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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凌进去以后,郑铭先看了几眼他带来的兰花,细细品鉴了一番,才与他说起二月份的县试来。
    郑铭道:我估摸着这次县试差不多有三百多名考生,你可有信心给我拿个案首回来
    沈凌微微一愣,继而道:实话告诉先生,学生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能够榜上有名就已经不错了。
    郑铭不悦的看了他一眼:什么叫榜上有名,你在我这里学了这么长时间,若只是榜上有名,那我该羞死了。然后又道,回去好好温习功课,若是这次县试拿不回来一个案首,以后也不用再跟着我读书了。说完便拂袖而走。
    第27章
    自那日郑铭说了让他考个案首回来的那话后, 沈凌就觉有了压力。虽然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就是考不回来案首, 郑铭也会继续教他,但终归还是不一样的。也许郑铭从此就不再对他抱有希望,这是沈凌所不希望的。
    沈凌从第一天听郑铭讲课就知道, 这是一位极难得的先生。不仅是进士出身,而且又会教学生。有这样的先生,他绝对可以在科举的路上走的更远。
    如果说之前沈凌是为了积分而努力考取功名,那么现在在他学习了这么长时间后, 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古代的科举考试。也许是因为他本身就喜欢古文,也许是因为郑铭的一步步引导,总之他很享受这样的过程。
    他觉得如果可以的话, 他可以这么一直考下去。
    抱着这样的心态,沈凌天天读书到深夜。就是大年三十,外面鞭炮声不断的时候,他也在书房里念书。
    正月初一那天, 郑棠带着新婚的妻子来给黄氏拜年, 沈凌这才见到了那位爱俏的胡氏。
    和兰珠说的差不多,这位胡氏生得并不算很美, 椭圆脸,细眉细眼,脸颊上一边一个酒窝, 论姿色只能算是中等。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会打扮,寻常的衣裳穿在她身上就是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个是沈凌不能不承认的。
    胡氏去找兰珠说话后,沈凌将郑棠让进了书房。
    两人说了几句寒暄话, 郑棠就告诉沈凌,之前出的那本题集在邻县卖的很好,年前已经挣了几十两银子,年后估计会挣得更多。郑棠这次来便将沈凌应得的十几两银子送了来。
    沈凌收下银子后,两人便出去结伴给族里的长辈们拜年。
    初一在外面跑了一天,初二又带着兰珠回了娘家。之后的几天不是串亲戚就是接待串门来的客人,直到初七那天,来家里拜年和串门的人才渐渐少了,沈凌这才有了空暇时间念书做文章。
    正月十六族学开课,只是上了没几天,便到了县试的时间。
    按照往年的惯例,他们县的县试一般都是考五场,今年也不例外。
    天还未大亮的时候,沈凌就和族学里的几个同窗结伴来到了考试的地点。如郑铭所料,这次参加县试的差不多有三百来人。三百来人乌压压的站在科考棚外,几乎没有人说话,气氛异常肃穆。
    很快就有专门搜身的搜子过来检查考生的全身,看他们是否携带纸张入场。
    检查完考生的全身和携带的考篮后,三百多名考生依次被点名,被点到的考生穿过一个过道,就到了一个有许多简易座位的地方。
    沈凌被分到的是靠后的位置,等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名字,便像之前被点到的考生一样,去一个大厅领了试卷。
    第一天考的是墨义。
    这对记忆力比较好的沈凌来说,非常简单。只花了半个时辰,他就将上面出的题目答完,再看看周围的考生,已经有几人交了卷子。沈凌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方上前交了卷。
    第二天考的是诗赋,题目是山山黄叶飞。
    沈凌记得这是王勃的一首诗,便先将全诗默写出来,细细揣摩了一番这首诗表达的情感,才动笔作诗。
    第三天考的是八股,题目摘自《中庸》上的一句话。沈凌看到那句话时,先揉揉眼睛,再定睛细看,竟然是郑铭作为题目考过他们的一句经文。沈凌放假的期间,已经将那些修改过的文章全部背诵完毕。如今看到这篇题目,他不由轻轻弯了弯嘴角,若是这样都考不回来一个案首,不用郑铭说,恐怕他自己都再无颜面继续跟着郑铭念书了。
    沈凌将记得的那篇文章仔细默写下来,前后检查了三遍,发现没有错字或者疏漏之处,便第一个交了卷。
    接下来的两天考的是策问和杂文,这个对沈凌也不甚难,早早的就将卷子交了上去。
    这天,考完最后一场,沈凌回到家里就听坠儿说他的岳父来了。沈凌进到堂屋,就见周父坐在炕上。兰珠和黄氏都在一边陪着,几人正在说着家常的话。周父看见女婿进门,第一个问他考的怎么样。
    沈凌如实道:能做的题目都做了,应该是能过的。
    周父这才露出一丝微笑:你能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几人又说了会儿话,看看临近中午,黄氏便吩咐坠儿告诉李婆子多做几个菜,又留周父在这里吃饭。吃中饭之前,翁婿两个到了书房,沈凌将自己写的那篇八股文又默写了一遍。周父看完连连称赞,脸上的笑容又多了一些。
    吃中饭的时候,周父因为高兴,破例多吃了几杯酒。沈凌也喝了不少酒,不过这具身体的酒量很好,而且古代的酒水酒精度数真的不高。是以,沈凌喝了差不多半斤酒,也没有任何不适,扶着周父将其送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