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7页

      这一瞧,便见她一对秀眉微蹙,两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嘴唇苍白无血色,显然是病了。
    她忙伸出手探向她的额间,一下被那温度烫得缩了回来。
    不知小姐已烧了几多时。
    画婉忙唤梳雪去太医院请太医来,自己则打了一盆冷水,将帕子沾湿,敷在小姐额间,仔细照看着。
    谁知,梳雪才出去没一会儿,园外便又传来一阵脚步声。
    今日守门的玉合正纳闷梳雪姑娘怎得如此迅速便将太医请了来,却见迎面匆匆走来之人,身着一袭冰蓝吉字纹棉袍,样貌生得眉清目秀,看着极年轻。
    待离得近了,又见他腰间系一枚新合玉绿镂纹翡翠,正随着脚步前后晃动着。
    原来是九皇子。
    玉合眼中陡然闪过一丝亮光,急忙整理形容,对着他福了福身,声音清脆娇甜:“奴婢见过九殿下。”
    程淮义点了点头,问道:“郡主可还好?”
    玉合垂眸,面色微红,略一思索,又抬起眼来,一双眼眸中秋波流转:“郡主自回来后,便歇下了。”
    程淮义点头,又从怀中掏出一盒药膏来,交到她手中:“这青叶膏于活血化瘀有奇效,你替本殿将它交于郡主。”
    玉合将那药膏捏在手中,摩挲几下,软声道:“若小姐将这药用完了,奴婢可还能来寻九殿下……再讨些?”
    “自然。”程淮义转身欲走,又忽而顿住,吩咐道,“别告诉她本殿来过。”
    玉合乖巧地点了点头。
    太医院与碧芙园相距极远,画婉这厢照料着,只见小姐额顶越烧越烫,似是做噩梦了一般,双眉紧蹙,嘴里还含糊地呢喃着什么,屋外却没传来半点消息。
    她愈发心急如焚,来回踱步了近半个时辰,才终于等到火急火燎赶来的太医与梳雪。
    “郡主体寒脾虚,此番高烧是因风寒而起,只需按臣开出的药方去药房抓药服下,不日便可烧退。”
    梳雪听太医如此说,便急忙拿着他开出的药方,又风风火火地跑去抓药了。
    ——
    将那娇气包之事交代妥当后,程淮启便又一刻不停地赶向牢狱之中刑审。
    大邺主牢建于地底,过道内除每隔几米有一束烧灼的明火外,几乎没有其他光亮,极其阴暗潮湿,一迈入狱门便可闻见血腥的腐臭味,令人作呕。
    主牢关押的皆为重犯,已招供只待斩者有之、终身囚禁者有之、还未招供待审者亦有之,分门别类关押于斩狱、囚狱与审狱内。
    程淮启所承的,便是使审狱中的刑犯招供之责。
    他一进入主牢,门口的狱卒便齐齐对其跪地行礼,动作整齐划一,却并不言语,直至他取中间那条道走入审狱时,方才起身。
    审狱乃三狱之中最小的一处。
    中央为一略高出地面几寸的方台,方台上立着一木制十字架,与摆满各式刑具的巨大木架。木架上,每隔几尺便可见或条状或团状的、已凝结了不知多久的污血。
    方台四周围满一圈牢房,牢房内的囚犯可清晰地见到正在问审的刑犯受刑。
    如此一来,许多胆小之人见受刑者之惨状,无需多问,便主动招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一设计可谓绝妙。
    玄一进来时,程淮启正着一袭黑色官袍,站在木架前,亲自挑了一颗打磨得锃亮的长钉。
    他左手轻易提起本跪在地上的、形容干枯如死木的刑犯,右手毫不犹豫地将那长钉直按进他正中的胸膛,仿佛不费吹灰之力,穿破一张宣纸一般,便将那人钉在了十字架上。
    那人胸膛被贯穿,双脚离地,只能借那一颗长钉的力,悬在半空中。
    他身体下沉着,带着螺纹的硬铁便由前胸至后背,凌剐着他的□□,令其胸腔仿佛要被撕裂一般,但又偏不肯给他个痛快,一寸一寸地折磨着。其痛楚,不亚于凌迟。
    刑犯一张脸扭曲至极,颜色煞白,难以自抑地闷哼出声,令四周的囚犯闻之便觉心惊肉跳、胆寒发竖。
    程淮启正欲取另一样刑具来时,一间牢房内便有人泣颤着喊道:“大人,我招!我全都招!”
    他闻言,并未答话,面上也无任何波澜,恍若未觉般,信步走到木架前,取一根极细极长的银针来,捻起那被钉住的囚犯的一根手指,将凝着污血的银针,自指尖长驱直入他整根小指。
    审狱内本就死寂、落针可闻,此时一行刑,所有人都能听见那长针刺入骨肉时发出的极细微的摩擦声,以及手指骨被一举贯穿的咔哒声。
    那刑犯的小指顿时无法弯折,极细极暗的血珠顺着银针长出来的一段缓缓在尾端凝结,最终滴落到地上,发出极其轻微而清脆的声响。
    刑犯已痛得失声,双目圆睁,面容扭曲。
    四周观刑之人皆倒吸一口冷气。
    三根长针下去,那在刑台之上的刑犯便已承受不住,气若游丝,问什么便招什么,事无巨细。
    程淮启将他审完后,不紧不慢地在一旁已然被鲜血染红的水缸中洗了洗手,又用绢布擦了擦,这才转而看了玄一一眼,示意他说话。
    玄一躬身道:“禀殿下,仍未找到郡主谋逆之据。近几日来,郡主饮食起居皆正常,隐卫仍未监听到可疑言语,那日郡主在昶兰送回的家书也已设法查看,并无任何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