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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司汗,他还以为这人是来诈骗的。
既然是原身答应过的,对方又是原身喜欢的人,那就帮吧。
戚司说:“我刚醒来,很多东西记不清楚,你等会儿,我让人取了银子就走,马上去帮你家公子。”
小厮松了口气,弯腰道:“谢谢将军,将军的大恩大德,我家公子一定铭记于心。”
戚司还没说话,蓝衣青年笑了笑道:“真记得就好。”
他的笑有些意味不明,戚司有些纳闷儿,但李岚殇没有解释的意思,他便没追问。小厮说盛典马上开始,他带了一千两银票,匆匆前往花街。
第一次出将军府,见到古代的景色,戚司被青石板街道、朱门竹楼、小商小贩吸引住了目光,心中暗暗称奇。
原来,真不是做梦。
他真的穿越了。
就在几个时辰前,戚司还是一枚二十一世纪的社会青年,他救了一枚小萝莉,自个儿被车撞死,濒死前他看到一个和尚,那和尚对他说,因为他做了大善事,会到异界重生,享受荣华富贵。
戚司以为自己出现幻觉,笑着问他:“我能穿成有权有势威武霸气的人吗?”
和尚说:“可以。”
戚司只当自己做梦,勾唇笑了笑,缓缓闭上眼睛。
不久后他醒来,发现自己身处富贵将军府,惊讶害怕的同时,又很高兴。有了和尚的铺垫在前,他很快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既然重生,他定会好好活着,上辈子的经历让他别无他求,只求舒适地过安稳日子。
醒来的第一步,肯定是按照前辈们的经验装失忆。当时守在他身边的是李岚殇,自称是他最信任的下属,大致给他介绍了一下目前的身份。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戚司,是一位厉害的将军,十四岁那年父兄在边关战死,尸首被北戎士兵挂在城墙,戚司为报父兄仇,跟着顾成武元帅去了边关。他武功非常高强,杀敌特别勇猛,一打战就往前冲,不要命的那种,五年里从一个小兵升到副将,又在最近一次战役里于万人中取下北戎二皇子的首级,从此名震天下。
几个月前,戚司从前线回汴京受赏,回来的第二天就迷上了碧波阁的花魁白柳,从此非卿不娶,热烈追求,为他一掷千金,弄得整个汴京城都知道了。要不是白柳是罪臣之后,轻易不能赎身,戚司早就把人抬回家了。
就在一个月前,戚司奉命保护太子进景山寻宝,却遭遇土匪追杀,受伤陷入昏迷,这才给了戚司机会穿越过来。
戚司想,既然原身那么喜欢白柳,自己自然也要给几分面子,便跟着小厮来到花街的福顺楼二楼包间,静静等候花魁盛典到来。
快到傍晚,福顺楼下面黑压压的全是人,比肩接踵,挤得颇为狼狈,而楼上全是被权贵占据的包间,宽敞舒适,还有美酒美食相伴,令戚司再一次感受到权势金钱的好处。
戚司兴致勃勃地欣赏着街道上的风景,不久,旁边的包间里传来谈话声。
“你们猜猜,今天的花魁是哪个?”
提起花魁,包间里的人立时像打了鸡血,纷纷如数家珍地点出各大青楼里最美的男人女人,说出他们的长处,各抒己见,争论声音极大。
“我要为安如意姑娘献花,她才是最美的。”
“我喜欢流芳公子,我觉得他最美。”
“我喜欢朝华姑娘……”
“青鸾公子有才华,人也俊俏……”
这时,一个傲慢的声音打断他们道:“一群庸脂俗粉,哪里比得上倩倩姑娘?今天晚上,无论如何我也要让倩倩姑娘当上花魁!”
这个傲慢的声音一开口,原本热闹的讨论声一顿,片刻后——
“江爵爷说得对,倩倩姑娘那么美,她肯定是花魁!”
“爵爷最有眼光,倩倩姑娘的容貌才是当世第一。”
“我们全买倩倩姑娘的花,一定让她当上花魁。”
“这还差不多。”那名叫江爵爷的十分满意。
花魁盛典,所有人先展示才艺美貌,紧接着观战的人开始买各大青楼特制的草花,一个时辰内谁得的花儿多谁就是花魁。
简单粗暴。
“有江爵爷出手,倩倩姑娘肯定是花魁。”
一群人纷纷附和。
“那不一定。”一个不和谐的声音道,“你们忘了,戚将军一心爱慕白柳,一定会捧他做花魁。”
包间静了静。
“呵,他能比过我?”江爵爷不屑。
“对对对,他们戚家根基不深,肯定比不过爵爷您。”
无意间听墙角的戚司一愣,没想到自己成了别人八卦的主角。
“哈,你说这戚司求啥呢?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什么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算他把钱全给了白柳,白柳也不会喜欢他的。”
戚司点点头,赞同此人的话。
作为穿越人士,醒来的第一件事除了弄清楚身份外,肯定要照镜子看看自己长什么模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自己这具身体,简直是纯爷们中的纯爷们——样样都大!
头大脸大肚子大,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胖的。满脸的横肉加无数痘痘,足以止小儿夜啼。
“说起来,这个戚司真是滑稽,堂堂将军,伯爵世家,居然扬言要娶青楼花魁为妻。”另一个人不屑道,“莫不是去边关和那群兵痞子混一起久了,连是非尊卑、礼义廉耻都忘了个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