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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节

      魏采薇解开束缚他手脚的绳索,“我很同情你和哈斯图雅,愿意帮你们这对苦命鸳鸯逃离这里。但是,你要想清楚,一旦离开,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把汉那吉问:“禾大夫是什么意思?要我叛国?”
    魏采薇说道:“你认识丁院判,应该知道他的来历。他是因家人被明廷不公平对待,全家都死绝了,才愤然来到汗廷,投靠俺答汗。但人心是复杂的,他口口声声说痛恨大明,其实并没有做出对大明不利的事情,俺答汗也一直对他以礼相待。你出身高贵,是黄金家族的后裔,去了大明,大明绝对不会亏待你,奉为上宾,将以郡王之礼招待你。”
    “不行。”把汉那吉立刻摇头,“我宁愿去死,也不可能背叛我的祖父。荣华富贵,并非我所愿。”
    “可是哈斯图雅明天一早就要被送到阿多斯的大帐,要为阿多斯生儿育女了。你一身鞭伤,还被困在这里,什么都做不了。”魏采薇说道:
    “你带着哈斯图雅先逃到大明去,此乃权宜之计,等这件事情淡去,你们两个在大明生儿育女,孩子是俺答汗的重孙,你们再抱着孩子回来,看在重孙的份上,俺答汗会原谅你们的。”
    把汉那吉有些犹豫。魏采薇说道:“哈斯图雅为了你流干了眼泪,你就眼睁睁看着她走进阿多斯的大帐吗?这一去,就不能回头了,你看看现在的三娘子,就像失忆似的,好像这世上根本没有阿多斯这个人,你希望将来哈斯图雅也这样看你吗?一个连自己女人都保护不了的懦夫?一个被草原取笑了七年的窝囊废!”
    “我不是懦夫!”把汉那吉低声喝道:“禾大夫,你打算怎么帮我们?你一个大夫,那来的本事把两个大活人弄出汗廷?还要安全出丰城?”
    把汉那吉毕竟只有十八岁,血气方刚,正是怒发一怒为红颜的年龄,平日被俺答汗宠习惯了,要什么有什么,对于哈斯图雅,他也是志在必得,不能接受未婚妻给别人生孩子,受不了一丝挫折,魏采薇再用一些激将之法,立马就勾得他做出了决定。
    魏采薇打开汗廷的地图,“你要做的,就是相信我……”
    魏采薇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把汗纳吉听说连三娘子都愿意成全他和哈斯图雅,顿时逃亡充满了信心,把随身带的一根狼牙雕刻的信物给了魏采薇,说道:“我有几个从小陪着我长大的伴当,忠心耿耿,你把信物给他们看,他们会帮我脱身。”
    魏采薇接过狼牙,“哈斯图雅没有看错人,你是个真男人。”
    把汗纳吉更加坚定了和哈斯图雅私奔的决定。
    半夜,三娘子住的宫殿突然起火,火助风势,不仅如此,着火宫殿上空还放起了烟花,烟花是一朵朵盛开的白莲。
    以往白莲教各种庆典活动,都是放这种烟花,汗廷的大火一看就是白莲教不满被俺答汗夺去的最后一点粮食而放的。
    三娘子等人逃出宫殿,俺答汗怕火烧过来,命令汗廷绝大部分侍卫都去灭火,看守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的侍卫只剩下两个,皆被把汉那吉的几个伴当打晕了,还剥了衣服。
    这对鸳鸯换上了侍卫的衣服,乘乱被丁巫带出汗廷,来到了红妆脂粉铺,衣服脱下来烧掉,毁衣灭迹,两人藏身在此。
    三娘子动了胎气,刚好发动了要生,俺答汗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小娇妻的肚皮上,没顾得上问孙子的状况,直到天亮了,被捆绑还堵了嘴巴的侍卫被发现,才晓得孙子和哈斯图雅私奔了!
    一边是三娘子宫缩时痛苦的尖叫,一边是是最宠爱的大孙子乘乱逃跑的消息,俺答汗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怎么还没生?全城戒严,所有通过四道城门出城的人都要一一检查,两个大活人想要逃出城,除非长了翅膀!还有,把白莲教那些人全部抓起来,审问昨晚到底是谁指使人在钟金哈屯的宫殿放火!”
