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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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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妃娘娘每天都在变美》
    作者:没有脚的小鸟
    作品简评:
    知县王国正爱妻如命,妻子黄氏怀胎十月产下一女,可惜刚一落地便已夭折。王国正心中悲痛,前往寺庙拜神之时,因缘巧合之下捡了一个粉装玉琢的女婴。夫妻二人待女儿如珠如宝,宠爱异常,却没想到宠着宠着,竟然宠出了一位美若天仙的密妃娘娘。本文讲述了康熙与密妃相识、相知、相守的爱情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女主娇媚可爱、内心温暖,虽然历经磨难却始终坚强乐观,最终收获了帝王的真情与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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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苏州府管辖的吴县风景如画,知县王国正为人正直仁善,虽然为官清廉,深受百姓爱戴,却自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与清高,不肯谄媚权贵,因此常遭同撩排挤,为官多年仍旧只是一个小小的知县。
    王国正只娶了从小与他青梅竹马的黄氏为妻,身边并无侍妾、通房。王国正与黄氏举案齐眉、爱妻如命,妻子黄氏怀胎十月产下一女,可惜刚一落地便已夭折,没了气息。
    黄氏也由于在产女之后出了大红,九死一生才捡回了一条小命儿,却昏睡了数日方才醒来,只可惜却从此坏了身子,今后都无法再生育了。
    王国正心中悲痛,一边照顾昏迷不醒的夫人,一边秘密料理了女儿的后事。
    除了黄氏的乳母宋妈妈知道此事的真相之外,王国正对家中的仆从只宣称小姐体弱,按照高僧指点,只能将小姐送到庙里祈福静养一段日子,方可保住小姐平安无恙。
    王国正不知应该如何向爱妻解释,生怕黄氏得知爱女过世,悲痛之下为虚弱己极的身子再添病痛,甚至想不开再做出什么傻事。
    王国正走投无路之下,便决定去庙中敬香祈福。没想到在前往寺庙拜神之时,王国正因缘巧合之下,竟然捡了一个粉装玉琢的女婴。
    王国正见女婴生得容貌极美,一双清澈明亮、仿若琉璃一般的杏眼像极了爱妻黄氏,当场便动了恻隐之心,遂将此女带回家中交由爱妻,只告诉黄氏这便是她生下的女儿。
    王国正和黄氏待女儿如珠如宝,宠爱异常,又因此女身带果香而取名蜜菀。
    黄氏不辞辛苦,亲自喂养蜜菀,在为蜜菀洗澡的时候,发现泡在热水之中的蜜菀,胸口处竟然浮现出一个浅粉色的印记,此印记轮廓清晰、花瓣层叠,竟像极了一朵盛放的桃花。
    黄氏大喜,越发觉得自己的爱女来历不凡,说不定正是天上的花神下凡托生而成的呢!遂对女儿愈加宠爱,当真是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口中怕化了!
    王国正比黄氏想得多一些,嘱咐黄氏不可将女儿的特殊之处大肆宣扬,以免引来未知的祸患。疼爱女儿的黄氏自然满口答应。
    夫妻二人又敲打了伺候蜜菀小姐的丫鬟婆子,不许她们将小姐身上的特殊印记说出去,坏了小姐的名节清誉。
    王国正和黄氏知道女儿的长得很好看,却没想到女儿随着年龄渐长,竟然越来越漂亮。
    五六岁的蜜菀已经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白皙细腻的皮肤仿佛奶冻一般吹弹得破,精致漂亮的小脸儿竟比那年画上画的观音菩萨身边的金童玉女还要好看。
    按照规矩,汉家有钱人家的的小姐都是要缠足的。甚至可以说,仅有一张漂亮的脸,可算不得真正的美人,有了一双人人称羡的三寸金莲,那才能算得上是一位真正齐全的美人呢。
    黄氏对着蜜菀白皙柔嫩的小脚丫却犯了难,与宋妈妈一起拿着白绢比划了半天,终究不忍心让活泼可爱、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宝贝女儿小小年纪便受这样的委屈。
    黄氏搂着蜜菀掉了一回眼泪之后,竟然不再提为蜜菀缠足一事了。
    王国正对此也深表赞成,安慰黄氏道:“咱们的蜜菀不用缠足,也不用遭这份罪!就算日后蜜菀由于并未缠足而找不到好婆家,咱们就养女儿一辈子,也是养得起的!”
