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兔兔的腮帮超能装
这一夜炀睡的并不平静,他满脑子都是末世变异的事情,还有自己流失在外的胞妹。
次日清晨,他整理了一些轻便的换洗衣服和冲锋服,然后从自己的私人仓库提了改装过的越野车,这些都是他的腿还好的时候经常开的,自从腿废了以后,就再也没碰过。
让印忆柳真正惊讶的并不是仓库里的一排豪车,而是他慢条斯理地往车子后备箱放的q支弹夹盒,有小型的便携手q,还有几支庞然大物。
她不由得心惊靳家之前到底是做什么的,无论如何,有了这些东西,在末世里的生存几率无疑就大了许多。
穿着专门出去攀岩的冲锋服的靳炀又是另外一种气质,似乎是因为双腿重新恢复知觉,他眉宇间的阴郁散了许多,看着地图反复勾勒的模样帅的人腿软。
靳炀似乎是察觉到这炽热的目光,一抬头就对上了身边兔子红红的豆豆眼,看着一对粉白耳朵轻轻晃动的可爱模样,心中的烦躁顿时消退许多。
他伸出指头轻轻地绕着一对白绒绒的兔耳,看着小兔一幅快活的样子突然起了坏心,他坐在轮椅上,移动到沙发跟前拿了一个空书包挂在了小兔的脖子上。
书包的体型比小兔大好几倍,看上去很有喜感。
印忆柳被他的操作弄蒙了,不知道靳炀是什么意思,紧接着,她看到靳炀笑了一下道:“用这个书包去地窖里装点你喜欢吃的东西,可惜了,一地窖的食物……”
带走的当然不可能只有这一书包,靳炀早早的就把高能量的压缩食品放进了车里,带的一书包只是这小兔的零嘴儿。
只见原本还抖着兔耳朵的白团子一下就愣了,看着靳炀难掩笑意却故作可惜的神态,兔耳朵渐渐拉拢下去。
他说什么?自己好不容易搜刮的满屋子的零嘴、都能开超市的吃食,如今就只能带走一书包?!
印忆柳觉得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地窖里满满当当的食物都是她辛苦了两三天才积累的财富,如今说放弃就放弃,就像是自己的眼前有一座金山,可是却带不走一般。
小兔垂头丧气,拖拽拉扯着书包往假山后的地窖走去,长耳朵也没了精神抖索,每走一步短短圆圆的尾巴都在被书包压两下。
一掀开地窖的盖子,屋外头的阳光就洒进了地窖里头,里头堆得满满当当的罐头和真空包装看的印忆柳心里更堵了,她后腿一蹬,整只兔都埋进了食物堆里,短手手抱抱这个看看那个,哪一个都舍不得放弃。
可惜书包只有这么大,她左挑右选,最后把空书包塞得满满当当,可也只是这地窖中食物的九牛一毛。
小兔一脸生无可恋的趴在罐头堆里,这些都是它拼命打下的江山,本以为能在末世救她狗命,如今都成了泡影。
它悲愤欲绝,用尖锐的爪子撕开了一个比它身子还大的包装,里头是一整只烧鸡,一打开香喷喷的肉味儿简直就是勾魂夺魄。
它也顾不得什么兔子能不能吃肉,张开三瓣粉嫩的兔唇,用门牙撕咬着怀里的大鸡腿。
印忆柳能看到自己的短手手上的白绒毛被油汁沾湿,她顾不得脏,含着泪咬着怀里的鸡腿。
变成兔子以后唯一的好处就是省吃的,小小身子并不能吃完多少东西,堪堪吃了一只鸡腿和一个鸡翅膀后,她就感觉自己的肚子圆滚滚了。
她用软软的油腻腻的爪垫揉了揉自己藏在厚毛下面的小肚子,顿时,腹部雪白的毛毛也沾上了油水,整只小兔脏兮兮的。
她看着怀里还有大半只的鸡,眼含热泪,努力的往自己的三瓣嘴再塞,心里想着如果能把它、把这满屋子的食物都搬走该有多好。
就在这时,嘴里含着的鸡肉忽然消失,抵着兔唇的鸡没了,她两只短手也抱了个空气。
印忆柳还没过来,发现自己怀里抱着的大半只鸡没了踪影,她惊的一愣,油乎乎的小jio瘫坐在地上,过了半晌才抖动着脏兮兮的兔唇四处张望。
她以为这地窖里有什么变异动物把她嘴里的鸡夺了,可是等了半天听了半天,周围依旧静悄悄的。
她的长耳朵竖起,很仔细的听着地窖里的动静,确定里面没动静时,才满心疑惑的松了口气。
奇了怪了,她的鸡腿呢?凭空消失了?!
