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13页

      同时,又更加怜惜他被迁怒折磨的哥哥。
    蓝厉在这三天内一共出现过三次,都是来看杜阮云的。
    最后那次,还把杜岚岚给带来了。
    杜阮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喜欢用一种要吃了自己的目光看着自己,只能将恐惧和疑惑埋藏在内心,努力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
    但杜岚岚的出现,打破了杜阮云伪装出来的平静。
    当年被杜震赶出家门,杜阮云心中是怨恨的。他之前已经大致从杜阮廷的口中得知了自己母亲的所作所为,给父亲带绿帽子,里应外合让杜家受到重创,无论是那一条都让杜阮云无法接受。他自认为是杜家的子孙,和杜阮廷不同,他是真心把杜家当成是自己安身立命之所,杜家的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
    但这一切都被他母亲任惠给毁了。
    杜阮云说不怨恨是假的。
    尤其是当他知道,杜岚岚不是他父亲的孩子,而是他母亲与另一个男人私通而留下来的孽种的时候,杜阮云恨不得掐死杜岚岚。
    太恶心了,杜阮云无法接受。
    当然,杜阮云也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血统,但他毕竟与杜岳峰长得那么相像,血缘这一点就不攻自破了。
    只是杜阮云不知道的是,杜震早就对外宣布,杜岳峰只是他的养子,而杜岳峰的原配妻子才是他的亲生女儿。所以即使任惠没有给杜岳峰戴绿帽子,杜阮云也注定不是杜家的子孙。而且就在他和杜岚岚被赶出家门之后,杜岳峰也被杜震赶了出来,最终死在了某个阴暗的角落。
    可这一切杜阮云都不知情,乃至他在见到杜岚岚的那一刻,就发了疯似的冲上去,甩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当祁凛和杜阮廷听到动静赶过去的时候,就看到杜岚岚捂着红肿的脸颊,侧倒在地上,一派楚楚可怜的模样。而杜阮云则像是失去了理智,打了她一巴掌还不解气,又要冲过去踢她。
    ☆、
    第070章 夜游是为了报复男主
    杜岚岚在原著中的角色设定是白莲花,在黄谛写的同人里自然也是白莲花。
    杜岚岚在原著中是主角“祁凛”的后宫之一,以装可怜装柔弱博得读者的好感。
    这都是祁凛从黄谛那里听来的。
    不过他可不是原著中的那个主角,看到杜岚岚楚楚可怜地朝自己看过来的时候,只觉得一阵反感,毕竟她也是曾经欺辱过杜阮廷的人中的一员。
    他无视杜岚岚眼角噙泪的可怜模样,搂着杜阮廷的背就要离开。
    他们本来就是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的,如今知道是人家兄妹相残,也就没有管下去的必要。再加上杜阮廷在见到杜岚岚之后脸色蓦地阴沉下来,祁凛搂着他离开的脚步更快了。
    房间里又只留下了杜阮云和杜岚岚两人。
    杜岚岚从小被任惠和杜岳峰宠大,比杜阮云过得还要骄纵,之后被赶出家门了不到两天就被蓝厉接回了隐逸山庄,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虽然有些埋怨母亲,却依旧是过着大小姐的生活。不仅如此,她还与现任庄主的独生女成为了好姐妹,过得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今天突然听蓝厉说她哥哥来了,杜岚岚的心中一开始是排斥的。
    她担心自己的哥哥过得落魄,会趁这个机会让自己收留他。
    杜岚岚和杜阮云的感情一直平平淡淡,虽然小时候一起欺负过杜阮廷,同仇敌忾过,但生母任惠一直告诉她,她和哥哥是不一样的,她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哥哥杜阮云根本什么都不是。
    严格说起来,杜阮云确实什么都不是。
    他不是杜家的子孙,又是被任惠嫌弃的孩子,他什么都没有。
    但就是这个什么都不是的人,今天狠狠地甩了杜岚岚一巴掌,还踢了她一脚。
    杜岚岚立刻委屈地哭了起来。
    她从地上爬起来,哭哭啼啼地就往门外跑。
    杜阮云修为不高,也不敢在山庄里乱跑,气咻咻地一脚踹翻椅子,在地上盘腿坐下了。
    过了不超过一柱香的时间,杜岚岚去而复返。
    这一次,她带来了一个帮手——她的亲生父亲,蓝厉。
    被比先前更冷厉的目光射在身上,杜阮云打了个寒战,却意外有骨气地没有逃走,只是冷冷地看着二人。杜阮云其实并不知道他母亲偷的是什么人,但眼前这一幅父慈女孝的画面,让杜阮云想装傻都不行。
    杜岚岚捂着依旧有些发红的脸颊,娇声对蓝厉说道:“爹爹,就是他打的我。”
    杜阮云闻言发出一声冷笑。
    他还依稀能够记得杜岚岚对杜岳峰撒娇时的模样,一转眼,却能对一个陌生了近二十年的中年男人叫出“爹爹”,简直可笑。
    蓝厉不知道杜阮云心中所想,他虽对任惠只是利用,但这个女儿他还是想要的。女儿受了欺负,他不可能不闻不问,连话都不多说一句,直接放出一掌打在杜阮云的胸口。
    杜阮云被打得飞了出去,撞到墙壁跌了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他胸口发闷,脑子都有些发昏,一口鲜血吐了出来,意识也有些模糊。
    其实蓝厉还是收了手的,他虽然修为不及祁凛杜阮廷,但对付杜阮云这种等级还是绰绰有余。若是他全力一击,杜阮云的小命今天就得交代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