    黄氏却担心女儿的容貌生得这般好看,他们夫妻二人又不能保护照顾女儿一辈子,遂向王国正建议,干脆日后招一个对女儿好的上门女婿,也不求此人大富大贵、有权有势,只要其老实本分、对女儿极好,答应这辈子只娶女儿一位夫人,绝不纳妾也便可以了。
    王国正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这样漂亮可爱的女儿,也只有放在自己身边照顾他才能够放心。
    他和夫人如何舍得让女儿嫁到高门望族、深宅大院之中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连女儿被别人欺负了,他和夫人都不知道,到时候岂不是心疼死他们了!
    蜜菀过了六岁生日没几天,府上来了一个化缘的和尚,那和尚见了蜜菀之后,竟然震惊得半晌没有说出话来,口中连连道:“奇哉怪哉!明明是小户人家的女娃娃,却怎生得凤仪天姿,清贵不凡?倘若此女一辈子只在家中,除了父母之外不见旁人也便罢了,否则,此女将来必会一飞冲天、尽显真凤命格!”
    “倘若此女与具有真龙命格的男子相配,必旺夫旺子,福寿双全;而若是此女嫁到寻常人家,日后必会害得夫家家破人亡,此女也定然会改嫁他人,一生难展欢颜。我佛慈悲!算起来,也只有具有真龙命格的男子才能有福气消受得起这位佳人了!”
    那和尚又絮絮叨叨、自言自语了一回,临走前又嘱咐王国正和黄氏夫妇二人,在蜜菀十六岁前,千万不要冒然议婚,也不要让蜜菀接触除父亲之外的其他男子,以免害人害己,而后方才离去。
    王国正和黄氏被和尚的话惊得一愣一愣的,遂叮嘱家中仆从不可将和尚说的胡话传扬出去,就连黄氏的母亲要接蜜菀过去住几日都被王国正夫妇以女儿年幼、身子虚弱为由婉言拒绝了。
    夫妻二人想着那和尚的话虽然说得疯疯癫癫、不着边际,但毕竟事关女儿的终身幸福,再小的事情也是了不得的大事!还是宁可信其有,注意避忌一些为好!
    况且,黄氏的母亲与黄氏的兄长同住,黄氏的两个侄儿只比蜜菀大个两三岁左右,最是顽皮无忌的年岁。
    按照那和尚所言,蜜菀若是见了两个兄长,与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只怕对彼此都不好,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欢乐不知时日过,十年光阴转瞬即逝。转眼间便到了康熙二十三年,蜜菀在王国正和黄氏的宠爱下,已经出落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美若天仙的曼妙佳人。
    当真是以花为貌,以月为神,以玉为骨,以雪为肤。眉如翠羽,齿如含贝,肌如白雪,腰若束素,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
    蜜菀浑身上下只除了一双美丽的杏眼与黄氏有些相似之外,其精致的美貌已经远远超越了王国正和黄氏,说她是姑苏第一美人也不为过。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蜜菀生的娇小玲珑,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美,就连一双玉足都生的十分娇小,只比那缠足而成的三寸金莲略大一些,若是穿上那坡跟的绣鞋,倒像是缠了足似的。
    黄氏越看女儿越觉得喜欢,暗自庆幸幸好当初她心疼女儿,没有为女儿缠足,让女儿白遭一次罪。
    蜜菀不仅生的美貌无双,读书习字、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刺绣、烹饪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蜜菀从小便精力充沛,对什么事情都感兴趣,都想要试一试,偏偏她又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凡事一学即会,因此便学得多了一些。
    就连王国正都忍不住夸赞蜜菀,“倘若菀菀是一个男儿身,以菀菀的学识才华都可以去考状元啦!别的不说,就说菀菀那一笔好字,就足以令天下间许多男子望尘莫及了!”
