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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温云抬头看他一眼,将衣物递给他道:“可是这是准备给你穿的啊。”
    叶疏白垂眸,尽管面上依旧平波无澜,但是她就奇异地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嫌弃”二字,半点都没打算伸手接的意思。
    温云没办法,往这些东西上一连砸了十多个清洁咒,叶疏白这才勉为其难地接过它们。
    她继续跟叶疏白分析:“我们都不知道寒渊城什么状况,总要先潜进内部打探情况才对。你现在实力也被限制了,直接闯进去的话,万一里面有强敌那就完蛋了,虽然我能在外面砸个范围魔法,但要是把沈师兄一起砸死那不就凉了吗?”
    剑修都是贸然的行动派,果然还是她这个脑力派更懂得分析,温云对自己的谨慎颇为满意。
    “所以我们想万无一失地救回沈师兄跟其他被当贺礼的遗民,最好的办法就是装成天狼哈混进去,反正他们只是个没名气的小部落,要是被撞见了就说你是天狼哈的儿子。”
    语罢,她满脸郑重地拍了拍叶疏白手中的那套兽皮装束:“快去换吧,天狼哈少主,我还等着给你画假图腾呢。”
    “……”
    两个最接近神的人谨慎成这个样子,就很离谱,然而两个人都是死过一次的人,过分谨慎也没什么不对。
    最终,叶疏白还是从了温云,去树后换了那身天狼部的装束。
    那身兽皮装半遮半露,往日总是着装严实的叶疏白此刻竟也露了半截线条美好的锁骨跟四肢肌肉,走动的时候,腰上那块兽皮更是显得略短,隐约间可以看到他精瘦却漂亮得不像话的腰线。
    墨色长发披散在腰后,几缕长发散落在脖颈间,头上戴了一串颜色错落的宝石额饰,身上亦是缠了不少艳丽的宝石饰物,更衬得那外露的肤色雪白。
    他抿着淡色的唇,面无表情地僵立在温云面前。
    分明是个禁欲又清冷的谪仙,偏偏作出这样矛盾的扮相,几乎让人移不开眼。
    温云挑着眉瞅了会儿,而后从许挽风的那个芥子囊中摸出一块胭脂……别问她,她也不知道二师兄为什么存了这么多女修的东西。
    她踮起脚,用手指点了点胭脂,小心翼翼地点在了叶疏白的眼角眉梢处,轻轻涂抹开,最后手指落到了他的唇上。
    只是寥寥几笔,却将他冷清的面容变得艳丽而妖冶许多,有了几分魔修的气质。
    叶疏白的气息平稳,眸子依旧澄清如初融雪水,微微垂敛着静视温云。
    温云迅速往后退一步同他拉开距离,若无其事道:“还行,有那味儿了。”
    叶疏白:“好。”
    他分明还是先前的模样,只是眼角眉梢皆是淡淡的红晕,这样直直望过来莫名就带着勾人意味,把温云盯得不太自在。
    她避开叶疏白的视线,伸手从胭脂盒中挖了一块,一边随意地往自己脸上抹,一边强作镇定地解释:“当然,我也要想办法扮成魔修的,定不会丢你一人冒险……”
    囫囵抹上去后她也没看,准备直接去森林里找套天狼部小喽啰的衣物换上。
    就在这时,站在她身边的叶疏白却忽然伸手,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
    她错愕回头,愣愣地看着他:“怎么了?”
    男子原本总是同她保持距离的手却逐渐靠近,最后,微凉的指腹轻轻地触在她的眼角。
    嗓音一如既往的清冷悦耳。
    他说:“你没抹匀。”
    第47章 开豪华套房!
    温云费了很大力气才按捺住反手轰一个火球术到这个直男脸上的冲动。
    冷静, 魔修未除,岂能内讧!
    顾全大局的大魔导师跟剑灵重新达成和平,去森林囚牢中抓了两只被藤蔓绑着的魔狼下来, 既然要做戏就要演全套, 装备弄好了灵宠也不能忘。
    事实证明, 动物对于强者的畏惧远胜于人类,眼见着温云居然回来把自己放了, 原本还龇牙咧嘴嚎叫的魔狼将尾巴一夹, 发出一声呜咽声, 乖巧地趴在温云脚边, 纯然一副为她效忠的姿态。
    叛变成狗原来只需要眨眼的时间。
    温云正愁找不到去寒渊城的路,眼见这两条狗在自己面前摇尾巴,于是下令:“带我们去寒渊城,找得到路吧?”
