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22页

      薛瑞巧伸手,“给我看看呗。”
    王丹妮缩手,偏不给她。
    那音响大概也就一个拳头这么大,却引起了薛瑞巧的兴趣。王丹妮越是不给她看她就越想看。
    “给我看看嘛~”
    王丹妮故意说:“就不给你看,你去买一个呗,才80块钱。”
    “给你800,卖给我。”
    薛瑞巧果然壕里壕气的,连坐在副驾驶的霖秋也忍不住说话了:“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就买一个小钢炮了。能赚720块钱诶~”
    王丹妮露出一个笑容,把手机二维码打开,对薛瑞巧说:“那就微。信支付吧。”
    薛瑞巧瞪大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看着王丹妮,自己只是说来玩玩,结果王丹妮来真的?
    见薛瑞巧石化,王丹妮晃了晃手机的二维码,催促道:“薛总,玩不玩得起啊~”
    薛瑞巧骑虎难下,拿出手机开始扫码,“行行行,八百就八百,当我嘴贱。然后你要把这小钢炮卖给我。”
    “成交。”
    就来回不过五分钟的时间,王丹妮的手机就响起了“微信收款到账八百元”的提醒音。
    薛瑞巧接过王丹妮给她的小钢炮,刚才没摸到的时候还挺好奇,现在到手之后发现平平无奇就是一个音响罢了。
    “啧,我说王丹妮,你才是真的奸商。”
    王丹妮笑了笑,回道:“你自愿的啊,我没逼你诶!”
    两人坐在后座捣腾这个小音箱就搞了半天,林倪和霖秋都觉得薛瑞巧平常这么精明的一个人,怎么到了王丹妮这儿就像个傻缺似的。
    林倪食指敲了敲方向盘,轻轻咳一声,说:“你们到底放不放歌,不放的话我就放车子里的音响了。”
    薛瑞巧拿着她的宝贝音响,“放放放,听什么歌?”
    林倪和霖秋异口同声:“随意。”
    王丹妮靠在后座,表示自己现在没了音响的使用权,也让薛瑞巧随意就好。
    薛瑞巧琢磨半天,选了一首周杰伦的歌。
    “就放他的歌吧,我初中的时候最喜欢他的歌了,而且大家都会唱是吧?”
    “emmm,霖秋不一定会唱。她和我们都不是一个年代的好吧。”
    林倪听王丹妮说‘不是一个年代’的时候,仿佛心脏被补了一刀。
    她和霖秋也就差六七岁的样子,怎么王丹妮这话说出来就像自己是个老阿姨似的……
    霖秋侧过身,对于薛瑞巧正在放的那首“晴天”,她直接跟着节奏唱了出来。
    音色清越,很好听,声音正如她这个人一样,干净利落。
    唱了几句还不忘对薛瑞巧和王丹妮说:“怎么就不会了,周杰伦的歌大家都会呀,我小时候也听他的歌呢~”
    薛瑞巧笑了笑,“啧啧啧,霖秋唱歌还挺好听哈!”
    林倪开着车,回味着霖秋刚才唱歌的声音。好像这印象中是她第一次听霖秋唱歌?
    是挺好听的。
    “来来来,大家快唱起来啊!”
    薛瑞巧首当其冲,开始哼哼唧唧的唱歌。只不过她唱歌是真的跑调,充满了喜感,尤其是节奏快一点的歌,调子是一点都没谱。
    不过她这带头的确是起了作用,刚开始她哼哼唧唧的时候大家都在笑,估计放的歌节奏挺强,渐渐的大家也开始唱了起来……
    夜晚的西山人少车少,林倪的车开的得比以往快些。
    车窗被摇了下来,在车子快速驰骋下,夜风哗啦哗啦的灌进了车里,大家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可心情却比以往更好。
    这群平日生活在城市里的年轻人,习惯了高楼大厦霓虹彩灯,此刻突然与自然更加亲近了些,心情不免更加愉快。
    最淡定的应该就是林倪了,她要专心开车,没法像其余三人那样放松。
    薛瑞巧对着窗外黑漆漆的树影吼:“啊啊啊啊啊,这风太爽了,就是明天不想上班啊!!!给我个长假吧!!!”
    一说到上班,王丹妮就想起她那难搞的经理,情绪被牵动,也对着窗外吼:“啊啊啊啊!!我也不想上班啊啊啊啊!!!”
    霖秋坐在副驾驶,听着后座的两位成年人都抱怨着工作,心想工作真的有这么折磨人吗?
    她倒是也想放开声音吼两句,只不过内容无关工作。
    霖秋对着窗外大声说:“好喜欢北京啊!!!我还会再回来的!!!”
    她的声音很快消失在风里,但那美好的夙愿最终存留于西山的群山片林之中。
    喜欢一座城市,不单单是因为那城市何种繁华诱人,或许是因为谁,所以加强了对那座城市的热爱。
    听她们吼的吼,叫的叫,林倪一直抿嘴笑。
    三人说出这些话的原因,她都理解。
    而她自己的想法呢?
    或许还是关于霖秋吧,愿霖秋早日回到这座城市,但愿那时的她们还依旧如初。
    原本十来分钟就可以回到酒店的路程,林倪整整开了四五十分钟,快到酒店的时候,天空中飘起了细细密密的雨。
    因为刚才唱歌和尖叫的时候太卖力,薛瑞巧捏了捏自己的略带沙哑的嗓子,说:“下雨了啊!回来得挺及时!停车场好像在左侧方。”
    这酒店她之前来过,陪客户来的,当初好像是打什么高尔夫球,薛瑞巧最讨厌高尔夫,觉得是一项无聊至极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