    每当此时,黄氏都会极为得意,开心得笑的合不拢嘴,“我生的女儿自然是极好的!我的菀菀可是天底下最贴心、最孝顺的女儿啦!也不知我前世是一个怎样的大善人呢?竟然能有此天大的福气,得了菀菀这样出色的女儿!”
    蜜菀从小就喜欢侍弄那些花花草草,无论多么珍稀名贵、难以成活的花被蜜菀随手一种,便能够长得极好。
    蜜菀自从听父亲王国正提起每当黄河泛滥、天灾降临的时候,百姓们都会没有粮食吃,甚至还会出现饿莩载道、易子而食的惨绝人寰的悲剧。蜜菀心中难过之余,忽然灵机一动,冒出了一个念头。
    既然她种花那样厉害,能够随手养出“十八学士”、“八仙过海”那样名贵的茶花,要是她能够研制出让一亩地多产粮食的方法,再借由父亲之手将种植庄稼的方法传扬出去,以后若是再遇上饥荒之年,百姓们也可以少挨一些饿,少吃一些苦啦!
    王国正和黄氏对蜜菀一向极为宠爱,见蜜菀有这个兴趣,自然是支持的。黄氏便将自己陪嫁的庄子给了蜜菀,由着她去折腾。没想到蜜菀用了两三年的时间,竟然当真折腾出了一些门道。
    金秋十月的苏州极美,蜜菀却无心欣赏美景,只惦记着她庄子上被她做实验的那几亩地,便央求了王国正和黄氏,允许她去庄子上小住几日。
    黄氏让伺候蜜菀的刘妈妈和红袖、绿珠两个丫鬟跟着蜜菀。蜜菀抱着自己心爱的橘猫,将自己平日里用惯的笔墨纸砚、常看的书收拾整齐,命红袖、绿珠都带着了。王国正亲自将女儿送到了庄子上,看蜜菀安顿好了方才回来。
    蜜菀先去看了看她圈起来做实验的那几亩地,被她精心选育而成的稻米长势极好,按照这个势头,这些稻米的产量比去年将明显有所提高。
    蜜菀不由得心情大好,打算这几日便命人将这几亩地的稻米收割了,看看收成究竟能比去年高出多少。
    绿珠和红袖两个小丫头与蜜菀同岁,正是活泼好动、爱玩闹的年岁。绿珠和红袖兴致勃勃的告诉蜜菀,庄子上的那几颗橘子树上的大橘子已经成熟了,蜜菀便带着绿珠和红袖两个人摘了一些,除了留了一些给王国正和黄氏以外,又赏了一些给庄子上的仆从。
    黄氏的乳母宋妈妈的儿子和儿媳正是负责照看庄子的人,两人得了蜜菀赏的橘子之后,便立刻拿了两个大个儿的橘子给了两个小儿子。
    两个小子不过六七岁,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皮猴儿一样在家里根本呆不住,两个孩子一人拿着一个大橘子便跑出去玩儿了。
    两个孩子有说有笑,一边跑一边比谁手里的橘子个儿大,竟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上,手里的大橘子便掉在了地上。
    两个孩子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撞到的是一位身材高大魁梧的男子,这名男子的身上似乎带有一些可怕的肃杀之气,虽然这个男子长得并不丑,但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看起来却有着说不出的吓人。
    两个孩子被面前的男人吓傻了,愣了半天,瘪着嘴吧想要哭,却又不敢哭,就连自己心爱的橘子都不敢去捡了。
    那名身材魁梧的男子身旁站着一位手执折扇、衣饰华贵的青年男子,只见他身材高大,清俊儒雅,狭长的凤目不怒自威,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令人在他面前不自觉的便会觉得自己矮了一截,甚至不敢直视他的双眼。
    那名公子笑道:“图海,这已经是你第几次吓到小孩子了?还不赶紧将两个孩子扶起来?若是一会儿两个小家伙哭了起来,我可不会哄!”
