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16页

      廖夷是武打演员出身的,在以往的老电影中就有不少他的身影,只是一直不温不火,后来干脆成了半隐退的状态了,此次节目组邀请他也是合情合理。
    剩下的方家两兄弟则是拳击运动员出身的,两兄弟分别拿下了两金三银的好战绩。只是运动员这个职业多数都吃的青春饭,他们那么多次训练下来早就是暗伤累累了,此次被节目组邀请来也算是一个新的出路。
    而卿芙从一开始就被节目组定义为流量代表,原本节目组是想找个流量大一点的明星,可是流量大的明星贵都贵得要死,他们这种小节目肯定是请不起的。
    好在卿芙也是一个小角色,并没有代表作,即使现在正火,当片酬费用也不算高,正是大家抢手的对象。
    原本他们第一期的嘉宾是请的一个退役的拳击手,谁知道施林的经纪人突然告诉节目组要自降片酬来参加一期。
    这下一来,可把节目组高兴坏了。原本施林的这期并不是最先录制的,但节目组为了宣传上的噱头,特意将施林这一期放在了开头,争取来一个开门红。
    节目中,主持人先是将本期嘉宾介绍了一遍。
    镜头随着主持人的介绍缓缓移到了卿芙身上,站在台上的卿芙看起来星光熠熠,舞台上柔和的灯光在她的头顶打下一片光亮,高挺的鼻梁下那一小片阴影显得卿芙的五官更加立体动人。
    今日她扎着一头高马尾,额前的刘海别了几片嫩黄简约的小发卡。身着一套运动衣,白色棉麻材质的衬衣,鹅黄色的运动短裤下一双修长的大白腿足够吸人眼球。
    一身着装既适合休闲运动,又不失活泼靓丽。
    电脑前正在观看的粉丝看到卿芙出来的一瞬间都激动的尖叫出声,尤其是那嘴角带着的微微笑意,更让他们欣喜不已。
    泡芙们哪个不知道卿芙几乎是个面瘫脸,很多次面对镜头时都鲜少有笑容。媒体因为这事还黑过卿芙耍脸色,耍大牌的通稿。
    只不过时间久了之后,泡芙们也知道了自家爱豆的习惯了。
    笑容,对他们爱豆来说是个稀有物。
    好不容易在节目里看到卿芙这样淡淡的笑意,粉丝们只顾得上哇哇乱叫了。
    节目中,嘉宾们也一一进行过自我介绍了。
    接下来,主持人便宣布了比赛流程。作为一个拳击比赛节目,节目组一共找来二十个拳击手,实力和质量可谓是良莠不齐。
    节目的规则也很简单,二十位拳击手分为十组分别进行对抗。每一次获胜的那位选手都有机会获得奖金,输掉的选手并不会被直接淘汰,而是被归入复活赛中。
    在知道了节目中有两个流量明星加入后,节目组也借此拉到了不少的赞助。因此这一次选手们能够获得的奖励也很丰富。每一次获胜方的奖金都会累积,一旦输了奖金便会清零。
    只有当选手成功获胜五次以上,才有机会选择将奖金拿走或者继续比赛。
    进行不断的比拼后,最后获胜的一人能够选择拿走其他所有总共累积的奖金,同时选择是否接受最后的挑战,接受挑战后的胜者更是能拿到一千万的奖金份额。
    此次来参加节目的有正经的拳击手,也有些半路出家的野路子。
    按着分组的规则第一组上场的两个男人,都属于非常魁梧健壮的身型。年龄也都在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肌肉发达,一身腱子肉加上眼中那隐隐的凶光都足够让人瑟瑟发抖了。
    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两人开始了最猛烈的进攻。蓝方的选手一记重拳挥去,却被红方机巧地拦了下来。两人你来我往,在场中谨慎又野蛮地试探着对方的动作,精神也时刻处于紧绷着的状态。
    镜头偶尔插播嘉宾席上的情景。方家兄弟作为专业选手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和身侧的廖夷讨论技巧方面的话题。
    施林很有自知之明,自认要将流量和花瓶担当扛在身上。虽然看不到台子上那激烈的拳击赛,但面色却十分配合的给出了惊讶和佩服的模样,演得像极了。
    反倒是施林身边的卿芙,从比赛开始前还带了点笑容。此时镜头扫过去时,却发现卿芙嘴角那弯弯的笑意已经抹平了。
    此时的卿芙单手托腮,眼神倒是专注地看着台子上的比赛,可表情却丝毫没有被台上热血的氛围带动,反而看起来冷冰冰的样子。
    方家兄弟和廖夷还在激烈的讨论场上到底是红方还是蓝方获胜时。
    卿芙身旁的施林也有些坐不住了,他本身就看不懂这些,跟方家兄弟与廖夷更是没有什么话题参与。
    但习惯了镜头的他,自知要找点话题,否则到时候节目播出后他的画面肯定会被减少得可怜。
    这次本来就降了片酬来的节目,要不赚点人气回去,岂不是浪费了他录这一期节目的时间?
    施林立马把主意打到了一旁同样作为流量代表的卿芙身上。
    “你觉得是红方赢还是蓝方赢?”施林侧过头看向身边悠闲又有些冷漠的卿芙。
    “蓝方吧。”
    “为什么?”看着卿芙脱口而出的模样,施林还是挺好奇的。
    镜头此时也给了卿芙一个特写,只见卿芙歪着脑袋,一只手托腮。整个人看起来很平静的,脸上也没什么多余的笑意。
    只见卿芙的薄唇轻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