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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又在抗议,苏慕斯摸了摸肚子。
她今天中午只吃了一点蛋糕,录歌的时候不觉得,现在一停下来就觉得很饿很饿,手脚有点无力。
曲朝越忽然放下笔:“今天就到这。杨志,收一下。”
杨特助应声,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归类。
苏慕斯看着未处理完的文件:“你不是还没做完吗?”
曲朝越:“饿了,吃饭。”
天呐,曲朝越居然也会中途停下工作,她以为他是钢铁人,不用吃饭的呢。
他走了两步,停在苏慕斯面前:“一起?”
苏慕斯:“好啊,不过要你请。”
曲朝越淡淡地瞥了她一眼,率先走出去,按着电梯等她。
苏慕斯眼含笑意,走过来时脚步轻快。
第14章
辰娱楼下广场就有几家餐厅,中式西式都有,苏慕斯平时都吃腻了。
广场后面走几步路有一条美食街。那里有许多经营了数十年的饮食老店,保留着这座城市的独特味道,远近闻名,连电视台都来做过采访。
她提议去美食街看看,曲朝越没有意见。
两人沿着路边走,曲朝越把大衣脱了放在胳膊上,脚步不疾不徐。
已经过了饭点,美食街的人不多,苏慕斯把围巾拉得高一些,遮住下半张脸,挡风,也避免被人认出来。虽然,糊坛小透明歌手被认出的概率接近于0。
空气里弥漫着油烟味和食物的香气,越闻越饿。
苏慕斯边走,边后悔把曲朝越拉到美食街来。这条街多是陈年老店,建筑也偏破旧,甚至有一些是路边摊,已经走过大半条路,她也没找出一家适合他进去的店。
路边的烧烤摊冒着烟,孜然的味道扑鼻而来。
真香,苏慕斯使劲吸了吸鼻子。
曲朝越停在烧烤摊前。这是他今晚第一次主动停下脚步,之前他都是漫无目的地跟着苏慕斯走。
苏慕斯看了看烧烤架上撒着芝麻的肉串,咽了咽口水,看向曲朝越,他站在风口,风裹着油烟往他白衬衫上吹。
像他这样的人,冷清得沾不得一丝人间烟火气,从来都是干净雅致的形象。这样的场景对他像是一种亵渎。
苏慕斯伸手把他拉开。仅仅移动了几步,他又不动了,还是停在这个摊位上。
曲朝越:“吃吗?”
吃什么,吃烧烤?苏慕斯想,他肯定是饿得头昏眼花了,才会饥不择食。
曲朝越的一日三餐都是有营养师专门定制,他的餐谱里从来只有绿色、营养、健康的食物,像烧烤这种垃圾食品从来不会出现在曲家的餐桌上。
路边摊,四方桌,塑料椅,还有廉价的食物,一切都和曲朝越这三个字像水火不容的关系。
苏慕斯把围巾往下拨一点,露出鼻子,在曲朝越身上闻了闻,果然,已经有烧烤的孜然味了。
苏慕斯忍住笑:“吃你吗,你一身的烧烤味,还挺香。”
曲朝越觑她一眼,把她的围巾拉上挡住鼻子:“遮好,别漏风。”
“……”苏慕斯撇撇嘴,算了,这人没有幽默细胞。
有顾客从烧烤摊外带,一袋塑料袋装着满满的串串,手里拿着羊肉串从他们前面走过。
苏慕斯咽了咽口水,赶紧收回目光,不看不看,克制!
她拉着曲朝越快步远离烧烤摊。
走过了几间铺子,闻不到烧烤的香气了,苏慕斯才放缓速度,拉着曲朝越的手不知不觉松开。
曲朝越垂下手,捻了捻指腹,刚才感受到了,她的手指纤细、滑腻。
苏慕斯这时候想起来解释:“你应该没吃过烧烤吧?烧烤摊那环境比较差,人也杂,我怕你不习惯。”她以为曲朝越只是一时饿糊涂了,被烧烤的香气诱惑,真让他在路边摊坐下,他一定坐不了一分钟。
曲朝越:“我吃过,在纽约街头。”
曲朝越看她讶异的眼神,就知道她不记得了:“大概两年前,我去你学校的时候,你向我力荐了你们学校附近最好吃的烧烤摊。”
两年前,纽约,她的学校,苏慕斯的记忆逐渐被唤醒。
和曲朝越达成协议领证后,她就奔赴美国茱莉亚学院进修音乐了,那时曲朝越刚好调任欧洲那边公司的总经理,业务繁忙,两人很少联系。
后来有一天,曲朝越忽然打电话给她,他说他过来出差,路过她学校。
苏慕斯一直记着双方是互惠互利的关系,要不是曲朝越,说不定现在她还被父亲压着相亲,错过茱莉亚学院的入学时间;又或者是被逼着进行商业联姻,随后在家相夫教子。不管是哪种,总之不会有像现在的自由。
她心里是感激他的。
于是她问他:“忙不忙,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
“好。”
苏慕斯估算了一下从宿舍走到校门口的时间,跟他约定十五分钟后在学校西门见。
纽约下着鹅毛大雪,苏慕斯扎了丸子头,戴上毛茸茸的耳套,撑着伞出来。
曲朝越的车停在校门的大树下,雪花给黑色的宾利铺上一层白。
放下车窗玻璃,寒气涌入车内,校道上那个粉色的身影在视野里更清晰。
她穿着粉色羊羔绒外套,内搭高领毛衣和白色短裙,尽管穿了厚厚的裤袜,双腿依然纤细笔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