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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捎信

      嘴巴不停的哈着气,林彩妮走到了炕沿边上,她迅速的脱掉鞋子,爬上炕,钻进被窝里暖着已经僵直的身躯。
    等到崔大娘回来时,是乐呵呵满脸堆笑的。
    “二妮子,我家闺女你那几个姐姐看到你送的衣箱欢喜得不得了,说是待她们攒了钱,一人买一个,这个就先让我那个老幺闺女拿去了,她说欠下你一个大人情日后是一定要还的。此刻,她凑了一些鸡蛋让我拿回来,说是煮了给你吃,补补身子。”果然,崔大娘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放着红彤彤光溜溜的鸡蛋。
    “大娘,这还是拿去大集上卖钱吧,我吃了多可惜。”林彩妮虽说看着鸡蛋就想流口水,但她还是客气的说道。
    呀,这纯绿色无污染的鸡蛋,一准儿好吃吧?
    “唉,你姐姐们说啦,卖多少钱也比不上你有个康健的身体。”崔大娘说着话放下篮子,然后拿了两个鸡蛋,去了灶口处。
    正好她釜底还有火炭,只消再加上一根木柴,然后揭开锅篦子,把锅里的饭端出来,再把锅底添上一些水,把鸡蛋搁进去煮着就可以了。
    “大娘,我婆婆给我送来了药草,你说我应该在哪里熬啊?”林彩妮问崔大娘道。
    “先吃饭,吃完饭啊,我给你熬去,我有个砂锅,专门熬药草用的。”崔大娘笑眯眯的说道。
    于是,林彩妮接下来是负责吃饱喝足,等到吃完饭,锅里的两个鸡蛋也煮熟了,崔大娘拿来给林彩妮剥开皮儿。
    本来林彩妮只想吃一个,把另一个留给崔大娘吃,可是崔大娘说啥也不肯吃,非让林彩妮赶紧趁热都吃了。
    软软的鸡蛋在嘴里嚼着,蛋黄鲜艳夺目,喷香喷香的,要多好吃有多好吃,果然要比林彩妮在二十一世纪吃过的鸡蛋美味多了。
    林彩妮吃鸡蛋时,崔大娘已经拿了砂锅去给林彩妮熬药去了,药材上面都分好了量剂,三碗水熬成一碗水便可。
    等到林彩妮喝药时,从嗓子眼苦到肠子里的感觉差点让她把刚刚吃下去的两个宝贵的鸡蛋给呕吐出来。
    好不容易捏着鼻子把苦药给喝了下去,感觉一条命没了半条。
    林彩妮仰卧在炕上,开启了生无可恋的模式。
    过了半个时辰,舌苔还是苦苦的,但林彩妮已经意识到无所事事是可耻的。于是,她必须要爬起来做事了。
    大冬天的天气好冷,林彩妮呆在炕上都冻的脊背发凉,倒是羡慕崔大娘是个抗冻的,她老人家正在院子里忙着。
    林彩妮爬了起来,她还是去马成家里继续研究榨油机吧,顺便也让马成帮她想一些主意。
    跟崔大娘打了招呼,林彩妮一溜烟的去了马成家。
    今天马成的娘和弟弟妹妹都在,兄妹三人看起来长得都不错,特别是马成那个十五岁的妹妹马小婉,虽说皮肤有些黑,但是脸蛋圆圆的眼睛水灵灵的小嘴儿微微翘着,看第一眼不觉着怎样,多看几眼便移不开视线了。
    马小婉是和马成合作在做衣箱,这俩孩子做的挺上瘾,哪怕没有人来订购时也要做一些。
    马成的弟弟马进正在辅导一个十二岁的外村的孩子做功课,这孩子名叫李洋,他的腿受伤了,今天请了假没有去学堂,而偏巧马进今天休沐。
    李洋称呼马成和马进为表哥,原来他们是亲戚。马进倒确实是个天才儿童,年方十四岁就中了童生,比李洋才大了两岁,就可以当他半个先生了。
    “马进、李洋、小婉,快叫……叫林二姐。”马成将林彩妮迎进屋子,赶忙招呼三个小朋友来跟林彩妮打招呼。
    于是,十四岁和十二岁的两个少年都规规矩矩的冲着林彩妮作揖,并脆生生喊了一声:“林二姐。”而十五岁的少女则羞羞的福了一福。
    林彩妮答应着,然后仔细端量了一下这几个孩子,并问了问李洋家住哪里。
    待到李洋告诉林彩妮,他家住在李家湾时,林彩妮一喜,赶忙问道:“你知不知道李家原来有个名叫李江涛的人,如今已然过世五年了。”这个人,是本尊林二妮的姑父,曾经是个做小生意的商人。
    “自然是记得的,他是我刚出五服的大伯。”李洋不假思索的说道。
    而林彩妮只道李洋这孩子记性真好,五年前他才七岁呢,怎么就会记得这么清楚。其实林彩妮哪里知道,李洋无父无母,只有一个哥哥相依为命,而他家这个刚出五服的大伯在他和他哥哥小时候是照顾了不少的,甚至在大伯过世之后,大伯母(此地是称作大娘的)更是把他跟他的哥哥视作亲生。
    “他的遗孀是我的亲姑母。”林彩妮不为提起李江涛,只为说他的遗孀呢,也就是林氏,她可是林二妮的亲姑母。
    搜索一下记忆,姑母对林二妮真的蛮好的,林二妮心里很是敬重姑母。
    自打姑母家庭败落之后,林二妮的娘便不怎么愿意和姑母来往了,于是一年比一年疏远,直到后来,就彻底不走动了。林二妮已经有些年头没见着姑母了,只能靠着道听途说来得知姑母的近况。
    “是吗,林二姐那我还真得叫你姐。”听到这里,李洋眉开眼起来,原来都是一家人啊……
    “洋洋,我写一封信你回家的时候帮我交给我姑母好不好?”既然林二妮的家人都靠不住,而林彩妮这人又比较眷恋亲情,所以必须要跟姑母好好联络一下感情,最好可以把这十几年的感情欠缺都补上。
    “好的呢,林二姐既然会写信,那就是识字的了,”李洋这孩子一听林彩妮认识字,便更是高兴的欢蹦乱跳,跳完之后,又拿着一张宣纸来给林彩妮看,“林二姐先帮我看看我的《咏尊师》写的好不好,马进哥哥刚才都夸我了呢。”
    小孩子特别喜欢炫耀,时不时的等着别人夸一夸,李洋也不例外。
    林彩妮笑着接过宣纸,还真的耐心来看这孩子的文章。
    只见歪歪扭扭的小楷字写的挺费力气,不过毕竟出自于一个小孩子的手,故而也是好的了。
    “师者圣贤也,传道不倦。只言弟子之恩师陈莫,天文地理无一不晓,琴棋书画极为精通,堪称妙人矣。君子馨德如无暇美玉,谦谦温润,志高万丈,若为仕途,也可为一代枭雄……”(关于这段咏尊师,底下省略洋洋洒洒的五百字)
    林彩妮浏览一遍,极为震惊,十二岁童子就能如此拽文,果然了得。只是……只是也太冤家路窄,这孩子的先生居然是陈莫那个堪称后生可畏之睚眦必报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