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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淑华闻言并不意外,她也觉得这个亲事靠谱。郑荣先的两个儿子,一个比一个长得好不说,而且都会来事,为人性格也不差。而且……作为一个女人,她对儿女亲事的看法和丈夫有些不同。至少她觉得,一个好婆婆有时候比一个好丈夫还要重要。
而整个宋家庄,别看玉广萍算不上是个好脾气,但她无疑是个好婆婆,平日里和旁人家争吵是一回事,却是从来没跟儿媳妇有过争吵。反倒一些对外性子好的婆婆,对着儿媳妇却是恶声恶气的。
而玉广萍,对外像一只老虎,对着家里人却是好极了,从来不为难儿媳妇。
便是为着这个,她也觉得可以考虑一下。
更何况,欢喜嫁给其他县城的人可能还要被看不起,觉得她高攀,但郑荣先家不同,大家都是一样的出身,谁也别看不起谁。
果然,第二天,宋三柱就赶去跟宋二柱说了这事。
宋二柱惊讶之余却是有些为难,郑荣先家的条件方方面面都好,就有一点,离宋家庄太近了。他本心里是希望欢喜能嫁远一点的,倒不是他舍得闺女,而是……有那么一对亲生父母,要是离得近了,那欢喜铁定这辈子都躲不开那两人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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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挑明
欢喜从市场出来的时候,心情好极了,她今天运气不错,居然买到了一整只个头不小的狗肉。
要知道狗肉这东西,吃伤是非常有用的,再用上她的金手指,那效果就更好了。
正骑上自行车要回去,后面突然有人喊她,她回头一看,“小刚哥?”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郑荣先的小儿子郑小刚。她和对方虽然不算关系亲近,但也算熟识,以往去大队办公室遇到过不止一次。
郑小刚的容貌极为不错,以欢喜的眼光,哪怕是放到后世,进入娱乐圈也是大有可为的。尤其他因为家族遗传的关系皮肤特别白,唇红齿白,明明是个乡下青年,却是天然有着几分矜贵气质,偏偏却是暖男的性格。
比起上辈子看过的那些小鲜肉,都是不差什么的。欢喜见过的人里面,大概也只有奚万里能够胜过他了。
“果然是你。”郑小刚一笑,左脸的酒窝就露了初来,看着极为可亲,他的目光落到她手里那只杀好的狗上,顿时惊讶又羡慕地道:“你居然买到了狗肉?运气真好!”
说起这个,欢喜也极为得意,“也是我动作快,再晚上一分钟就要被旁人抢去了。”
“狗肉味道可不差。”一边说着,郑小刚跨到自行车上道:“咱顺路一起走吧,也能说说话。”
欢喜闻言并没有拒绝,这种事在乡下并不少见,乡里乡亲的,路上碰到同行是常事。
既然说了路上聊天,那他们自然不可避免便说起了对方的事。
“小刚哥你现在是在县城哪里工作?”欢喜好奇道。
闻言,郑小刚有些腼腆又有些得意道:“我在县城电台工作,如今还只是个小职工。”
电台?!
欢喜闻言却是惊讶了下,要知道,这会大家普遍意识里的好工作也不过是纺织厂、钢厂、日化这类国营企业的工人。至于电台这种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却不是寻常人能干的。
这般说也是因为这会的社会环境,知识分子都遭了秧,但偏偏像电台这般的工作单位,对学历的要求高,欢喜也是真没想到,郑小刚居然有这样的能耐。
她倒是知道他是大专生,不过能进去电台,没人在后面运作也是不成的,这人除了郑荣先,也没有别人了。
“那你也非常了不起了。”欢喜真心夸赞道。
郑小刚顿时便有些不好意思,本来爹爹让他从乡下找对象,他是不太乐意的,但一说到是欢喜,他就不反对了。
他在县城工作也有两年了,见识过城里那些漂亮自信的女孩子,对乡下那些没见识又小家子气的女孩子自然便看不上眼了。但欢喜却是例外,便是城里姑娘,也没有比她更好看,更大方的了。
至于爹爹说的她会赚钱的事儿,他却是并不放在心上,对于他而言,媳妇能不能赚钱只是锦上贴花的事儿,有没有都一样,关键是要符合他的心意。
“那你呢?你对今后有什么打算,如果想要上县城找工作,我倒是认识一些朋友,可以让他们帮你打听。”郑小刚开口道。
欢喜一怔,随即拒绝了他的好意,“那就不用了,我暂时并不打算去县城找工作。”
郑小刚闻言有些不解,但他情商却是不低,知道欢喜并没有对这事多说的心思,因此并没有问下去。
奚万里盘算着欢喜应该到家了,就去村口等她,哪知道居然会看到他跟旁的男人说笑的画面。他的眼底划过一抹晦暗,等欢喜和对方道别分开,骑到了他身边,才开口问道:“那人是谁?”
欢喜瞥了他一眼,是她的错觉吗?这人似乎不太高兴?
“那是我们大队书记的儿子,刚好遇上,就一起骑车回来了,对了……”她把车座后的狗肉提了起来,“看看我买到了什么好东西。”
奚万里却是兴致缺缺,刚刚那个小白脸让他感觉到了巨大的威胁。本来按他的想法,对欢喜是打算循序渐进,只要他做的最好,比任何人对她都好,他就不信她看不到他。
但是这会,他却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弱势。作为军人,他没有办法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如此,便是他表现得再好,于她而言也是稍瞬即逝,留下的印象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