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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阿草没能早些识清阿花的真面目,让她有机可乘,小姐罚我吧!”
林行歌疲惫地摇摇头,“此事与你无关,是她装得太像。原来十几年的朝夕相处,竟是镜花水月。”
“小姐还有我呢!”阿草举起四根手指,“阿草对天发誓,此生必定对小姐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那说好了。”林行歌伸出小指,“我们拉钩。”
阿草拼命点头,勾上自家小姐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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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打开一张信纸,眉眼舒展开来,“我的义子说,十万大军已经出发,再过半月,即可到达攸关城。咱们也赶去那里,先拿了攸关做阵地,再从长计议。”
林行歌仿佛一夜间长大了,做事有条不紊,发号施令时也添了许多气魄。
很快,留下要照顾一家老小的、没胆子的、年纪过大或是过小的寨兵保护寨子,其他愿意下山浴血奋战的人组成一支“正义军”,向攸关城进发。
天下战起,其实无所谓正不正义。都会血流成河、饿殍遍野。不同的,是有些战争,是为了烧杀掠夺,有些战争,却可以以战止战。
“得神女者得天下”这样的流言甚嚣尘上,便注定了总要有一方胜者为王。
前朝公主要光复大梁的消息一出,各方势力蠢蠢欲动,都想分一杯羹。无不观望忖度,是该自立为王,还是拥护前朝正统,亦或是向当朝君主讨点好处。
北方蛮夷时不时会扰乱边境,不可将兵马全调来。林行歌想要复国,光靠镇北军自然不够。
莫笙便充当说客,行走于绿林草莽之间,借着【领袖的力量】,竟是很快,就拉拢了好几拨人,组了一支新军。
因着有“神女”的名头振奋士气,林行歌的复国大军很快就攻下攸关城,安营扎寨。
白茫茫的雪地里,燃起几堆篝火,莫笙掏出个香气喷喷的烤红薯,猛吸了口气。两只手来回倒换,一边喊着烫,一边又不愿放下。
林行歌不禁笑出声,“又没人跟你抢,着什么急。”
莫笙咧嘴一笑,“就要这样吃才有劲。下雪天的烤红薯最好吃了,热乎乎的进了肚子,从里到外都舒坦。”
“我给你剥。”林行歌夺过莫笙手里的红薯,“我常年习武,比你奈烫些。”
只是,她刚剥了几下,莫笙就不满意了,道:“和薯皮连在一起的部分才最好吃,你这样大块大块的剥,就将我最喜欢的精华剥走了!”
林行歌嘟起嘴,揽住莫笙的腰,一把拽过来贴在自己身上,“红薯重要还是我重要?”
莫笙一派正色,“你是要做女帝的人,该举止端庄,怎能总把长辈提溜来提溜去的?何况你跟个红薯较什么劲,只是个吃食。”
“我就喜欢跟吃食较劲。”林行歌咬了咬莫笙的下唇,“现下,我就要同你这个吃食较劲。”
莫笙嘴上一酥,道:“咱们不吃红薯了,回去吃更好吃的。”
说着,便拉了林行歌的手,急吼吼回了帐子。
良宵苦短,佳肴味美。
第二日,莫笙先睁了眼,撑起身子看着林行歌乖巧的睡颜,笑意到达眼底。
她探头过去碰了碰林行歌的唇,如常被系统电了一下。
莫笙在心里感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系统恨铁不成钢:“你能活到现在都是个奇迹!”
林行歌缓缓睁眼,正巧抓到采花贼的现行。
莫笙吐吐舌头,“被你发现了。”
林行歌将莫笙困在怀里,“被我抓到,你就休想跑了。”言罢,吻上去缠绵了好一阵。
莫笙凑到她耳畔,轻声细语,“歌儿,等打完仗,安定下来,我也……也尝尝你的味道,好不?”
林行歌耳根迅速泛起红,整个身子都僵住了,吞吞吐吐道:“这种事情,有……什么……什么好问的?”
莫笙满足地眯起眼睛,抱住林行歌蹭了蹭,“那时候你就是九五之尊了,我当然得问清楚。不然你把我拉出去砍了怎么办?”
“竟说胡话!”林行歌将头搁在莫笙肩膀上,很是享受这样的温存。
复国大军虽是占了攸关城,然对“神女”虎视眈眈的人不在少数,很快,众多叛军集结在攸关城外,伺机破城,拿下神女,直逼皇城。复国大军一时举步维艰。
莫笙叫人传出流言,神女善舞,每月十五日跳舞的时候,都能得到上天的神力。
众口铄金,这瞎编的谎话传着传着,大家便都信了。
又是十五月中,城外的叛军按捺不住,实在是想看看神女究竟是如何从天上获取神力的。
怎料,无需他们进城,城楼上,竟出现一抹风姿绰约的倩影。
“神女!那一定就是神女!”
城下的士兵沸腾了。
莫笙视箭矢于无物,迎风而舞,灵动妖娆。
她心跳得极快,今日就是一场非生即死的赌局。
城内,几乎没有守城的士兵。
所有人,都跟着林行歌绕了小路,去截获叛军的粮草。
林行歌起初并不答应她这样冒险,但是莫笙十分坚持。因为她不冒险,城内跟着林行歌出生入死的士兵就要面临困局。
她要让这些士兵知道,他们跟随的不是一个只顾儿女私情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