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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转过身去,段玉满脸纠结,却是走到石桌前将碧玉刀还鞘,然后回身递向了她。
    黑鲨皮鞘和翡翠的触感真实地接触在掌心,沈琪握着碧玉刀,颇有些不可思议。
    就这么……到手了?
    “其实我可以再给你铸一把刀,保证和原本的一模一样。”她有些不好意思道。
    孰料段飞熊摇了摇头:“不用。”
    “那你想要什么?”
    段飞熊微垂着眸,如花般的女子在瞳眸中热烈绽放,他认真道:“若我想留住你,你愿意吗?”
    沈琪:“……”
    “哈哈哈!”看着女子怔住的面庞,段飞熊又大笑起来,这次的笑,少了几分苍凉,多了几分释然,他道:“沈姑娘这般人物,不是我段飞熊能留得住的,段某只求沈姑娘能将那一招‘破刀式’教与我儿。”
    “父亲!”段玉大惊。
    那可是剑招啊!父亲莫不是想让他弃刀学剑?
    而沈琪则是在内心啧啧称奇,段飞熊不愧是在江湖中混的有头有脸的人物,竟看出这一招乃是不拘泥于武器的纯粹的招式。
    剑可使得,刀可使得,哪怕手执枯枝,亦可使得。
    作者有话要说:  看着这些章节,觉得哪怕每天早读被老师拍脑袋也值了……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哈哈哈哈哈哈
    第12章 不约
    到达保定的时候,积雪已融,路边细嫩的绿草柔弱而又坚定地伸展着身躯,红色的鞋履在上面轻轻一踏,绿草谦虚地折下腰肢,却又在鞋履迈过后复颤颤巍巍地立起。
    沈琪入城之时,正是清晨初晓,街边的摊贩还在忙里买外铺陈着货物,瞧见有人走过,哪怕货物还没摆好,仍下意识地吆喝着招揽生意,包子铺的老板正娴熟地往灶中加着柴火,就着竹筒一吹,小小的火苗瞬间高涨。
    在幽深冰冷的宅邸中呆了数月,沈琪颇有些怀念这街边的烟火气息,她牵着马慢悠悠地走着,在游览民俗风景的同时,也成为他人眼中的风景。
    保定城内最大最豪华的酒楼里,风景最好的二楼雅座通常只为一个人而设。
    她是一个爱穿红裙子的女人,叫做王盛兰。
    江湖中人很多人不知道她的名字,但若说起她的父亲,却俱都是如雷贯耳,辽东的“长青镖局”欲与中原四大镖局联合,只有一个镖局却回绝了这个要求。那个镖局就是‘大王镖局’。
    若说江湖中谁的长/枪使得最厉害,‘一枪擎天’王万武绝对是榜上有名。
    若说江湖中谁的脾气最暴烈,‘一枪擎天’王万武也能排上前三。
    而王盛兰,正是王万武的独女。
    她此时正坐在二楼的雅间,看着楼下一个牵着枣红色骏马的女人悠悠走过。
    她今日穿了一身红装,初春时天气还有些微凉,她穿的是一身红色的云锦,云锦上绣着暗红色的花纹,再加上镶着十三粒鸡血玛瑙的腰带和浅淡却遮不住精致眉眼的妆容——王盛兰整个人就如同她的名字一般,像一朵盛开的花,非是清幽的兰花,而是娇艳的富贵花。
    尤其是这朵富贵花露出不甘又赞赏的表情时,整个人更是鲜活的让人移不开眼。
    她第一次见到穿红衣同样穿的这么美丽的女人。
    坐在对桌的杜若琳柔柔的笑着,比起王盛兰,她倒是更像一朵兰花。
    她同样看到了那牵着一批枣红色骏马从楼下走过的红裙女人,作为王盛兰最好的朋友,她自然知道如今对方心里的想法。
    男人见了美丽的女人移不开眼,女人岂非也是如此。
    尤其是同样美丽的女人。
    王盛兰突然拿起一旁的酒杯,连灌了自己七杯酒,然后瞪着愈发晶亮的美目,唤来自己的随从,道:“你去把楼下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叫来!”
    随从道:“以什么理由呢?”
    王盛兰纠结了一下,一拍桌子:“就说!就说我王大小姐,想和她交朋友!”
    *
    当三个扎着红腰带,襟前绣着银枪图案的人高马大的虬髯大汉站在自己跟前时,沈琪还略有些茫然,此时她刚拴在了馄钝摊后面,热气腾腾的馄钝也已经下了锅。她老老实实地坐在方木小桌的后面,红色的纸伞放在手边,等待着吃自己的早饭。
    三个大汉挡在自己跟前,恰把晨时的冷阳遮挡的彻彻底底。
    体态魁梧的大汉有很多,如这般行动时脚步一致,又身带杀伐之气的,沈琪却只在两处地方见过。
    一处是镖局,一处是军队。
    山西、河北、苏州等地,是镖局最活跃的地区。沈琪此次来到河北保定,也正是为了大王镖局的总镖头‘一枪擎天’王万武手中的那杆‘霸王枪’。
    如今她已到了保定城内,大王镖局与她相距也不到二十里。她在路途中已经瞧了许多从城中走出的镖队,镖旗上一杆银枪猎猎生威。
    这三个人,毫无疑问是大王镖局的人。
    沈琪认真的想了想,她的目的还没有付出实施,这世间也不会有人未卜先知,既如此,大王镖局的人找自己来干什么?
    在思考的同时,她的手已经搭在了纸伞上。
    就在这时,为首的虬髯大汉开口道:“我们王大小姐想与您交个朋友,请姑娘移驾五福楼,王大小姐已经摆好了美酒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