    魔狼在温云的强大威压下连背都不敢挺直,它们以巴结的姿态伏在地上,眼巴巴地望着二人。
    “让我们坐上来?”
    温云看了眼为保小命所以格外热情的魔狼,索性上前一步摸了摸,出乎意料的是,魔狼的毛看起来粗硬扎人,但是摸起来却格外顺滑柔软,手感很不错。
    边上的叶疏白已然入戏,以先前天狼哈的同款桀骜姿势骑上魔狼, 双手抱在胸前, 面无表情地盯着前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温云当然不能比他差, 立马跨坐上狼, 练习狗腿献殷勤:“少主, 那咱们现在出发?”
    叶疏白默默地看一眼温云,她生得纤小,而她扒下来的这套装备又格外大,整个人被裹得连脸都看不清,唯独那双灵动的眼露在外面。
    还好看不清,不然那张涂满了胭脂的红面孔走到哪儿都是全场最亮的仔。
    这两人骑着狼很低调地奔赴寒渊城,三日后,终于抵达目的地。
    寒渊城是座大城,所有魔修都能畅通无阻进入,加上先前传出的大宴消息,所以现在外城中挤满了人,很是热闹。
    整座寒渊城都由沉肃的黑石构成,作为最邻近外海的城池,它更像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城门大得可供数十人并排通行,遥遥望去,仿佛一只卧在平原之上的黑色巨兽,威严庄重。
    而城内的道路和各式建筑亦由黑石搭建,食肆酒楼,武器法宝,看起来几乎跟正道的城市毫无差别。
    要说不一样,最大的区别恐怕就是路上的行人衣着截然不同。
    温云眼睁睁看着从他们身边晃悠悠路过的那个男修头顶插了三根硕大鸡毛,还是红绿色渐变的,身上亦是装饰着各种羽毛饰物,走起路来迎风招展到处飞毛,其中一根还飘到了她的手上,可惜这毛还没直升鸡的好看,毫无收藏价值,被她随手丢了。
    兴许是因为每个部落都信奉不同的神兽,所以进城的魔修们身上的装饰亦是向着族中神兽靠拢,多以兽皮羽毛宝石等作为装饰,甚至还有不少人在面上刺刻部族图腾,连五官都快遮得看不清了。
    这样相比较的话,原来温云的大红脸在魔修当中都算低调了,她跟叶疏白的扮相隔远了看跟二人骑着的黑狼颇为相似,在人群中很不起眼。
    温云眼睛幽幽地转了转,骑着黑狼往叶疏白身边靠了靠,低声对他说:“你知道刚刚有多少个魔修回头看你吗?”
    叶疏白被涂得艳丽的眸轻飘飘地往她脸上瞥来,看样子并不打算回答这种无聊问题。
    但是没关系,温云自己就说了:“从进城开始,共有十三个女魔修加四个男魔修看你。”
    叶疏白板着脸不说话,只悄然用兽皮将自己的脸遮了遮。
    温云继续道:“所以我们先去找地方落脚,打听下具体的参与大宴的流程,然后我再在你脸上画只狼,把你这张脸遮一下,如何?”
    此话一出,叶疏白瞬间想起温云为自己后颈画魔狼图腾前,在地上练习画的那个图案。
    倒也不是不像,可以说是毫无关系。
    天狼哈后颈纹的是一只龇牙瞪眼的狼头,温云画出来的是……
    一只咧着嘴眯眼傻笑的迷之狗头。
    就很离谱。
    于是,叶疏白丝毫不留情面,坚决地拒绝了温云为他脸上画狗的提议。
    温云只好作罢,但是过了会儿,她突然想起另一件事。
    “话说回来,叶小白,你给我画的狼像吗?”
