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74章 提笔忘记的时代

      考试铃声响起,大家纷纷交卷。
    考完之后,消息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校园以及网络,学生对农药题的讨论热度,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任何话题!
    在g大贴吧上,一条条刷屏的,评论最活跃的,标题都是挂着今天的考试题目!
    食堂里,很多人在吃饭,不管是这一桌,还是那一桌,基本都在讨论到自己写的答案。
    林舞她们去吃饭,李泽绅顺道一起了。
    “绅枪手,你怎么答的?”
    经过军训射击一事,大家都称呼李泽绅为神枪手,又因为名字的缘故,喊着喊着就成了“绅枪手”。
    “我本来想写钟馗,但‘馗’字不会写;后来我又想写妲己,但‘妲’不会写……”李泽绅憨憨笑着,因为鲁班太常见,所以他不太想写,“但,没办法了,我只能写鲁班。”
    “你还露了七号哟。”米君诺提醒道。
    “对哦!忘了后边这茬!”李泽绅好不容易对擅长的英雄,能够准确无误地手写出来,却忽略了小短腿的名字全称!
    “哈哈哈哈……”
    三个女孩同时笑了,还好嘴里没东西,不然是要喷的!
    “别光顾着笑我,那你们呢?”李泽绅说道。
    “其实,我也忘记妲己怎么写,想写芈月来着,但‘芈’字犯难了,就写了个小乔……”英欢是一个永恒钻石,但早就是嘴强王者,解释中带着掩饰,“没办法,看着这种送分题,我太兴奋了,所以给忘了!”
    “我的没错,写了廉颇。”米君诺自信说着,将饭菜送到嘴边,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又尴尬地将筷子插|进了米饭,“糟糕,好像我写成了廉颐……不会吧?”
    米君诺产生自我怀疑,又无所谓那点小细节:“没关系啦,偏旁部首都差不多,反正我用鸡爪写的草书,那老师看不出来的。”
    林舞默默不说话,大家都看着她,即使李泽绅不知道,但是英欢和米君诺是知道的,她是个写小说的,写错字就过分了!
    在他们目光的逼问下,林舞把筷子上的两颗米粒塞进嘴里,干嚼着蜡一样,说道:“我写了……李白。”
    “我靠!”别怪英欢的反应这么大,这么有难度的英雄,连她自己都秀不起来,林舞怎么敢写他?
    “木木,你是个坏姑娘,玷|污了我家李白哥哥!”米君诺说出了所有李白迷妹的心声。
    “这不能怪我,因为下文问皮肤,我看过李白的嘛,有千年之狐和凤求凰。”林舞也是李白哥哥的小迷妹,所以经常翻开他的皮肤,那迷醉的才气,那飘逸的剑气,那浪荡的帅气,都要从屏幕溢出来了,画面赞爆了!
    当然,她是不得已,才写的李白。
    她玩姬,但是……
    虞姬的‘虞’字,甄姬的‘甄’,蔡文姬的‘蔡’……尴了个尬,提笔忘字了!
    在这个方便快捷的时代,能用手机或电脑打字,有时候自己手写,难免会忘记怎么写,就算写了出来,还会怀疑,这个字是长这样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