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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如何?”羊涣挑衅地看向沈余。
    沈余起身:“羊公可能容我上前一观?”
    羊涣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但为显大度,还是点了点头。
    沈余上前拿起盆栽,放在手中仔细瞧了瞧:“的确是佳品——”
    羊涣得意地昂着头,可是下一刻,盆栽直直落在地上,沈余挑了挑眉:“手滑了。”
    羊涣拍案而起,厉声质问道:“沈余,你什么意思?!”
    这样的盆栽,就算对羊涣来说也是珍品,平白摔了当然心疼。
    沈余笑道:“在下手滑,摔了羊公宝物,为示歉意,就送上这样的三件玉石赔礼可好?”
    三件?!
    沈余拍了拍手,沈府侍卫立刻捧着三件玉石上前,每一件,都比那牡丹盆栽更大。
    羊涣对上沈余的笑脸,气得几欲呕血。
    这牡丹盆栽是羊涣常用来夸耀的宝物,沈余笃定他今日还会这么做,因此特意带了三件更好的玉石前来。
    施施然回到席位,沈余道:“想来诸位大人赏宝也该累了,不如叫我府中歌姬献上一曲?”
    不待羊涣回答,他已经叫歌姬上前,羊涣一句话憋在嘴里,脸色酱紫。
    琴筝共鸣,柔曼的歌声缭绕而上,直达云霄,叫人心情为之一松。
    不少人甚至随着曲子打起了拍子,唯一听不进曲子的,大约就是羊涣了。
    一曲罢,沈府歌姬对着众人俯身施礼,就要退下。
    “等等。”羊涣阴沉着脸开口,“这曲子的确不错,我倒是好奇,若是将这群歌姬里处死一人,剩下的人可还能唱好这曲子?”
    “不如,就杀了她如何?”
    羊涣手指指着的,正是方宁。
    作者有话要说:  青山醉,银鱼啥的都是杜撰哦o(n_n)o
    第三十二章
    一群歌姬听着羊涣的话吓得花枝乱颤,瑟缩成一团,而被羊涣点名要杀的方宁更是面色惨白。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羊府一行,自己会遭此飞来横祸。
    贝齿轻咬,她看向沈余,只盼家主对自己还能有三分怜惜。
    她…才再见风池,她才见了他一面,就要成为最后一面了吗?
    沈余脸上的笑收了起来。
    羊涣的想法很容易猜到,沈余摔了他视若珍宝的牡丹盆栽,还拿出更好的玉石羞辱,他自然要还以颜色。
    寻常财物,沈余是不放在眼里的,连价值千金的青山醉都能轻易送出,旁的更不算什么。
    直到看到这一群歌姬,羊涣想起,沈余向来喜好音律,听说常亲自为府中歌女抚琴,指正其中错漏。
    若是杀了这群歌姬中一人,这曲子便要重排,沈余毁了他的心爱之物,他也要毁掉沈余的心爱之物,这才公平。
    而方宁,恰恰是其中歌喉最出众的。
    看到沈余脸色变化,羊涣便知道,自己这一步走对了。
    见沈余沉默不言,他便又道:“怎么,你沈余自称什么洛阳城首富,连区区一个歌女,都舍不得杀?”
    沈余终于开口:“羊公哪里的话,区区歌女,既是惹了羊公不快,杀了便也杀了。”
    一个歌女,在羊涣等人眼中,不是人,而是装饰身份的物件。
    便是沈余平日总与她们混在一处,温柔可亲,甚至亲自教她们音律,但在他心中,这些歌女也永远只是可以任意打杀买卖的奴婢。
    与他的面子相比,不值一提。
    方宁一颗心沉沉地坠下去,她再也看不到任何生的希望。
    “阿宁…”少女们围在她身边,六神无主地唤着她的名字。
    谁会想到,唱得最好,竟成了方宁的催命符。
    方宁只会比她们更茫然无措,今日,她真要死在这里了吗…
    裴蓁蓁下意识抓住了王洵的手:“救她!”
    王洵也认出了方宁,这就是他们在桃花林中看到的女子,那个裴蓁蓁追到这里来的游侠儿的未婚妻。
    “那游侠儿,究竟是你什么人?”
    王洵有些奇怪,以裴蓁蓁的身份,不大可能认识江风池这样浪迹江湖的游侠儿才对。
    “你问那么多作甚。”裴蓁蓁眼中有了些急色,若是旁人倒罢了,江风池却于她有半师之谊,她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方宁死在她面前无动于衷。
    “王洵!”裴蓁蓁走近一步,抓着他的手,紧了紧。
    王洵只觉得像被小猫崽在心上挠了挠,他还要说什么,一旁的王三郎转过头来:“你们打情骂俏也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吧?”