    图海赶忙应诺,将两个孩子扶了起来。只可怜两个小家伙被图海拉着胳膊扶起来的时候,又险些哭出来,红着眼睛眼泪汪汪的模样好不可怜。
    那名公子视线一扫,忽然被地上的大橘子吸引了注意力。
    他从小到大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什么珍稀的水果没吃过,却从来没有看过长得如此古怪的大橘子。
    那名公子弯腰捡起了一个橘子拿在手里打量了一番,笑道:“这橘子长得倒是个儿大,只是太丑,也不知其味道如何,好不好吃?”
    两个孩子此时已经发现这几个人似乎并不是坏人,也不会伤害他们,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听闻青年公子竟然说大橘子不好吃,两个孩子顿时表示不服,立刻反驳道:“我们家的大橘子可是天底下最好吃的橘子了!我奶奶说就是住在宫殿里的皇上只怕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橘子呢!”
    青年公子一听更是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随即抚掌大笑,“你们两个小家伙今日这牛可吹大了!当心别将牛皮给吹破了!我原本并不喜欢吃橘子,可是,听你们如此说,我今日还真得尝一尝这橘子的味道才行了!”
    第2章
    这位青年公子不是旁人,正是首次南巡、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的康熙。
    康熙将手中的大橘子扔给身后的梁九功。梁九功体察圣意,赶忙将橘子皮剥开,又从怀里掏出银针扎了扎橘子瓣试了毒,而后才恭恭敬敬的将剥好的橘子瓣呈给了康熙。
    康熙见这橘子瓣个头儿果然很大,一看便知水分充足,便随手拿了一瓣橘子放入口中,一咬之下,顿时橘汁四溢、酸甜爽口,尤其是这橘子肉极有嚼劲,竟是当真比他从前在宫里吃的贡橘好吃得多了。
    康熙自幼生于富贵已极的皇宫之中,曾经品尝过无数美味佳肴,自认并不是一个贪恋口腹之欲之人,又一向严于律己,即使对着再喜欢吃的东西,也是食不过三口,每次只吃七分饱,极重养生之道。
    然而此时,康熙却忍不住接连吃了好几瓣橘子,不知不觉间竟然一次将一整个儿大橘子全都给吃光了,令随行的梁九功和图海二人看得瞠目结舌。
    梁九功和图海两人不约而同的看向地上的另一个大橘子,心里对这个长相古怪的大橘子的味道也十分好奇。
    这橘子究竟是有多好吃啊?他们也想尝一尝能够让康熙一反常态打破宫中用膳规矩的大橘子了!
    两个小男孩儿这会儿算是彻底回过神来了,哥哥赶忙眼急手快的将地上剩余的那个大橘子捡起来塞到弟弟的手里,而后又将弟弟护在身后,大着胆子对康熙道:“这个大橘子是娘亲给我们的!之前那个大橘子就当是我们兄弟俩请你吃的了,可是剩下的这个大橘子可是万不能再给你啦!”
    康熙见这两个孩子年纪虽小,却兄友弟恭、感情深厚,不由得柔和了面容,竟从荷包里掏出了一把金瓜子,弯腰放进了哥哥的小手里,“你们的大橘子的确很好吃!既然你们方才请我吃了那么好吃的大橘子,这些金瓜子你们便拿去买糖吃吧。我还想要和你们买一些你们手里这样的大橘子。你们兄弟俩的家在何处,带我去你们的家中坐坐可好?”
