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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从梦中醒来,她全身都像是在汗水中浸泡过一般,冷汗淋漓。
是害怕?彷徨?亦或是想追随着一起去的决然?
黎从馨不知道。
她觉得她是个理智的人,所以在见到林思躺在血泊中的时候,她还能镇定的做着急救。
可她还是不在了。
心脏一阵绞痛。
真的,黎从馨觉得这样的自己很矫情,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她有需要赡养的父母,有朋友,生活中并不仅仅只有一个林思。
她不可能为了林思去死。
可不争气的是,她真的满心满眼都是她,特别特别的想她。
有些事是说不清的,黎从馨曾在内心嘲笑过有些人恋爱脑,才认识多久就要死要活的,可当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她才发现什么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但是她不能永远的颓废下去,她不能因为自己让父母担心难过。
所以在人前,别人最多也就只是认为她比从前冷了一些,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可她真的快坚持不下去了……
黎从馨整个人缩在椅子里,迷茫地看着镜子。
镜子里,是她,却又不是她。
那是一个很甜美的笑,很自然,嘴角两端自然的上.翘,阳光、舒适,如同……林思的笑。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喜欢在一个人的露出这种表情,就仿佛林思在对着自己笑一样,为此她甚至产生了幻觉,有了人格分裂的征兆。可她同时又很清楚,林思已经离开了,骨头还在她家那张床上躺着呢。
这样残酷的对比,让她一次又一次的直面自己曾经的愚蠢。
就仿佛,她最心爱的人,是被她亲手杀害的一样。
***
黎从馨从医院回到家。
那是一个两居室,她并没有睡在卧室,而是睡在沙发上。
但是卧室里却是的确有一个人在睡觉。
那是林思。
林思曾经签过非自然死亡捐赠协议,死亡后她的身体各个部位都会有它们的去处,借着父母和家中长辈的关系,黎从馨悄悄截留下来骨骼。
对方躺在床上,总能让黎从馨产生错觉,有种对方其实只是睡着了的错觉,等她第二天从沙发上睡醒,就能看到一个刚睡醒的林思。
可这终究也只是奢望。
黎从馨无数次的痛恨自己,为什么她要进卧室,好好在沙发上呆着不好吗?
要不是她多此一举的举动,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她习惯性地走到古琴面前弹奏了一曲,每当这个时候,她耳边都仿佛能听到对方清澈欢快的笑声和跟着节奏展现出的优美舞步。
等她弹完了,这个时候对方就会跟她相似一笑。
弹完琴曲,她便照常开始洗漱,走到卧室亲吻她的头盖骨,道一句晚安,这才走到客厅吞下安眠药睡觉。
她将眼泪拭去,如果有来生,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代替她去承受一切苦难,只盼她能一生安乐无忧。
她闭上了眼,仿佛又看到了她坐在她的古琴面前,笑容纯白无瑕,又美又乖巧。
“学.姐……”
耳边似乎又传来一声缥缈的轻唤。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once扔的1个地雷
第15章 2.1
雷声轰鸣。
闪电不时在天际划过,伴随着倾盆的暴雨,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将人从睡梦中吵醒。
林思有些迷糊的睁开眼睛,酸胀的眼睛让她有些难受,她从床上坐起来,打量周,看着周围的摆设有些惊愕。
这是一间十分少女风的房间,粉色的蕾丝、雕刻着繁杂花纹的化妆桌、浅粉色的墙,地上还铺着雪白的地毯,床上用品更是十分梦幻,看得林思十分迷茫。
我是谁?我在哪儿?
林思从不曾穿成过什么白富美,每次都是标准的贫民窟,但凡她拥有了一间看得过去的房间,那基本就说明了她已经跟男主有所接触了。
只是这房子的风格……
林思看了看自己身上,拍了拍胸脯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没有蕾丝也不是粉色的。
她按.压了几下太阳穴,将这个世界的记忆拉扯出来,旋即表情便变得有些讶异。
几百世的贫民窟生涯,让林思早已不奢求自己能拥有什么好的身份,可这一次的身份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有房有车,父母俱全,家里还有一家公司,本人可是说是标准的白富美。
这样的人生让人羡慕吗?
当然羡慕。
这个世界的林思就是在这种羡慕的目光中长大的,父母宠溺、家庭和睦,身上随便拿出一件东西都能抵得上别人几个月的工资;成绩还好,多才多艺,长得又好看,哪一项挑出来都十分不错,不出意外的话,未来一辈子都会安稳无忧,不为生计发愁,不让人羡慕才是奇怪的事。
可这样的人生却是她偷来的。
没错,以林思的“主角光环”来说,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好命的人生。
这是一个狗血的故事,黎母在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出去逛街买衣服,谁知不甚摔了一跤导致早产,当时救护车赶来的途中,碰巧碰上了林母在路边分娩,两人都是在救护车上就生了,导致护士手忙脚乱之下将婴儿给抱错了。
一般来说,在现代新生儿被报错的几率几乎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