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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黑眼珠一瞪,立马露出一张苦瓜脸。
    大半夜还要加班,这次非要讹上一笔加班费。
    伸出小翅膀,鸟嘴张张合合,“大半夜的还要送信,我不要休息的呀,五个金瓜子,少了不干的哦。”
    别说五个金瓜子了,就是五十个她都愿意,三春付了金瓜子,又草草写了一封信递到传信麻雀翅膀上。肥啾掂掂信件的重量,收起金瓜子,扑棱着起飞,消失在夜色中。
    今夜打了两个地铺,原先宽敞的小木屋也显得拥挤起来。
    睡醒时外头依旧昏暗,司无尘却异常兴奋,晃着三春的胳膊叫姐姐,把她从被窝里摇醒了。
    从铺上坐起来,眯缝着眼看窗外的天空还是黑的,三春差一点又睡过去,看清身边的小鬼王后,神智才清醒过来,知晓自己就依旧身在冥界,摸着衣服开始穿衣叠被。
    没有雪竹,山麓的雪地难免有些空旷,一只毛绒绒的雪兔子从空地边跳过去,临走还不忘瞅一眼这一夜间突然出来的庞然大物,引得司无尘变出小尾巴飞上去追它,你追我赶,玩的不亦乐乎。
    没事干什么跟鬼王玩游戏,雪兔子成功把自己玩进了锅里,与花椒、葱姜蒜作陪。
    小兔子那么可爱,一定要多加辣椒才好吃。四下的狐狸都闻味跑来,蹲在门外馋的流口水。
    麻辣兔肉,三春真的第一次做,为了照顾这个三百岁的小朋友的口味,她还特意少放了一些辣椒。即便如此,也辣得司无尘小脸发红,一边喊辣一边吃,痛并快乐着。
    “嘶哈~”小鬼王喝了一大口水,突发奇想道:“姐姐做菜那么好吃,不如在冥界开一家餐馆?这样住在城里的人都能尝到姐姐做的菜了。”
    这个思路倒是新奇。
    一般人得到好东西总是想自己先尝试,优先先满足自己的需求,三春也觉得这是人之常情。只是这小鬼王自己尝着东西好吃,竟然还能想到城里的百姓,是因为他天性善良呢,还是因为他是个三百岁的孩子呢。
    理好措辞,三春礼貌推拒道:“我只给自己的家人朋友做菜,你如果想吃,我可以单独给你做,但要把这个做成生意的话,我会有负担。”
    “负担?”
    “要考虑更多人的口味,操心很多事,为了店面和生意不得不做出妥协,这就违背了我喜欢做菜的初衷。”三春一边说着,夹了一块肉放到任焰碗里。
    听她的解释,小鬼王似懂非懂。
    三人在雪月山待了两天,司无尘最爱在山间追野鸡打山兔,没东西可玩的时候,就借三春的小锄头去挖几颗蘑菇回来,于是锅里的主角不断换着花样,饭桌上也多了些冥界本土的味道。
    第三天夜晚,一如既往的黑夜中突然亮起了一束光,在地平线那端露出光芒,清冷又柔和,升起的月亮将光芒洒向大地。处在雪月山麓上,月光首先便洒向了雪地。
    隐藏在黑夜中的雪竹纷纷现形,一个个高度气拔山河,落下的竹叶混着月光落在雪地上。被雪覆盖的枯萎竹叶下“噗!”一声,冒出了一个又一个小竹笋。
    任焰在前头砍竹子,司无尘走在后面背着小背篓挖竹笋,沿着山麓绕上一圈,竹子砍够了,小背篓也挖满了。
    此行收获颇丰,三人收拾好东西放进空间,准备回城。
    一路上司无尘就像正常的小孩子一样,嬉笑怒骂一样不落。看到恶狗欺负小孩还会跑上去给它一脚,吓得恶狗夹着尾巴逃跑。友好地把小孩扶起来,然后抓一把石子追着恶狗打。
    城中有许多商贩沿街摆摊,还有很多三春都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司无尘大摇大摆的走过去目不斜视,对这些玩具毫无兴趣,只有路过一家卖风筝的店时才偷偷望进去,里面风筝有各种花色样式,也就看了一眼便离开了。
    百姓安居乐业,无欲无求,遇到新来的乞丐,司无尘就把身上的钱都给他,作为第一桶金,帮乞丐发家致富。
    王城中没有一个乞丐可以看到第三天的月亮——因为鬼王的大力扶持,投股各种店铺和作坊,而冥界最缺的就是劳动力,所有的乞丐都可以是潜力股。
    趁司无尘走在前面不注意,任焰附在三春耳朵上说,“做风筝的时候,师父千万别碰那风筝线,不仅因为折寿,万一再沾上什么诅咒就不好了。”
    闻言,三春心中咯噔一下。
    虽然孩童的头发一直遮着他的脖颈,但在小木屋睡这几晚,三春早就注意到了,小鬼王的脖子上有一圈头发丝粗细的印记,她以为是因为四周太黑,自己眼花了。
    冥界的人向死而生,鬼王也不例外。
    所见与任焰所说联想在一起,三春也大概明白,司无尘对风筝的执念是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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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夜半时分总会被噩梦惊醒。
    醒来后却不记得自己梦见过什么,除了砰砰乱跳的心脏, 司无尘找不到任何痕迹, 梦里发生的一切仿佛一个诅咒纠缠着他, 将梦里梦外的他分割开来。
    很久以前,身为凡人闭上眼睛的时候,脖子上浸透了温热的液体,再睁开眼,他就来到了冥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