就在印忆柳疯狂地想着她不翼而飞的鸡腿子时,她感觉自己的腮帮鼓鼓囊囊,紧接着,消失的半只鸡又忽然冒出,吓得她手手一哆嗦,鸡“咕噜咕噜”的滚到地上粘了一层的灰烬。
她已经彻底蒙了,自己的鸡凭空消失,紧接着又忽然出现?
她捂着自己的腮帮子,只摸到软嘟嘟毛茸茸的肉肉,她放下手手,看着周围其他的食物,看着离她最近的一个罐头心中冥想,片刻之后,罐头凭空消失。
印忆柳很明显的感觉到,在这罐头消失的时候,她的腮帮颤了一下,她试探着闭上豆豆眼,紧接着,她“看”到了两处空间。
这两处房子大小一致,看起来只有卧室一般大小,一个空空荡荡,另一个角落里放着一个肉罐头。
她心中巨颤,明白这就是传说中的空间。
这两个空间分别存储在她的两个腮帮之内,认识到这个奇葩设定后,印忆柳心中有些无语,但她更多的狂喜,原来自己也有末世金手指!
有了空间的存在,他们就能存储更多的食物和物资,能够大大提升在末世的存活几率。
印忆柳激动的把地窖里的食物都装进了自己的其中一个空间,等到地窖里完全空出来以后,她久违的感觉到了一种满足,一种屯粮的满足和安全感。
只是一个空间装了一半,另一个空间空荡荡,总让她有一种一只腮帮子大一只腮帮子小的感觉……
而随着这些食物被全部分装,她能感觉自己对空间的掌握渐渐熟悉,正当她洋洋自得于自己的金手指时,地窖口忽然有动静。
她警惕万分的扭头去看,只见靳炀不知何时从轮椅上起身,扶着地面站在地窖的阶梯上看着自己。
他的目光先是在空荡荡的地窖和地上装的圆滚滚的书包上看了一眼,又挪到了浑身是油毛毛都黏在一起的小兔身上,气氛一下就沉默了。
等靳炀提着小兔的后脖颈,用沐浴泡泡把它浑身的油渍洗干净后,小兔蓬松的皮毛都湿漉漉的贴在身上,显得特别滑稽。
“说吧,地窖里的吃的呢?”
靳炀临走前把地上的书包也带走了,只留了一个空空的地窖,这一个小小书包装的再满,也不可能搬空整个地窖,肯定是这奇特的小兔又做了什么。
印忆柳本来想装傻,但是想想以后自己都要跟在靳炀的身边,不可能不暴露,破罐破摔决定直接告诉他自己有空间的事情。
于是靳炀就眼睁睁的看着皮毛湿乎乎的落汤兔抖动着三瓣粉唇,紧接着,地上就出现了一个罐头,一袋大米,一瓶水……它用兔眼睛看了自己一眼,地上的东西又一件件的凭空消失。
靳炀已经完全呆住了,他像是打量一个妖物一般,提着印忆柳的长耳朵把她提起来细细打量,最后放在腿上用毛巾擦拭着她身上的水。
他除了惊奇之外没有多想,既然这小兔在自己昏迷的时候照顾自己,跟在自己的身边,说明一定是对自己没有恶意的,不然直接在睡梦中咬断他的喉咙即可。
说到底,身边有这么一个又有攻击性、又有空间又聪明的吓人的小兽,怎么看都是他这个“废人”得宜更多,应该是自己跟着它吃香的喝辣的。
既然如此,哪怕它是个吃人的妖兽又如何呢?
靳炀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吃一只兔子的软饭,他很自觉的代入了吃软饭的节奏,一边擦拭着兔毛,一边撸着小兔的耳朵和脊背,把它伺候的舒舒服服乱叫一通。
等印忆柳迷迷糊糊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被带着到了靳家的内部的一个地方,这里就是靳炀的私人仓库。
他指了指一水儿的跑车,示意小兔装进去,把印忆柳吓得半死,捂住自己的三瓣唇连连摇头。
不行的,这要把她的兔腮帮撑炸的!
靳炀意识到小兔的空间可能并不大到能装下车子,也没有失落,他带着小兔到了仓库的最里面,一排q支架子展现在印忆柳的眼前。
她吞了吞口水,看了眼靳炀笑眯眯的神情,认命的闭了眼。
几分钟后,能装走的武器已经尽数进了印忆柳的腮帮子,她现在不仅感觉自己的腮肿大了,她还感觉自己的嘴随时有会爆炸的危险。
正当两人都心满意足了时,靳炀忽然面色一变,印忆柳抖了抖长耳朵,也听到了外头的动静。
虽然距离挺远,但是他们的五感早就超出常人,知道有人破门而入。
靳家大门外,有一个猿臂的青年咬着牙,头上青筋爆出,一双乌黑粗壮的猿手死死的拉住靳家的大门的铁栅栏,把铁门活生生的拉开,空出一个足够两人进的入口。
他垂下手时,手臂渐渐恢复成正常人的大小,只是皮肤通红,他龇牙咧嘴的甩着手臂,“操!这家的门可忒坚固!”
