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页
因为天生神力之人,挥动两三百斤的武器,并不吃力,游刃有余,依靠战马的冲击,这样猛地一砸,力量大,速度快,空间狭小无处躲避,哪怕大剑客在此,也要吃上暗亏,不能四处游走躲避。
哪怕练出化劲,甚至抱丹内气的武者,在沙场上,与这样的对手厮杀,也会处处受制,落于被动,甚至最终被击杀。
武学中有功大于理之说,功力多了,就打破了常理,不是以谁招式更精妙,修为高,占道理来判断了,实力和拳头破之!
“嗨嗨!”
慕容拔岳狼牙棒使得虎虎生风,如同一个大铁锤般,砸来砸去,罗昭云挺枪对战,顿时被牵制住了。
每一击,罗昭云都用上了化劲,这样可以卸掉一部分的震击力和伤害,但这样一来,时刻发劲在兵器和手上,消耗体能非常大,长久下去,心脏负荷,体能气劲,都要面临着巨大考验。
就在此刻,郭孝恪率领的三千骑兵已经杀过来了,由于吐谷浑的骑兵把精力都放在步兵上,咬住鱼饵不放,忽略的阻击,三千铁骑犹如一把利刃,刺破吐谷浑的后面队伍,直接给截断了,冲散了他们的队伍。
战势如此一来,就变成里应外合,把吐谷浑的骑兵完全给包抄了,还断了后路。
三千骑兵借助着冲击力,一鼓作气,压制住了吐谷浑的骑兵。
这些来自京城的英勇战士们,也展现出他们身经百战的能力,根本就不惧吐谷浑的骑士。
“噗噗噗!”
双方士卒疯狂地互砍拼杀着,一个个血肉横飞,尸横就地,有的士兵杀红了眼,身陷生死之间,已瞧不清对方是谁,只顾着挥戈乱舞。
狼烟奔腾起,生死弹指顷,功过皆不论,少见男儿归。
不杀敌人,就只有被杀的下场,此时已经分不清谁好谁坏,谁对谁错,或者说自古没有对错的将士,只有是非的战争。
吐谷浑的骑兵已经被分割了,三才阵也开始展开,变成了品字形,这样把骑兵隔开,一旦进入围困之中,很快就被长枪连人带马一起刺死了。
这时候,罗昭云已经跟慕容拔岳大战了五十回合,一个武功超群,枪技绝伦;一个天生神力,勇猛无双,打得难分难解。
不过,形势越来越对隋军一方有利了,慕容拔岳余光扫过战场,暗暗心惊,想不到数千骑兵已经被彻底打散,在被逐渐吞噬,已经看不到完整的队伍了。
他焦虑之时,想要快一点结束战斗,所以完全爆发,一连三环击猛地砸出去,角度狠辣,令对方无从可躲,罗昭云只得举戟相挡,并且趁机露出一个破绽。
慕容拔岳求胜心切,见对方门户露开,大喜之下,直接挺着兵刃斜挑过去。
罗昭云身子一歪,装作重心不稳,露出败象,然后掉头要走。
“休走!”慕容拔岳乘胜追击,高举狼牙棒就要砸向罗昭云的后背,却不料一道寒光乍现,那是镏金虎头形,虎口吞刃,乃白金铸就,锋锐无比,正是罗昭云的虎头湛金枪,他施展了必杀技——回马枪!
噗的一声,枪锋直接刺中了慕容拔岳的心窝,同时罗昭云身轻如燕,已经跳跃马来,身子用力一挺,把慕容拔岳直接穿透,挑翻马背,钉死在地!
第0254章 众志成城
罗昭云施展必杀技,一招回马枪,加上劲道捏拿恰到好处,出其不意,这才一击致命,刺死了慕容拔岳,斩杀马下。
这位在吐谷浑军中,至少能排进前三的勇士猛将,又是王族部落,就这样被战死沙场,被人挑杀了,钉死在地上,这一幕,使得周围的吐谷浑将士们都震惊,甚至脸色大变。
这是吐谷浑的一位王侯,死在了边疆,绝对是大事件。
隋军已经一层层围住了这数千吐谷浑骑兵,使骑兵的优势根本就丧尽了,启动不了,等若受了限制,战斗力减弱近一半,逐渐被人数更多的隋军吞没。
许多骑士被刺落马背,然后乱刀砍死,枪林刺死,几乎一边倒的局势了。
大战又持续了半个时辰,战斗声已经停歇,除了数百投降,几百人突围出去逃散了,其余的吐谷浑将士全部阵亡,至少六七千人。
这一战,罗昭云彻底确立他的统帅之威,那边疆的两千骑兵和一万甲士,存活下来的人,此时对这位少年统帅,已经真心佩服了。
如此血腥大战,太过精彩和热血,让这些边疆男儿,打得激烈,过足了瘾,不像往常那样一味地死守,不敢进入吐谷浑的地界与骑兵正门对抗。
隋军虽然也阵亡了三四千人,有一千多骑士,接近三千的徒步甲士伤亡,比起杀敌的人数,已经占据了很大优势,算是一场大胜了。
战争基本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不可能不死人。
“清点人数,收拾尸骨,就地火葬掩埋,为死去的袍泽们,聚坟立冢!”罗昭云吼了一声,很快,将士们清理战场,包扎伤员,牵走战马,整理尸体身上的衣甲、兵器、银两等。
数个时辰后,清理完毕,三军凯旋,这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大漠炊烟,残阳如血。
长孙无忌非常兴奋,策马来到罗昭云面前,讲着他这次射死射伤了七八个吐谷浑士兵,也立下了功劳。
罗昭云点头,鼓励说:“不错,你第一次上战场,没有吓哭,还能冷静杀敌,足以证明,你是一个小男子汉了,在边疆锤炼三年,再回京城,你的胆量、才能、视野,都不是朝中那些公子哥能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