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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兔子虽然长得跟“致富经”里讲得不太一样,但还是能看出来,是一只小公兔。公兔没有母兔好,回头还要再寻几只母兔才能养。
斯南沉浸在思考中,手都伸到一半了,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公兔子,我所欲也;
午餐,亦我所欲也。
斯南沉默地顿住了,因为他的肚子正传来咕噜噜的叫声,难以忽视。
要养兔子,有很多基础,要有足够的草料,新鲜通风的养殖圈,最好是雌雄数量合适的配比,还要保持温度,等等条件。
但最基础的是,他得先别被饿死。
斯南劝着自己来日方长,先选吃的要紧,可谁又知道下一只兔子到底会不会很快到来呢?
要不饿一顿,先拿到这只兔子再说?
他犹豫的时间只有一秒,立刻下了决心,手向那只兔子伸去。
斜刺里一只明晃晃的手速度更快,一把将兔子从亚雌的手中抓走了。
中年亚雌眼神一亮,看着对方高兴地说:“凯斯,你回来了,你们的捕猎还顺利吗?”
斯南的眼神跟着落在那人身上,一股熟悉的感觉迎面而来。
斯南沉默地看着对方准备如何表演。
被叫做“凯斯”的男人还是很白,在这个风吹日晒的原始部落里,一身白皮比雌性还要耀眼,不知道让多少人背后羡慕。
但他也很高,谁都不会把他误认为是弱不禁风的雌性,肩宽腰细,行走间在粗陋的衣服遮蔽下能看到小腿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看就是擅长捕猎的身体。
但没有人见过这个部落勇士的真正兽形。
斯南低头想着,如果他没记错,这也是一个反派角色。原著里是来自河对岸一个大部落首领之子,因为兽形不被父亲喜爱,赶出了家族。他时刻准备积蓄力量复仇,为此不惜在这些平静的小部落之中挑起战斗,试图成为所有小部落的新首领。
所以作者为什么不写他的兽形是什么?
这会没人能回应斯南的疑惑。
“凯斯”低头看了看斯南,低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这只兔子不错,正好用兔皮来装饰我的弓箭,我需要它。”
亚雌当然不会招惹这个来部落不久,却立下许多功劳、在族长那里很有威信的年轻人。看了看斯南还在旁边,亚雌性随手拿了一块瘪瘪的干肉,递给他:“兔子没有了,分你一块肉吧。明天再给你分一块鲜肉。”
斯南的手还没伸出去,一只白皙的手拎着一根草绳,已经递了过来。
这里的人拿肉都是直接用手,一点也不讲究。
斯南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草绳缠着,为了拎起来时不用让手沾到肉腥的。
他忍不住心里笑了,这人到哪里都这么洁癖,任谁多见几次,都能看出他的身份来。
“兔子我拿走了,肉给你,我有很多。”“凯斯”言简意赅,似乎不愿意欠人情,将一块上好的猪腿肉给了斯南,转身潇洒地带着兔子走了。
“你运气可真好,凯斯的脾气可不总是这么好。”亚雌性看着他笑说,说到一半,突然打量了一下斯南,再看看走远的兽人,表情微妙。
斯南完全没注意,又领了点红色的果子,转身回去了。
猪腿肉很肥,用山洞里的盐腌渍了,烤一烤也还能吃。斯南还找到了一点辣椒,看来原书作者也知道让兽人们什么也没得吃是一种酷刑,好歹让调味料还比较普及。
这样用辣椒配上味道非常酸的红果子,可以作为调料去掉一点膻味跟肥肉的腻味。
南美洲风味的菜肴经常有用肥猪肉沾甜辣酱的,斯南对此接受良好。
只是他还没吃,山洞外面似乎就来了人。
对方沉默地站在外面,似乎是把什么东西放下,很快就不见了。
斯南好奇地出去看了一眼——
是一只用草绳子以熟悉的方式拴起来,乖乖蹲在一边的兔子。
斯南跟兔子面面相觑。
兔子用极其纯真的眼神注视着他,好像对这个人类十分不解。
斯南想了半天,多少有些了解“凯斯”为什么会送一只兔子过来。
如果对方真的如他所料,是程许之的话。
大概是因为在上个世界,刚被他拆穿了身份,有点不好意思过来见他吧。
所以才用刚才的办法留下这只兔子,让自己“兔与午饭”都能兼得?
不得不说,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斯南还真的被程许之这样的行为感动到了。他决定先收下对方的帮助,找机会回报他。
怎么说也是上个世界被蹭过饭的关系,斯南倒是没跟对方客气,将兔子解下来就抱进了屋子里。
只是一边抱着,他托了托兔子的身体,抖了抖兔子腿,有些疑惑:“刚才那兔子,有这么肥吗?”
兔子:“……”
“有这么干净吗?”
兔子:“……”
“呵,洁癖。”
兔子:“???”
在“凯斯”的山洞里,一只比这只兔子更瘦、更脏、更小,但斯南应该更眼熟的兔子,正被丢在一个大筐里,跟里面可怜的几根牧草作伴。
兔子:无辜.jpg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上个世界还跟我主动说,要给一个人类身份,这个世界居然主动装兔,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