    两个孩子年纪小,虽然不大认得银钱,却也隐约知道手里的金瓜子是极好的东西,又听康熙承认他们俩的大橘子好吃,心中便越发得了意,对眼前这位身着华服、气势不凡的男子极有好感,便欢天喜地的将康熙一行人带回了家中。
    两个孩子的父亲宋瑞和母亲张氏一见两个小儿子出去没一会儿竟然领回家这样几个人,皆惊讶不已。
    这三位一看便不是寻常人,夫妻二人便有些紧张,看见大儿子手里的金瓜子以后,更加肯定这三位爷的身份不一般,不由得越发拘谨起来。
    康熙走进这家农家小院之后,便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番,见这家小院子里虽然收拾得十分干净整洁,却并未发现橘子树,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
    康熙也不去屋里坐,只在院子里的一张干净的藤椅上坐了,同宋瑞夫妇二人说话。
    康熙与宋瑞夫妇寒暄了几句,而后便随口问起了大橘子的来历。
    宋瑞见康熙和蔼可亲,一副大家公子做派,并不像是坏人,便逐渐放松了一些,听闻康熙问起大橘子的来历,忙笑着解释道:“这样好吃的大橘子可不是我们能够种得出来的,那是我们家小姐精心养的那几棵橘子树上结出来的!我们不过是沾了小姐的光,才能得一些留着给孩子们吃,这可要比集市上卖得还要强上许多呐!说句不怕您恼的话,就算是有银子,在外面都买不到这样好吃的橘子的!”
    康熙一听顿时来了兴致,又问起这些橘子树究竟在何处,让宋瑞带他们三人去看一看。
    宋瑞一听却连连摇手拒绝道:“这些橘子树是我家小姐养在庄子上的,我家老爷特意嘱咐我们,万不能让外人进小姐的庄子看的。况且,我家小姐如今正在庄子里小住,就更不能让公子您进去啦!我家小姐是知县王大人的千金,从小身子弱,一向养在深闺,不见外男的!还望公子见谅。”
    原来是知县的女儿。
    康熙目光微闪,微微勾起唇角,竟取出一个金元宝放在宋瑞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宋瑞的眼睛,温和的劝道:“我们三个人不过是想要去庄子上看一眼橘子树罢了,必不会冲撞了你们家小姐。只要你肯带我们去庄子里看看,这个金元宝就归你了!”
    宋瑞却没去拿那个金灿灿的金元宝,反而露出一抹憨厚的笑容,老实的回答道:“我家老爷常说君子爱财也要取之有道才行。金元宝自然是好东西,但我也不能为了钱财便做出背主忘本的事情啊!还请公子您将金元宝收回去吧,也不要再想着进庄子里去了!”
    宋瑞的媳妇张氏此时也将康熙方才给大儿子的那一把金瓜子放到了康熙面前,恭敬的说道:“一个橘子不值这些钱,倘若贵人想吃橘子,我们家里倒还有一些,再送一些给您也是使得的。只是,我家小姐的庄子可是万不能让外人进去的!还请您见谅则个。”
    康熙忍不住轻笑起来,心里竟然涌起一股奇异的感受。
    虽然宋瑞夫妇二人不肯为了银钱出卖主子,的确令康熙满意,但他们竟然说什么也不肯让他去庄子上看一眼,仿佛他是那豺狼虎豹,又或是见了女人便走不动路的登徒子似的,生怕他冲撞了他们家小姐,这就不免让康熙觉得有些不大舒服了。
    想他八岁登基、十四岁亲政,年纪轻轻便已经铲除权臣鳌拜党羽、平定三藩叛乱、收复台湾,不久前又刚刚在台湾设置一府三县,设巡道、总兵官、副将,遣兵八千,彻底将台湾控制在自己手中,如今正是春风得意、踌躇满志的时候,这还是他第一次被两个家奴拦着不让他进门儿的。
    也不知这两个家奴口中的小姐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物,难道还能是一个天仙不成?竟然如此难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