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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内容整理好之后,沈凌就开始构思第二本小说。
    这本小说她打算仍写穿越的题材,只不过不是穿越到大户人家,而是穿越到农家。她准备将自己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写成小说,虽然现在还不流行种田文,但是沈凌记得再过几年,种田文也会火一阵子。所以她可以现在先写出来,等以后拿出来修改一遍再发表。
    沈凌将题材确定好以后,就开始列大纲。上一本小说只写了五万字,归根结底是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次沈凌打算挑战一下自己,写一本十万字的小说,所以她将大纲写的特别详细,比如这本小说一共有多少章,每章所要写的内容是什么。
    有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做蓝本,沈凌很快就将大纲搞定。然后沈凌就按照大纲上的内容,开始写第一章 。也许是她真的在古代农家生活过,第一章写的特别顺,一个小说就写完了。
    以后的几天,她保持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就写了三万多字。
    半个月以后,第二本小说就出来了。
    沈凌不禁有些感慨,还是自己熟悉的内容比较好写,早知道第一本就应该写种田文。
    有了这个经验,沈凌写第三本小说的时候,就写了自己是渔女时的那些经历。
    第三本小说写到一半时,沈凌实在是忍不住了,在星期六休息的时候,找了家比较小的网站,注册了一个笔名,将头三章放了上去。
    反正渔女题材的小说比较偏,自己以后就是拿出来改改估计也没人看,还不如发表出来,看看反响。
    小说发表以后,沈凌下午的时候就有些静不下心来,她索性将电脑合上,准备出去走走。
    从小区门口出去以后,沈凌去了那家大型的超市,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后,沈凌现在看见某些东西,比如牙膏牙刷卫生纸等,就忍不住买买买。
    结果就是,沈凌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好几个购物袋,虽然超市距离小区并不远,但是将这些东西都提到家以后,沈凌的胳膊还是酸的不行。天天忙着写小说,几乎连练内功的时间都没有,走这么一会儿,竟然觉得累了。
    她半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才起身准备晚饭。
    米还没淘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周凯提着两个塑料袋站在那里。
    沈凌将人迎到客厅,周凯提着塑料袋道,这是我公司同事送的自家养的乌鸡,听说用来煲汤最好。我记得你喜欢做饭,肯定也会煲汤,把它们送到你这里才算物尽其用。
    沈凌看塑料袋里面足有七八只乌鸡,忍不住道:不用给我这么多,一两只就行了。
    周凯不由分说将塑料袋放到厨房,我又不会做饭,留着这些乌鸡也是浪费。你要实在不好意思,乌鸡汤煲好以后给我留一碗就行。
    最后一句话才是他将这些乌鸡送到沈凌这里的目的,所以他说完了这话,便等着沈凌的反应。
    沈凌倒没想那么多,以为他不愿浪费食材,便顺口道:既然这样,正好我要做晚饭,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吧!吃完饭,乌鸡汤应该差不多就会炖好了。到时你可以直接带走,留着当晚上的夜宵。
    周凯笑眯眯应了一声好,觉得几只乌鸡换一顿家常菜吃,这笔买卖做得值。
    沈凌将碧粳米放进电饭煲,把乌鸡炖上,然后从冰箱里翻出来从超市买来的牛肉鸡蛋,又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些新鲜蔬菜和鱼虾,就开始忙活起来。
    周凯听着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切菜声,竟然觉得异常动听,就那么静静的坐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
    沈凌做完八菜一汤出来后,就看见了这一幕,男人半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手机,慵懒中透着一丝放松,再加上夕阳的余晖刚好从玻璃窗那边射过来打到他身上,整个人像是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看着养眼无比。
    沈凌顿时觉得刚才的忙碌都是值得的,有这样养眼的男人陪着吃饭,想必待会儿一定能多吃一碗饭。
    吃饭的时候,沈凌果真觉得自己的胃口很好,有人陪着吃饭,就连炒的菜都觉得比往日香。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周凯下筷子的速度太快了。沈凌做的最拿手的那道糖醋鲤鱼,只一会儿的功夫,鱼头上的嫩肉就被两人分光了。
    周凯边吃边赞,这鱼味道不错,应该是野生的吧!
    沈凌讶异的看了他一眼,这你也能吃的出来
    周凯挟了一块鱼腹上的肉,边挑去上面的大刺,边道,人工喂养的鲤鱼吃起来肉质比较软,不像野生鱼比较有嚼劲。
    沈凌只能真心赞叹:你厉害,我就分不出这其中的区别。
    周凯又指了指碗里的米饭,还有米饭,你用的什么米,我怎么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米。
    沈凌开启睁眼说瞎话模式,是我家一个在乡下住的亲戚送的。具体是什么米,我也不清楚。
    周凯将挑好刺的鱼肉拌在米饭里,慢慢送入口中,等全部咽下以后就说道:好久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沈凌看着他脸上享受的表情,只觉得好笑无比,真的假的又问他,还要不要再来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