    裴蓁蓁一个眼刀飞过去,王三郎心道,果真彪悍!
    “小女郎,你不觉得以七郎的性格,就算你不说,也不会让这歌女白白没了性命的。”王三郎叹了口气,看起来挺聪明的小姑娘,怎么这么简单的事都想不到。
    裴蓁蓁立刻反应过来,她又被王洵套路了!
    收回手,她不再看王洵,自闭了。
    王洵轻飘飘地看了一眼王三郎,王三郎轻咳一声,移开目光。
    他最后还是顶不住王洵的压力,讨饶道:“我的错我的错,此事便交给我吧。”
    王家上下,与羊涣还算有些交情的,就是风流浪荡,眠花宿柳的王三郎了,这回羊府宴客,也是羊涣向他下的帖子。
    王洵则是被他借着上回裴府的事,硬拉着陪他来的。
    以王三郎的性情,是不大愿意掺和到羊涣和沈余的斗气之争中的,若是早知会牵扯上人命,他便不会拉着王洵来,七郎定然不会无辜之人枉死。
    好好的美人,偏要取人家性命,真是不懂欣赏。
    王三郎站起身:“好好的宴会,何必要做那等煞风景的事。”
    羊涣看向他,眼神很是不悦。
    虽然他们有些交情,可王三郎要阻止他杀方宁,就是在驳他的面子。
    “难得大家聚在一处宴饮,就该高兴些,恰好我来了兴致,借羊公画笔一用,我为羊公献图一幅。”王三郎继续道。
    而这句话,叫羊涣转怒为喜。
    王三郎风流浪荡,尤善音律书画,不过他出身王家,并不需要以此为生,又性情散漫,因此他的画也是千金难求。
    能得王三郎一幅画,足够羊涣吹嘘许久,凭这一点,他就压过了沈余。
    王三郎走下席位,对沈府歌姬道:“还不快退下。”
    方宁感激地看着他,俯身施礼,才随着姐妹们一起退下。
    席间又恢复了热闹,方才的事,仿佛一颗石子坠入湖中,在一圈一圈的涟漪后再无踪迹。
    这些沉溺于酒色醉生梦死的世家子弟不会想到,不过几年之后,胡人铁骑踏破南魏山河,洛阳城燃起熊熊大火,届时不管权贵还是平民,都沦为丧家之犬。
    在这片繁华盛世的背后,已经开始腐朽的南魏王朝发出崩塌之前最后的余响。
    宴席结束,裴蓁蓁随着王洵兄弟一道自正门而出。
    王家的牛车旁,王洵问裴蓁蓁:“可用我送你一程?”
    “不必,裴府马车就在不远。”
    王洵也不勉强,护卫为他递上一顶幕篱,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吩咐人寻来的。
    “不愿叫人知晓身份,还是戴着幕篱更好。”他将幕篱递给裴蓁蓁。
    将幕篱拿在手中,裴蓁蓁动了动唇,声音极低:“多谢。”
    王洵笑了笑,裴蓁蓁有些着恼,立刻就要转身离开。
    “等等。”王洵出言阻止。
    他从袖中拿出之前收起的桂花簪,俯身轻轻簪在裴蓁蓁发间。
    “小女郎,下次可不要再落了贴身之物。”
    温热的吐息扑在耳畔,裴蓁蓁愣在原地,一时竟不知如何动作。精巧的桂花静静开在她发间,仿佛有幽香扑鼻。
    王洵直起身,神情温柔。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注一)
    这句话用来形容他,真是再合适不过。哪怕裴蓁蓁一直视王洵为死对头,也不得不承认,王洵乃是世家以百年底蕴,培养出的最优秀的子弟。
    微微抬起头,裴蓁蓁轻声道:“王洵,谢谢。”
    谢谢,还有,能再见到你,其实我很高兴。
    她终于对王洵露出了相遇后第一个发自真心,不带一点杂质的温柔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注一:出自《诗经·卫风·淇奥》
    第三十三章
    “别看了,已经走远了。”王三郎从王洵身后探出头来,一脸调侃。
    王洵淡笑着看了他一眼,负手上了牛车。
    “我往常总是以为你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没想到如今你竟也有了心悦的小女郎 。”王三郎跟着他上车。
    “心悦?”王洵重复着这两个字,神情温和,“若是那么容易心悦,是否过于浅薄?”
    喜欢么?王洵说不清楚,生在王家,他见过无数名门女郎,但她们对他而言,不过是世交之女,并无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