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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余,是他写的侦探小说男主角。
这个世界之所以陌生而熟悉,因为本来就存在他的大脑中。
他在自己的小说里重生了?不对,他没死啊……还是,刚才他吃完火锅唱完歌,快快乐乐上床睡回笼觉,就死了?
一头乱麻。他穿书了,不该激活个什么系统,或在哪儿醒来有个如同NPC般的角色给他介绍身世吗,怎会像这样挂在半空要死不活?
名片名字是凌余,他穿成了书中主角?
如果说今夜发生了唯一的好事,就是他穿成了凌余,凌余在杨沅的笔下英明神武、智勇双全,始终站在光明的一方,而且整本书故事围绕他开展,有主角光环,保证能活到最后。
杨沅忽然意识到什么,手伸向侧兜,掏出兜里所有的东西。他的所有,就是一个钱包,里面装着几张样式陌生的纸钞,两张银行卡,还有……身份证。
身份证卡片上的确是杨沅的肖像,借着幽暗的月光,他看见侧栏的名字——杨清水。
杨清水……小说里没有这号人物,而且名字听上去就不像认真起的,尤其似安进去打酱油的甲乙丙如张春花、李丽珠之流,出现在小说世界一章起两章止,往往命途堪虞。
杨沅默哀,不知气温和他的心哪个更凉。
现在大概是哪个支线案情的现场吧,受害人从六十层高楼坠下,疑似自杀,侦探发现现场证据存疑……杨沅笔下故事的开端,他就是那个受害人。
一个念头闪过,杨沅脸色微变。随即,他把钱包塞回兜里,小心搜索往地面的通道。塔吊每节都有连接扶梯,累是累些,总比刚才安全,唯一要担心的,没了环境光线,进入里面伸手不见五指,除了要担心脚踩空,还要随时提防谁在背后下黑手。
杨沅写的可是犯罪小说,好端端走在路上也被爆头的残虐世界,想发生点吉利的真不容易。
怪他手贱脑洞大,为什么写的不是“祥和宁静的森林里有两只小猪,一个很胖,另一只更胖”之类的故事……
正想着,后背传来奇异的瘙痒感,随即触感从背部爬上颈脖,毛茸茸的温热的小巧的——
老鼠!
老鼠飞速窜到肩膀,沿着手臂往下爬。
杨沅大脑一片空白,手松脱。
02
出租车司机正打算绕市中心一圈看看有没有客人,通常这个时候都有人在路上醉酒游荡,挑两个衣着光鲜的足够他一晚营生了。
直接拿钱是偷窃,他不会这么做,将人拎上车兜上两圈沿海公路,取走皮夹上的现钞,再随便丢到哪个地铁口。就说乘客自己要看夜景,他按吩咐照做,警察查问也奈他无何。
今晚格外萧条,快凌晨还没接到一单生意,路上只看见褴褛的流浪汉,司机气闷得很。
车子驶进电视塔边,只见一流浪汉站在路中央,灰头土脸、双目无神。车子继续往前,他竟不让路,还抬手截停出租车。
快要撞上去,司机急刹,气急败坏探头要骂,这人迅速上车,半个字不多说:“雪光街。”
司机回头,这才发现后面的人并非流浪汉,光他的长大衣看上去就知道不便宜,只是人蓬头垢脸,身上全是灰,格外狼狈。
他犹豫一阵,发动车子。
杨沅忍不住拍身上和头发,车厢顿时尘土飞扬。从塔吊爬下来摔了两次,楼层里都是用作动工的水泥土灰,回到街上时他已跟刚收工的泥瓦匠没两样了。
待会儿就要与他小说里的男主角见面了,是不是该换身衣服洗漱一下,给凌余留个好印象?
杨沅忐忑着,听见司机问:“年轻人,这么晚了做什么?”
他注意到刚才司机就不断从后视镜中打量自己,一只手虚握方向盘,不时确认腰间的防身工具,神情充满警惕。
“想偷点东西,被逮住了。”看样子司机不会相信他是什么好人,与其扯正当理由,不如编点犯罪事实更可信,“回去躲风头。”
果不其然,司机暗自松一口气,手也放回方向盘,“偷的什么,值钱吗?”
“……钢缆。”杨沅随口应答,想着自己在小说世界生存的办法。凌余既是男主又是私家侦探,无论杨沅的角色定位是证人还是被冤枉的嫌疑人,凌余也能保护自己,靠近主角光环的地方总安全点,投靠他准没错。
杨沅只希望小说给他分配路人角色,连脸都不露混吃等死的一类,只要不是炮灰受害人就好。
第2章
冷清的街道,“彩虹公”字样的霓虹光管将人照得斑驳,借着光线,杨清水看见了侦探社的招牌。
侦探社门面散发着穷酸的味道,潦草的三字木板下漆黑一片。“有人吗?”
没人在,门闸却卷了上去,玻璃门半掩。
这儿是整个城市杨清水唯一有些安全感的地方了,他摸索着按下开关,灯管闪几下以后亮了。
侦探社符合脑中的构想,布置简陋但实用,办公桌上卷宗堆得几乎比桌子本身还高,凌余的业务量要比他的门面好得多。
接待沙发跟茶几在另一侧,开水壶装着水,水半暖,人是刚走的。
他可以在这儿呆一晚,等到早上凌余回来。
的确不必锁门,没东西值得偷,杨清水溜达着得出结论。
办公桌的对面墙是案情板,标记上线索与人物,脑海中的关系网具象化,能帮助凌余思考案情。墙上标记几桩案子,其中一桩引起杨清水的兴趣,“男子失踪七年尸骨无存,500万保险金落入妻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