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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为我的主子深深地倾倒,沉醉于他的俊逸秀美的容颜,着魔于他人莫能测的眼,钟情于他伏案工作的身影。
    季三青已经教会了我什么是喜欢,我知道在我的注视之中滋生的情感就是喜欢,可这份喜欢注定只能掩藏于黑暗,逐渐腐朽变质。
    只因为……我喜欢主子,但我更爱自己。
    永生永世,我都不会让主子意识到我对他的爱意,我不会让他知道,只要他愿意给予我一点真正的温暖,就可以真正地把我玩弄于鼓掌;只要他愿意施舍我一个拥抱,我的理智就会脱钩,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这份爱令我恐惧,这空虚令我失控,我不能接受我变成非我。
    所以,我们只能是主与仆,利用者与被利用者。
    要么他杀死我,要么我反噬他。
    这之间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我抢过季清霜手中的酒壶,在她沉默的眼神中不断地给自己灌酒。
    她放任我,因为她能理解我,她与我说到底是一样的人。
    季清霜看着妄图灌醉自己的我,开口问道:
    “你还记得吗,我问过你,你为什对符锦这么忠诚?那时候的我很好奇,因为一个小人凭借着单纯的野心,是做不到你那种境地的。”
    季清霜的目光近乎悲悯,她现在已经知道了答案。
    我喝一口酒,问出了那时同样的问题,“那你呢,你根本不爱主子,又为什么非主子不嫁呢?”
    我们没有回答彼此的问题,却都知道了答案,因为爱,因为注定不可得到的爱。
    她对那个人的爱,我对主子的爱。
    我们都在自我欺骗,我们都恐惧着自己,我们被困于无爱之城中,永远都无法走出。
    相爱之人彼此伤害,无爱之人却能理解彼此。
    多么地讽刺。
    红烛不过燃到一半,身披嫁衣的季清霜与身着喜服的我,借着洞房的漫漫长夜,从彼此鲜血淋漓的伤口中寻找慰藉。
    我们共饮一坛女儿红,却不是为了同享喜乐。
    酒到微醺,季清霜懒洋洋地趴在桌上,她的眼角微红,闪着细碎的泪光。
    “李念恩,”她突然对我说,“把你怀中的盒子给我。”
    她不说我都忘了,我连忙从怀中掏出她之前交给我的盒子,转而递给她,她当着我的面,缓缓打开盒子……
    ……盒中是一块牌位。
    虽说这个女疯子让我在婚礼上揣着一块牌位着实晦气,不过我现在更加关注的是:
    “这是谁?”
    季清霜的眸中闪过刺骨的悲凉,她的指尖摩挲着牌位上纂刻的文字,细声喃喃,念出那人的封号,怀念那人的名字:
    “灵寿公主,符玲。”
    灵寿公主,主子常常念起的名字,是他最喜欢的皇姐,在主子十岁那年被送到中山国和亲,次年,被中山国国君虐待致死。
    季清霜曾经说过,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是远近闻名的淑女,可在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了一个武力值爆表的女疯子,整日追着主子跑,嚷嚷着要嫁给主子,要和主子一起去打仗。
    灵寿公主是主子亲姐,据说两人外貌都肖似他们的母妃,而且,主子是老王爷的义子,不出意外会接替老王爷镇守边关,抵御——中山国的进攻。
    那么,她要嫁给主子的理由,她一定要来边塞的理由。
    显而易见。
    想到这里,我心下暗惊。
    疯子,她果然是个疯子。
    季清霜的眼中雾蒙蒙的,她仍旧兀自喃喃着:
    “其实,嫁给中山国国君的人选是我,她是主动代替我嫁过去的,然后啊,我的公主就死在了那里。”
    季清霜闭上了眼,敛去了眸中所有的泪水。
    她的伊人已逝,而我的主子仍旧活着,我没有安慰她的资格。
    季清霜也不需要我的安慰,她怀拥着自己的牌位,从死亡的木头之中汲取生的温暖。
    许久之后,她慢吞吞地站起来,取来了红盖头,盖在了灵寿公主的牌位之上,抱着它走向的床榻。
    “你滚吧,我要抱着我的牌位睡觉。”
    季清霜放下层层叠叠的纱,轻纱背后,嫁衣的下摆极长,蜿蜒着,像一条赤红的巨蛇,仿佛要将她束缚吞噬。
    她倒在血红的嫁衣之中,抱着所爱之人的牌位,仿佛已经故去万年。
    121、
    我悄无声息地退去,不忍打扰这只属于她的婚礼。
    相比气氛阴沉宛若墓穴的婚房,初冬的夜晚竟可算得上温暖,拢了拢衣裳,被赶出洞房的我决定找个人陪我喝酒。
    “新郎官这是要去那儿啊?”
    我还没有决定去哪儿呢,从黑暗之中悄无声息地走出的季清贺吓了我一跳。
    “谁——妈呀,你吓死我了。”我拍了拍胸口,好不容易才把气喘匀了,“季清贺,你不要老是突然跳出来好不好。”
    季清贺轻轻一笑,桃花眼眯起时荡起风流的情意。
    “不好。”
    他的声音温柔无比,将我拒绝。
    这么多年了,季清贺这恶劣的性子倒是一点都没变,我叹息道:
    “不好就不好吧,您说了算,不过现在能不能别挡我的路啊,我要去找——”我不假思索,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九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