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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
何云起看了季晨一眼,这小家伙听故事听得入了迷,眼睛瞪得溜圆不说,目光里还满是求知和好奇的光。得寸进尺的何先生轻轻咳了一声,语气立马变了样:“哎呀……再后来,老于对我的救命之恩感激得不行,非要当场给我磕三个头,还要认我作干爹,我心想这不行啊,咱俩要是成了父子关系岂不是差了辈儿……”
“……”季晨期待的目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烟消云散,他一撇嘴,扯过一旁的枕头闷了何云起一下,无比嫌弃地嘁了一声:“你是智障吗……”
何云起放肆的笑声透过柔软的鹅毛枕传了出来,他赶紧搂住了怀里的人,生怕他嫌弃着自己先溜了,又抽了一只手将隔在两人之间的枕头推开,笑嘻嘻地蹭了蹭季晨小巧的鼻尖:“救命之恩,认我当个干爹很难吗?你怎么不信呢!”
季晨一脸“你看我像傻子吗”的表情,定定地看着嬉皮笑脸的何云起,一句话都不想说。
“好了好了,故事讲完了,吃糖。”何云起从床头抽屉里摸出一颗柠檬薄荷糖,往季晨嘴里一塞,“说到老于,我倒是想起来,咱们还是得抽个空去一趟老于的医馆,他没准有法子。”
含着糖的季晨含混道:“什么法子?”
“还能是什么法子,当然是解决你莫名其妙断电的法子。”何云起捏了捏季晨的后颈,语气认真了几分:“你知道颜培那混蛋今天跟我说了什么吗?”
季晨说:“什么?”
何云起言简意赅:“他说你是他媳妇。”
“放屁!”季晨立刻骂了一声,说:“他有毛病吗?大街上随便抓一个就说是他媳妇?!我认识他吗,他谁啊!”
“但我觉得他说的那些东西,有一部分是有些道理的。”眼见着季晨的脸色更难看了,何云起赶紧亲了一口,又揉着脑袋安抚:“不是说媳妇这事,他今天险些把我骗过去。他说,他曾经有过一个对象,即使受伤生病,也能很快痊愈。我当时居然……你还记不记得,你每次高烧,都会很快痊愈。”
“……”
“但是后来我想明白了,你后脑勺的那个伤,是我亲自带着你去医院缝的针,也是我亲自给你上的药,五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那块伤口才彻底痊愈。正常的头部伤口就是五天左右的痊愈时间,所以晨晨……”何云起望向了季晨的眼睛,一本正经道:“无论这个叫颜培的疯子跟你说了些什么,都不要被他影响。这世上,你是我的独一无二的宝贝,是谁换都换不走的季晨。”
这话题是怎么到这来的……怎么就开始表白了。季晨的脸突然爬上了红云,他点了点头,轻声嘟囔着:“知道了。”
何云起穷追不舍,笑了起来:“只是‘知道了’而已?”
“……你好烦,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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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镜(9)
于亚澜,男,二十六岁,未婚。此生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了童年时替自己捡回一条命的发小何云起,而代价是自从遇到了这发小自己就从没有过一件好事。
上小学时,何云起拉着他偷老大爷种在天台的丝瓜,被发现后何云起跑得比他快,让他被老爹打了整整一宿。
上初中时,两人商量好了一起偷偷下河游泳,结果半路上何云起撞到了于家爸爸,二话不说把他给卖了,这还不算,他还要给老爹带路,父子俩一相见又是一顿好打。那狗腿的模样……跟电视剧里给皇军带路的良民真是一模一样,其嘴脸之险恶,直到老于现在想起来都恨得牙痒痒。
上高中了,他喜欢上了隔壁班的姑娘,何云起自告奋勇给他送情书,两人就这一封酸不拉几的情书润色了一宿,结果第二天情书一送出去,那姑娘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何云起。更恨的是,何云起为了拒绝那姑娘,站在人山人海的走廊上,冲着给他送水的姑娘大喊:“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为了于亚澜的幸福!咱俩没可能的!”
于是第三天连小学部的扫地阿姨都知道高二出了一对gay,看起来很般配。
般配你奶奶个腿!
好不容易熬到了大学毕业,各自有了发展,艰苦朴素的老于就指望着这发小能离他远点,让他安心度过自己的一生。毕竟当年连他爹都怀疑他跟何云起真有一腿,他非是当着他爹的面说自己想看小黄片,才终于让老爹打消了对他性取向的怀疑。
当然因为小黄片的话题他又被打了一顿。
时光荏苒,老于知道,他这杀千刀的发小终于谈恋爱了,自从谈恋爱之后他就再也没来烦过他,老于以为自己的春天终于到了,没有何云起的人生就要开始了,连发小那重色轻友的特性都成了可歌可敬的优点。
然而就当老于已经打算订个锦旗给季晨寄过去时,季晨来了,被何云起带来了。两人就坐在他的医馆里,坐在他的问诊台跟前。
于亚澜短暂的春天,还没开始,就已经凋谢。
何云起声情并茂:“老于啊……”
于亚澜生不如死:“老何啊。”
“你这人怎么一点都不热情。”何云起毫不见外,捻起他桌上的分茶壶就给自己和季晨倒了两杯茶,还不忘薅了篮子里的一把豆干塞到季晨的怀里:“许久未见,甚是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