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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温如瑾的话,他估计会微微一笑,照就照,怎么了,长得很帅啊,剑眉星目,有什么不满意的?
至于靠爹妈,讲道理好不好,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啊。你们不满意,不如重新投胎?
但是原身这个外在纨绔内心单纯的小傻子实在是被打击得不轻。
温如瑾也不喜欢原身这种不上进的人。但是拥有强大的精神力以及无数次穿梭位面的阅历,他很容易地看出来原身虽然不学无术、虽然纨绔无赖,但是对方的灵魂至少是白的。
至少,对方从来没有生出过恶毒的念头,也不曾做过恶毒的事情。原身虽然不上进让人看不起,但是至少这个傻白甜是真的天真可爱啊。
只是可惜了,这种人傻钱多的孩子,都是用来给别人坑的。
在追求叶凤玲的两年时间里,原身是什么都给她送了,各种各样的奢侈品:什么包包啦高跟鞋啦时尚华服啦,还给叶凤玲送了一套在G省省城二环的一套别墅,跑车也送了好几辆hellip;hellip;这一切,嗯,义正言辞拒绝了原身追求的叶凤玲,都笑纳了。
是的,笑纳。因为又不是她自愿收的啊,都是原身逼着她收的,她根本就不想要!但是原身非得逼着她收下,她也很无辜啊,不收不行,最后就收了呗。至于用上了,那都收下了,不用的话多浪费啊?
你看看人家hellip;hellip;多么单纯可爱的、勤俭节约的软妹小萝莉啊!一百个原身都配不上人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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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哥哥,阿姨本来说要过来的,但是有个紧急会议她又回去了,叔叔他还在飞机上,得要三个小时后才能到达G省,不过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你的。rdquo;辣眼睛的小姑娘拉着温如瑾的手,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
温如瑾眉头抽了一抽,认真地看着她那张完全看不清真实皮肤的脸,问道:你要不要先去洗脸?一整天了,会不会难受?rdquo;
啊!?rdquo;朴洱下意识地捧着自己的脸蛋,撇过脸,躲开温如瑾的眼神。
但是她很是嘴硬地说:我就喜欢这样,瑾哥哥你别管我了,我还不能有点自己的喜好吗?rdquo;
你喜欢这样?rdquo;躺在病床上的男子眉头一挑,明显不相信对方的话。
对!我就喜欢这样的风格,我觉得这样子特别酷,你别管我!rdquo;说变脸就变脸,刚刚还说要好好照顾温如瑾的女孩子,一下子就拉下脸来,瞪了他一眼,转身气哼哼地转身。
真烦,爸妈也是,瑾哥哥你也是,烦死了,我不能有自己喜欢的风格吗?天天管这管那,你怎么不管管你那女朋友,都一天一夜了也不见她来看看你!rdquo;
然而此话一出,朴洱猛地收声,直觉自己说错话了,她有些小心翼翼地瞅了温如瑾一眼,见对方没什么反应,决定壮着胆子演下去:我走了,不想在这里待着,明天再来看你。rdquo;
温如瑾:好的hellip;hellip;rdquo;这是骄傲的性格?还是口是心非?
朴洱,也就是辣眼睛的肥猪流与杀马特结合体小妹,是原身的小青梅,与原身光屁股一块儿长大的。
实际上从原身记忆的蛛丝马迹之中,温如瑾已经知道了对方在暗恋原身,但是hellip;hellip;原身拿她当兄弟。
兄弟!!!
温如瑾对这一对小冤家的相处,真是哭笑不得,一个暗恋到死不肯开口,另一个拿人家女孩子当兄弟当哥们,什么都不避讳。
每一次原身找朴洱商量要如何讨好叶凤玲的时候,对于朴洱来说,这无疑是扎心的。
温如瑾来得有点迟了,朴洱已经把自己搞成了乡村非主流的模样,而原身都已经跟叶凤玲成为男女朋友了,估计朴洱小姑娘的心脏已经被扎成马蜂窝了。
按照常理来说,叶凤玲这个坑爹货,只拿原身当个提款机,不要白不要的冤大头,万年备胎或者千斤顶,谈恋爱?谈恋爱是不可能和原身谈恋爱的。
但是他们为什么又会成为男女朋友呢?
叶凤玲的老爹在G省开了家小公司,得罪了人,斗不过人家,最后赔钱赔得倾家荡产。正是生死攸关的时刻,而后这位老爹忽然发现自家女儿身后跟这只有钱有权的傻狗,于是叶凤玲万般无奈之下,勾了勾手指头,原身屁颠屁颠地奔过去献殷勤了,靠着自家老爹的实力,三两下帮叶家摆平了所有的事情,甚至还让他们的生意蒸蒸日上。
为了给原身一点甜头,叶凤玲还很是厚道的,她大慈大悲地答应了要和原身交往。
所谓男女朋友hellip;hellip;逛街,没有的!约会?没有的!亲吻?没有的!更别说什么深入的亲密接触了,原身就是脖子上挂了一块mdash;mdash;叶凤玲她男朋友rdquo;的牌子。
他这二十四孝好男朋友,给叶凤玲是又当爹又当金主又当招牌的,但是男朋友应该享受到的福利,诸如拉个小手亲个小嘴什么的,对不起,没有!想都别想!不存在的!
给你挂块牌子,你这靠爹妈活的辣鸡就应该感恩戴德了!至于舔女神香喷喷的脚?想都不要想!
温如瑾是极为无语,他这也是第一次见把自己碾到尘埃里面去的小傻子。这妥妥的得是个24k金镶钻的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