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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开放到现在,由于经济政策的超前和法律规范制定的滞后造成了两方面都存在众多的漏洞,又因为单一的内部监督体制,使权力成为了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被人为的利用。一些人正是利用这些漏洞,又缺乏监督的制约的便利条件,疯狂地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才促成了现阶段这种积恶难反的局面,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想彻底打破这种局面又要保持社会和经济的相对稳定,实施有条件的赦免政策是不可或缺的和必要的,我对这一政策举双手赞成。
然而这项政策好是好,但是最让我担心的有一点,就是有许多人会心存在侥幸的心理,或者避重就轻,只是把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情说出来备案,而将重大的腐败情况掩盖了下去,如果这种情况成为了普遍现象,就和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不相符合了,也同样会加大廉政委员会的工作量,甚至疲于应付。
所以我建设,为了使存在问题的干部和公务员们能够对这一备案赦免政策引起足够的重视,打破他们的侥幸心理,就要有一些实例让他们能看得到摸得着,让他们吃不好睡不好。司法三机关的改革是在内部全封闭式进行的,虽然有一些事例传播了出来,但是震慑效果还是不够。
最好在这项政策全面启动之前,能够在一两个委、办、局中率先进行试点,对阴奉阳为的一些人员进行严厉的打击,这样所起到的震慑效果会有力得多。对在全市推广这一政策起到一个示范的警示作用。”
第371章 特赦令
听罢郑可峰的话,在座的几个副市长心中一阵鄙视,郑可峰的话他们没有从正面意义上去理解,而是在揣摩郑可峰话中的另类意义。郑可峰是主管工业和城市建设的副市长,可谓是位高权重,他主管的委办局都是油水最重的行业,比如最近出现重大事态的市建委,就是他的主管局之一。
他提出的挑选一、两个委办局作为试点的建议,实质上是为自己和他的亲信部下争取时间,观察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然后根据执行的力度再决定他们的对策。
所以,如果让他提出具体的试点委办局,他一定不会提到市建委,其他由他主管的部门,他也会尽量避免提及。
陈宇星和这些副市长们所考虑的东西不一样,他非常重视郑可峰这番话中积极意义的那一面。
这项政策如果匆忙的推出,确实有可能出现郑可峰所担心的事情。华国社会一直奉行法不责众这一不成文的约定成俗的习惯,在这种人多势众的情况下,往往给人逃避惩罚提供盲目的信心和胆量。
如果这种情况不幸的发生了,事情就又回到了原点,众多的贪腐人员要接受廉政委员会的调查和打击,赦免备案政策就起不到他应有的作用,成为了一纸空文。这是陈宇星不愿意看到的。
将这一政策在一两个委办局试点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给大部分人更多的一些时间,让他们能够更多、更深入的了解这一政策,以及没有备案所面临的巨大风险,起到宣传和鼓动的作用,这对赦免政策的成败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陈宇星见郑可峰不再说话,他说道:“可峰市长的意见很好,他充分考虑到了人性的本质,有些人是不会将装进衣袋里的钱财心甘情愿的再掏出来的,他们会负隅顽抗,不惜一切手段的保护他们的非法所得。我们就是要从根本上打破他们这种侥幸,让他们感觉到按赦免备案政策的要求申报他们的非法获利,并退还这些非法所得才是他们唯一的出路,才能够使这一政策起到他应有的作用。
而这恰恰是我忽略了的一个方面,一会我们再仔细研究他们的建议。景涛市长,你们有什么建议也说说。”
在郑可峰发言的时候,张景涛已经在思考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从前面两位提到的问题可以看出,他们已经无奈地全盘接受了陈宇星市长提出的赦免备案政策,虽然他们也是心有不甘。然而现在的局势已经摆在了这里,和陈市长对着干只能自取灭亡,所以妥协就成为了他唯一的选择。
然而这种选择并不痛苦,因为选择这一条路的人还有许多,他张景涛并不那么的引人注目。
“市长,这完全赞成在全市实施赦免备案政策,而且是越快越好,这样可以使我市的工作尽快地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关于这份文件,我所关心的问题也和雷市长、郑市长差不多,这里我就不再重复了,我只提一下执行这项政策时的程序性问题。
一是,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他们都有高傲的一面,所以面子对他们很重要。既然这项政策提出了不影响申报备案官员的现有职位和今后的晋升之路,那么就要在备案程序设计上给他们保留住脸面,这样可以让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能挺着腰杆说话,不至于让他随时随地都感觉到心虚和没有底气。
二是,市廉政委员会将成为一个众矢之的,意图从那里得到别人隐私和把柄的人将大量的存在和产生,如何在制度建设上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也是和赦免备案政策的成败密切相关,如果某某人的备案材料满天飞,如何能让他安心的进行工作。所以说,廉政委员会的资料管理工作和保密制度建设,要和赦免备案政策同时进行。
另外我再提一个议题外的建议,公务人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方案也到了进行全面讨论和试行的阶段,让所有的公务员们即能够看到他们的前程,也不会感觉到生活拮据比别人矮上一头。让更为广大的基层公务员这在个非常时期不至于磨洋工,敷衍塞责,使政府的工作能够按部就班的进行,并且大幅度地提高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