    叶疏白微微扬起线条美好的下巴,笃定回答:“自然。”
    温云琢磨着叶疏白从来都是个老实性子,想来也不会在这种事上吹牛,而且天才在哪方面都是天才,没猜错的话,他的画工应该跟自己差不多优秀。
    万分庆幸,那图腾是画在后颈,要真画在脸上,这两人一照镜子,估计会原地拔剑决裂。
    两人现在都收敛了身上的气息,现在除了叶疏白的长相招惹了不少媚眼跟搭讪外,进入寒渊城后倒是诸事顺遂,直到二人找到一家客栈准备入住。
    魔界的店小二服务态度明显比不上万宝阁的,他那双三白眼斜斜地往叶疏白脸上一瞥,语气懒懒:“只剩下一间上房了。”
    温云跟叶疏白倒也不至于矫情说必须要两间房,毕竟自叶疏白被诓做剑灵起,他就一直跟在温云身边寸步不离,一间房也无伤大雅。
    问题出在小二后面那句——
    “三百魔晶。”
    对了,魔界跟四洲通行的货币并不一样,他们这儿用的是魔晶而非灵玉。
    温云悄悄看叶疏白一眼,等着对方豪爽从兜里掏出个几百万魔晶。
    然而叶疏白站在边上一动不动,最后他似乎终于想起什么,在兽皮外衣的兜里摸索了半天,摸出一把黑色的晶石放在前台。
    她松口气,还好还好,就说嘛,天狼哈好歹也是一个部落的少主,怎么着身上也该是揣够了钱吧。
    然而小二似笑非笑地瞥了那堆魔晶,就差翻白眼了:“您这是劣等魔晶,我们不收。”
    温云连忙在她的衣服里摸了摸,还好她有个扒装备的勤俭好习惯,先前把那群魔修身上的东西全搜刮完了。
    好不容易摸出一把相似的晶石,然而小二这次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您这更不行了,在咱们寒渊城连乞丐都不收,劳二位另找他处落脚吧。”
    魔法少女震惊。
    她扭头,果真看到门外懒懒地走过一个乞丐,烂碗里装着的晶石果然比他们拿出来的更加剔透闪亮……
    不是,天狼部穷成这样了吗?
    在敌人大本营惹事是不明智的选择,所以没钱的时候不能太嚣张,只能跟那两只魔狼一样夹着尾巴灰溜溜走出去。
    后面还穿来店小二不屑的嗤笑:“两个乡下穷鬼,都魔历两千零二十年了,还穿土掉渣的兽皮!”
    温云愤愤:“兽皮怎么了,这玩意儿不是卖得比最好的丝锦还贵吗?”
    叶疏白亦皱眉,轻声回:“我记得当初那些渡劫期魔修,亦是穿的野兽皮毛。”
    温云叹气:“魔修的审美变得也太快了。”
    话音刚落,她的眼睛就直愣愣看着前方走来的一道身影,一袭简单的白色衣衫,手中提了把木剑,墨发高束……
    要不是对方那一身邪魅的魔气,她都要误会这是从四洲偷渡来魔界的哪个剑修了!
    这人走到客栈门口,却见方才还对他们爱答不理的小二已是第一个冲了出来,后面跟着的还有数十个年轻姑娘,皆是姿态恭敬地鞠躬行礼:“城主公子好!”
    那魔族青年以可笑的姿势提着木剑,走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进了客栈,俨然一副魔上魔的姿态。
    温云傻眼了,她喃喃问:“你别告诉我,魔界的贵族现在都流行打扮成这样子?”
    凑巧,那位鸡毛兄正好站在温云边上,他嗤笑一声,顺口回道:“一看你就是乡下小部落来的,城里人早在五百年前就开始流行这个打扮了,瞧瞧什么叫高贵什么叫风度,就你们这些土包子还拿兽皮裹身。”
    温云默默回头看他一眼,把再次飞来的一根鸡毛扇开,幽幽道:“所以你的鸡毛不算兽皮吗?”
    鸡毛兄瞬间炸毛,怒道:“我们彩雉部落是排行第一百三十号的大部落,你是哪个部的敢这么跟我说话!”
    温云肃然起敬,彩雉?这就是传说中的……花野鸡部落吗!
    “失敬失敬,原来是彩雉部的兄弟,我们是天狼部的。”
    这名字一说出来,野鸡兄便露出鄙夷的笑:“原来是天狼的啊,那就难怪这么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