    白莲教稳稳的背住了这口黑锅,算是废物利用。
    这时侍女怯生生的问:“哈斯图雅已经跑了,阿多斯派来接新娘的人还在宫外等候。”
    真是所有糟心事情全部堆在一起了,哈斯图雅没有了,换那个女人顶替她呢?俺答汗正思忖着,丁巫主动站出来,为大汗排忧解难,“大汗,微臣愿意去找阿多斯,劝他放弃这门婚事。”
    另一边三娘子又疼得叫出来了,俺答汗心乱如麻,“你快去,能说服他放弃最好。他已经有了八个老婆还不知足。”
    丁巫作为俺答汗的信使出城,汪大夏的马车故意走在丁巫前面,到了南门,每个人都要下车检查,连箱子都要打开翻过,戒备森严。
    轮到汪大夏,一双洁白的手打开车帘,指甲还用凤仙花汁染成红色,好生精致,随后露出一张烈焰红唇、乌发雪肤的芙蓉面。
    满头珠翠,几乎将一千头牛插戴在头上。脖子围着着狐皮围脖,丰盈的毛皮之下,是更加丰硕的胸,差不多有蜜瓜那么大,丰满的胸更衬托她柳腰欲折,担心她的胸过于沉重,细腰是所不能承受之重。
    守城的侍卫看呆了,不禁舔了舔唇,“下……下车,我们要检查。”
    “哎哟,还要搜身啊!”汪大夏拿出一炳绿孔雀羽毛扇遮住了半张脸,嫌弃的打量着侍卫,“想要摸我、占我的便宜就明说,你们这些臭男人何必打这个幌子。”
    侍卫忙解释道:“西门老板,我们不搜女子的身,请老板下车,我们要搜马车,若有箱笼,也请一并打开。”
    红妆脂粉铺的风骚西门老板“享誉”丰城,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侍卫认识他。
    汪大夏翻了脸,“我呸,贪图我的美色,还想偷我的银钱,不要脸。”
    侍卫说道:“这是大汗的命令,还请老板配合。”
    在汪大夏背后几步远的丁巫拍马过来了,拿出象征身份的犀角符牌,问:“怎么回事?把路堵住了,我奉俺答汗之命要出城一趟,还不快让开!”
    侍卫连忙驱赶路人,让丁巫先通过城门。
    “丁院判!”马车上的汪大夏假装巧遇绯闻情郎。
    丁巫回眸,看到明艳的丽人,“这么巧,你也出城啊。”
    汪大夏熟练的男人**,说道:“要不怎么与丁院判有缘呢,就这么碰上了,丁院判,这些臭士兵要搜我的身——”
    侍卫:“我们没有!”丰城无人不知红妆脂粉铺的西门老板和丁院判有风流债,甚至还有西门老板为丁院判流产的传闻,侍卫赶紧撇清自己。
    丁巫对侍卫说道:“我以我的官职保证,西门老板是个正经商人,绝对不可能窝藏逃犯,就让她跟我一起出城,以后有什么问题,我来担当责任。”
    “你们若不信,就请丁院判亲自搜我的身给你们瞧瞧。”汪大夏放下羽毛扇,摇晃着两个蜜瓜走过来,吓得丁巫连连后退:你乱加什么戏?计划里根本没有这一出!
    侍卫赶紧道:“大可不必!我们信得过丁院判。两位请过。”
    丁巫一直是彬彬有礼的模样,说道:“多谢了。”遂带着汪大夏的马车一起出城。
    马车里,正是汉人衣着打扮的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汪大夏要送他们去大同投奔大明。
    两人结伴而行,即将在歧路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时,阿多斯远远看到丁巫,还有后面一辆马车,隐隐能够看见马车上坐着一个身穿红衣、蒙着红面纱的女人,还以为这是他的新娘,连忙带人过来接亲。
    汪大夏驱赶着马车去大同,却被阿多斯接亲的队伍给包围了。
    阿多斯昨天对哈斯图雅一见钟情时,对方也是一袭红衣。汪大夏素来喜欢穿红,戴红面纱遮住喉结,他坐在车辕子上赶着马车,阿多斯以为他就是哈斯图雅。
    “看哪!这就是我的新娘,赶着一马车嫁妆来嫁给我了!”阿多斯高兴极了,拍着马背疾驰过去,和马车擦身而过时,舒展着双臂,一把将赶着马车的汪大夏从车辕子抱到了马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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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9章 兄弟妻,不可戏
    上一世汪大夏自宫, 身体比这一世要高大健硕许多,现在的汪大夏由于婚后长期两地分居,没有婚后发福, 还是少年人长手长腿的身材, 身上没有一丝赘肉, 腰比魏采薇还细, 两条仙鹤般又长又瘦的大长腿, 腿上的肉加起来的重量和胸脯的两个蜜瓜差不多, 体重也就一百斤(大概是现代的一百二十斤)。
    阿多斯是个壮士,每年叼羊节的时候, 他骑着马, 能够徒手轻松的把地上八十多斤的肥羊抢到马背上。
    现在, 汪大夏坐在马车的车辕子上, 阿多斯骑着马, 像个老鹰似的张开双臂,借着骏马的俯冲之力,把毫无戒备的汪大夏提得在空中飞起来, 往马背上一甩。
    汪大夏只觉得身体腾云驾雾般,幸亏他今天穿的主腰带子束的紧,否则胸口兜子里装着的两个蜜瓜怕是要从衣襟里甩飞出来, 砸个稀巴烂!
    汪大夏是习武的,赶紧在空中变幻姿势,双腿张开, 坐在马背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一倾,两个蜜瓜往阿多斯宽厚的脊背一撞。
    阿多斯简直爽飞了,托载着新娘大声吼道:“我又娶了个老婆啦, 今晚烤十只羊庆祝!”
