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说着,慢慢坐下去,低头哭起来,而且是越哭越大声,抑扬顿挫感越来越强。
    安慰一个不能碰的女人,我还没有经验,看见刚才挨打的妇女又出现了,对着我拿着白色毛巾,我忙过去接过来,如果没有领会错的话,是她让我递给小语抹泪水用,我是这样做的,小语也接了毛巾去,依然像家里人死绝了似的哭得更加伤心欲绝。
    那个妇女在门口用眼神示意我安慰小语,见我走到小语身边,她才从门口消失不见。
    我蹲在她的脚前,手放在前面,预防她踢我,慢吞吞地说:“小语妹妹,别哭了,我认错,我赔罪,只要你别哭了。”我看见她旗袍胸前都湿了一大片,湿得贴在身上,使得已经可以看见旗袍里面的轮廓。看来是真伤心,我马上又心痛起来,忘记了她刚刚的狰狞面目,说:“我发誓,真没骗你,我巴不得想早点见到你,真的。”
    她还是低着头,呜咽着说道:“为什么想早点见到我?你骗我。”
    “没有骗你,你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儿,有你这样的妹妹,我怎么会不想见你呢?”
    她抬起头,泪水涟涟地看着我:“真的?”
    “绝对是真心话。”
    “你既然那么想见我,见了我怎么又要离得那么远?”
    “这,你太漂亮,今天比以前我见你时还美,我都惊呆了,不敢靠近仙女一般的你。”
    对于她这样天真的少女,我也必须要装着有些天真,不然会让她觉得我和她的调调不够和谐,为此,我调整心态,尽量用自己都觉得恶心的方式和她说话。
    我心想,原来你是因我离得太远,没有表现出激动不易得样子而生气。她可能认为我该像见到一个思念已经的人,冲上去不顾一切第抱起来,甚至该有一个长久而深深的吻。我能冒失地这样做吗?当然是更担心我得不得体、是否礼貌太过、有没有让人觉得我胆大妄为,在齐爷家里犯错,我是不敢的,梁凤书的叮嘱一刻也不能忘。
    看来夸奖女人漂亮,在任何时候都有用,我很是用力的点点头,以确认我说的是真心话。随后,她一边抹泪,一边起身,低声说一声:“你等等。”马上出去了。
    很快,小语又回来了,换了一套淡绿色的连衣裙,脸也洗过,眼睛仍然红着,脸上却带着含羞的笑意,憋着嘴说道:“我给你泡菜。”
    一场莫名其妙的、如腥风血雨般的闹剧结束,小语又变得很是乖巧的样子,使我不由得暗暗想着,有钱人都这样无聊吗?非要如此小题大做,还是小语有什么毛病,比如间歇性狂躁症,看着又不像有病,看来是没事干,精力实在过剩。
    经过她刚才的一场精彩表演,我已经变得拘谨了,她却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一边泡茶一边埋怨我:“麦子哥,你是坏人,刚才那件定做旗袍本来就是为了穿给你看的,你都不靠近我,害我哭湿掉,真是白费我心思。”
    我假装委屈起来:“小语妹妹,刚才我被你吓坏了,以为你讨厌我,我差点从这里阳台跳下去。”
    她嘻嘻笑起来:“乱说,这里跳下去,也摔不坏,你刚才为什么不拦着我?就那样让我摔,万一砸到你了呢?”
    “你那么凶,像母夜叉一样,我哪里敢拦啊?”
    她仰起头,把紧致的下巴对着我,娇气地说:“你有本事再说一遍,谁是母夜叉?”
    偶尔故意挑战她的情绪,也算是我试探她到底能承受多大的玩笑话,这是一种边界试探。
    我和小语东拉西扯地说着话,一句不敢乱说,心中暗自揣测她是一个怎样的人,不得不重新小心审视。
    上一次喝茶,小语半蹲在一个垫子上泡茶,态度也很恭敬、内敛。
    这一次,她坐在沙发上,离我不到一米的距离,有时候,我们的手距离只有几毫米,我们相距如此的近,近得我们呼出的空气交融在一起。而在我的心中,我和她有十万八千里一样远,远得犹如天地之隔。
    不管她刚才摔东西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在她毫不考虑踢向那个可怜的中年妇女时,从她脸上那样理所当然的表情下,探寻到她内心深处的不可一世,瞬间明白,这是一个被娇惯坏了的,极度刁蛮任性的大小姐,稍不留神,就要忍受她无端的雷霆之怒,而她事后都没有丝毫的愧疚,这样的人,我惹不起。
    再回想起上一次刘秃子对齐爷的恭敬,还有齐爷对佛爷的评价:“可惜佛爷杀气太重,不然可以一起品尝的”,我已经可以非常确定,我这个山里的穷小子,永远也不可能高攀得上她。眼目前,我不过是陪他们消遣的一个‘道具’,我这个‘道具’有礼有节,长相清秀,腹中还有一些诗书,身怀他们很感兴趣的‘封建迷信’的古法,年纪轻轻,又没有什么痴心妄想,这样的消遣‘活道具’能让他们很放心,他们只需要从牙缝中掏出一点点可有可无的钱财,就足够让我‘摇尾乞怜’。
    小语碧玉年华所表现出来的那份天真,并非是她独有的善良,那是正常少女的天性。而她的天性下,还透露着少数人的与众不同,也许是出于我的性情,我对这种高高在上的与众不同很是厌恶,我喜欢梁凤书那样甘苦与共、温柔体贴。
    人生很是玄妙,假如我一无所有,就像我流落街头那个时候的境况,我可能愿意做他们门下的一条狗,只为苟延残喘地活着,可是那样的我永远也见不到他们。今天我能靠近他们了,可是我有资本敬而远之,不想活得像一条哈巴狗,我想要保持自己的一点尊严,在小语砸东西时,已经在我的尊严上蒙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