他身后一男一女走进了靳家,把这栋巨大的别墅收入眼底,男人身材干巴瘦小,看着有些刻薄相。
他哼笑一声:“这么大的别墅肯定是个富户,说不定里头的人都被家养的猫狗咬死了,咱们能搜刮一笔大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q就是qiang,吃鸡游戏里biubiu发射的那种
☆、解决飞蛾人和猿臂
这两男一女的组合以其中的瘦矮个为首,女人长相普普通通,死死的揽着瘦子的胳膊,倒是身后跟着的青年人身材高大一些。
瘦矮个名叫马飞章,挽着他的是他女朋友晓雪。
末世来临的第一天时,正是他带女朋友回家过年,结果直接被变异的飞蛾用锋利的嘴器穿透了头颅骨,本以为必死无疑,但再次睁眼时他还完好无损,身体甚至能够在人和飞蛾的状态来回切换。
他知道自己因祸得福,有了飞蛾的异能。
他身后跟着的是他亲弟弟马飞鹏,虽然没有被动物杀死吃掉,但是手臂能够变成猿臂一般,破石砸车毫不费力。
三人就这样一路劫掠,磕磕绊绊到了人烟稀少的半山别墅区,一眼就看上了这家别墅。
这么大的一片地,里头储存的粮食肯定特别多!
他们一开始破门而入或者抢夺别人的东西时,心里还多少有些愧疚,可是当他们发现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特殊能力,大多数人都和晓雪一般手无缚鸡之力、只能任由他们宰割时,心中的负罪感越来越少,代替的是一种优越感。
走进了靳家的大门后,三人直直的往开着的别墅门走去,进了屋,一股不太好闻气味儿直冲鼻子。
马飞章自从被飞蛾异种后,嗅觉极为灵敏,他任由马飞腾在屋子里稀里哐当横扫一通,自己走到了外头散散味儿。
等马飞腾把整个别墅里转了一圈,气得一脚踢翻了客厅的茶几,走到外头的院子,“操!看着家大业大的,连颗米都没有!”
唯一从储物间搜刮出来的是几条上好的香烟,马飞腾把盒子拆了,抽出一支点了火,叼在嘴里吸,“哥,这不太对啊,我在这家里一个人都没见到,连个死人都没有,是不是提前跑了?”
马飞章也凑过去点了一支,叼在嘴里吞云吐雾,脸上露出点惬意的神情,他冲着别墅的侧面扬了扬下巴,道:“看那边。”
三人走了过去,看到一辆能容纳数人的改装越野车,车窗玻璃都和市面上的不一样,一看安全性能就好。
“这车可以!”马飞腾嚷嚷着,手扒着车顶往上猛地一窜,从窗子往里看。
“里头有吃的!”
等马飞腾跳下来,马飞章才晃晃悠悠道:“这屋里肯定有人!”
晓雪不敢在两个男人之间插话,一直都紧跟着马飞章,如今见两兄弟陷入沉思,才开口小声道:“那咱们要不要走啊?”
马飞章哼笑一声,手掌在晓雪的屁股上大力揉了一把,“走个屁,把里头的人赶出来,让他们交出车钥匙,这辆车咱们征用了!”
男人一边笑着手里一边肆意揉捏着,晓雪不敢反抗,脸上的笑容僵硬着,脸色青白。
在几天之前她还是马飞章捧在手心里的女王大人,这个矮个瘦子为了讨自己的欢心极尽卑微,就是让他扇自己两巴掌他也愿意。
谁知道一天过去世界都变了,马飞章被飞蛾戳穿了脑子,非但没死反而活蹦乱跳,而自己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就只能讨好这个曾经看不起的男人。
正当两个男人围着改装越野看个不停时,晓雪看到从别墅里出来一个男人,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她碰了碰马飞章的手肘,示意他往后看。
只见一个穿着冲锋服的青年男人坐在轮椅上,怀里抱着一只小兔子,缓缓地从别墅里头移动出来。
等晓雪看清了男人的脸庞后,忍不住心中惊叹,这人长得太帅了,剑眉瑞丰眼,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寸,坐在那里看着他们三人时,脸上没有一点惊慌失措的表情。
这人正是从私人仓库出来的靳炀和印忆柳。
马飞章把手里的烟头扔在地上,用脚掌碾灭,看了眼身边的弟弟,“这么大一个人你没看见?”
马飞腾不以为意,双臂已经渐渐充血肿大,变成了猿臂抱在胸前,像是故意震慑靳炀一般。
“怕什么,一个瘸子能翻起什么风浪。”他说话的语气带着不屑和轻蔑,一下就让靳炀眸色渐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