    马车里的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面面相觑:赶车的人被当成新娘抓走了,我们怎么办?
    骏马飞驰,汪大夏若此时跳马下来,怕是要摔死,所以他只能搂着阿多斯的腰,摸到腰间有一把短刀,立刻抽刀,抵住阿多斯的后腰,冷冷道:“停下!放我下来!”
    感觉背后一凉,阿多斯立刻勒住了缰绳,原地停马,为了老婆被捅坏了腰子不值得。
    汪大夏一手拿着刀稳住阿多斯,一手扯动缰绳,调转马头,回到马车旁边。
    从车窗缝隙看到这一幕,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悬起来的心落地。
    周围的部落士兵看到首领被红衣新娘制服了,立刻亮出兵器,将马车和马团团围住。
    当着部下的面,阿多斯不想丢面子,说道:“你逃不掉的,嫁给我是俺答汗的命令,我的新娘。”
    汪大夏一个漂亮的旋身,回到马车车辕子上站着,将红色面纱扯到脖子上,露出全脸,说道:
    “睁开你的狗眼仔细看看老娘,老娘是红妆脂粉铺的老板西门金莲,不是你的哈斯图雅。赶紧让开路,老娘还要去进货。”
    阿多斯定睛一瞧,果然不一样,但是这个风骚迷人还泼辣的红衣美人比哈斯图雅更得他的喜欢,尤其是刚才马背上的那一撞,撞得他心花怒放,想着今晚洞房夜里,一定要好好把玩,那里舍得放手?
    阿多斯使了个眼色,手下们立刻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
    汪大夏恼了,”你要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你真是个禽兽。“
    阿多斯说道:“我要娶你当老婆。”
    马车里的哈斯图雅:禽兽!
    汪大夏叉腰大笑,“想要睡老娘的人要绕丰城一圈,还轮不到你,滚!”
    越是如此,阿多斯越喜欢,这个女人有点意思,“我看上你了,今晚我们合账时,你就知道我的好处。”
    说完,就要伸手拉汪大夏,汪大夏拍开阿多斯,讽刺道:“草原著名的绿帽子部落首领,你的好处就把未婚妻拱手让人吗?”
    打人不打脸,汪大夏一下子戳中了阿多斯的短处,阿多斯收了笑容,面色铁青,“女人,你不要考验我的底线。”
    汪大夏说道:“男人,你丢了一个老婆,就是抢一百个老婆也弥补不了面子,何必祸害别的女人。”
    阿多斯的脸色更难看了,手下们爬上马车,要把汪大夏扯下来,谁知这个红衣美人不好惹,挥起鞭子就抽,旁边不得近身。
    “住手!”丁巫骑马赶来了,“阿多斯!要你的人走开!”
    阿多斯说道:“这个女人对我无礼,我要给她一点教训。”
    汪大夏一边挥着鞭子,一边说道:“丁院判,阿多斯要抢我做老婆,你管不管?”
    怎么又是你!丁巫看着这个处处留情、不守夫道的红颜祸水,他在马车上和一群男人打架,红裙翻飞、娇喘连连、满头珠翠在打斗中纷纷落地,发髻松开,披头散发,妩媚动人。
    但是没办法,他是我的妹夫,我妹妹就是喜欢他,我不管谁管?
    “阿多斯,要你的人退下。”大明最宽容的大舅子丁巫说道:“都是误会,这个女人我认识,给我个面子。”
    丁巫来说情,阿多斯一挥手,命手下退下,汪大夏一头秀发在风中狂舞,胡乱绾了个发髻,要跳下马车找簪子,阿多斯捡起一只金凤簪递给他,算是和解。
    汪大夏还惦记着马车里藏着的两个人,任务还没完成,不是置气的时候。
    汪大夏耐住性子,接过金钗,插戴在发髻上。
    够爽快!阿多斯越看越觉得这个女人有意思,“我的心意依然不变,你跟我走吧。”
    汪大夏无奈的看着丁巫,“丁院判,我只是出城去进货,什么都没有做,是阿多斯突然冲出来抢我当老婆。”
    不是我勾引他的,是他先动的手!
    丁巫说道:“阿多斯,你不能带他走。”
    阿多斯:“为什么?”
    看来真的避不开这一天,丁巫为了妹妹、为了顾全大局、豁出去了,说道:“因为……她是我的……”
    丁巫用尽所有的力气,艰难的将最后两个字吐出来了,“女人。”
    想不到人生第一次当众表白,是对着自己的妹夫,他还没有对陆缨说过这样的话!
    “啊?”阿多斯看看丁巫,又看看汪大夏,“你喜欢这种女人?我以为你爱的是中原那种娇娇怯怯、风雅脱俗的女子,所以一直未婚。”
    已经走了八百步,不差这一千步了,丁巫握住汪大夏的手,“我也以为自己是这样的人,但是自从遇到他,我才知道对自己并不了解,他是我喜欢的人,我一直把你当兄弟,兄弟妻,不可戏。阿多斯,是我先遇到他的,放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