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5页

      “唉,我忘记问他姓名。”姬昭还在想着这事。
    “那咱们派人去徽州打听打听?那郎君品貌不凡,想必好打听。”
    尘星赶紧举手:“好好好!我记得那位郎君的相貌,我帮着画下来!”
    “好!”姬昭这才又高兴起来,匆匆用汤泡了饭吃完,放下碗,就带着尘星往书房去画画。他没想到,尘星作画的本领很不赖,他夸了几句,尘星「嘿嘿」笑:“都是郎君打小教我的!我这点子算什么呀!郎君您才厉害呢!”
    姬昭便觉得极为愧疚,他对不住老祖先啊。
    从今以后,姬三郎君可就再无画作与诗作可以留下喽!
    尘星很快就将画像画好,他看了眼,拿笔在眼下点了点,说道:“那位哥哥眼下有颗泪痣呢!”
    尘星恍然大悟:“是是是!我给忘了!还是您瞧得仔细!”
    添好泪痣,姬昭叫人都出去,将尘星那幅画放到一旁,又摊开一张纸,拿笔照着画。姬昭上辈子没画过画,他试了几次,发现自己在画画上比作诗有天赋多了。
    起码,他照着尘星那幅画,也画出一幅七八分相像的画像来。
    他极满意,用福宸公主新送他的印,在左下角下印。
    随后,他便将两卷画卷都卷好,尘星那幅系了红绸,自己这幅系了青绸,便放心地出了书房。殷鸣已经过来,他要与殷鸣说派人去徽州的事。
    金陵城的郑王府里,宗谧与宗谚对坐,中间的桌上,摆着宗祯送来的那套书。
    兄弟两个沉默良久,宗谚先忍不住,开口问:“哥,太子这是什么意思……难道……”
    宗谧是个眉眼温和之人,相貌清俊疏朗,此时眉头却是紧皱,他点头:“没错,太子知道我在金陵。”
    “啊——”宗谚吸了口气,担心问,“没事吧?太子怎会知道你在呢?他不是从来不管这些事吗,连朝会都不去,进宫拜见也甚少露面,这么多年,连我都只见过他几次。更别提哥哥你了,太子根本不认得你啊!”
    宗谧也很苦恼:“没准是什么时候露了馅?我虽说五岁封世子之后就再未来过金陵,三年前太后娘娘过世,母妃倒是来过一回,京里总有人见过。”
    “是是,你长得像娘亲,兴许被人认出来了!”
    “应该正是如此。”
    “那,哥你是不是要进宫拜见陛下与太子?”
    宗谧便瞪他一眼:“亲王世子不经宣召,私自进京,那是等同于谋反的大罪!”
    “可是他已经知道了!”
    “他既然没有明说,想必是愿意轻轻放下这件事的,应当不会告知陛下。”
    宗谚挠挠头:“可是我总觉着太子今日的话不对,听那话音,怎似在敲打我们?我们又没有旁的心思,哥你也只是多年不来,好奇金陵,才偷偷来一趟而已,父亲母亲都不知道。”
    宗谧听了弟弟的话,并未回应。
    没有旁的心思?
    都是宗家子弟,都是太祖的血脉,谁能没有旁的心思?或多或少,谁都会有。只是,陛下盛年,太子虽说身子不好,这么多年倒也好生生地活着。他虽说有那么些心思,也仅仅有那么些罢了。
    这回偷偷来金陵,父王能不知道?
    父王母妃都知道,却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万一呢,万一太子就——
    这样的事,从来只可意会。
    他看向弟弟苦思冥想的模样,不由哂笑,能这样,也是福气。
    宗谚又问:“既然太子愿意不计较?咱们总得有所表示吧?宫里不好去,要不……要不我们往公主府送礼去!太子最宝贝我们这位堂姐了!”
    宗谧却是想到今日见到的那位新晋驸马,姬昭。
    宗谚已经又道:“对了!还是给那位驸马送礼!那驸马瞧起来极好说好的样子,我可怕福宸了,每回见我都一副懒得搭理的模样,她可凶了,驸马太可怜,我往后成亲才不要娶这样凶巴巴的女娘!哥,我们去给驸马送礼吧?听闻,福宸还挺喜欢这个驸马,不过也是,姬昭这长得也太好些了吧,哥,我觉得他比福宸还好看,福宸那么霸道,看到他那张脸,不来气吗?”
    宗谧忍俊不禁,敲敲他额头,笑道:“好,我们就给驸马送礼。”
    次日,姬昭正在书房等人过来取画,尘星进来道:“郎君,郑王府的五公子上门来拜见。”
    “啊?”姬昭便有些懵,他来干什么?
    “人已经进府,殷鸣哥哥陪他在花厅喝茶。”
    这还是头一位上门的客人,身份也贵重,姬昭只好将手中系着红绸的画卷放到手边多宝格上,自己则是立马往花厅走去,走前交代:“你在这儿等着,他们人来后,你记得把那幅画卷给他们,系着绸带的那幅,就在手边的,别给错了啊,你记得多给殷鸣一些银子带过去,务必要找到那位郎君!”
    “好嘞!您放心吧!”
    姬昭往外走去,尘星进书房,看到桌子上系着青绸的画卷,也没多想,抱在怀里,就出门站在廊下等人过来。
    姬昭在花厅见到郑王府五公子宗谚。
    姬昭不是很会说话,宗谚极为能说,依然是一口一个「姐夫」,噼里啪啦给他送了一堆礼,笑嘻嘻道:“早就听闻姐夫的名声,原还以为见不着呢,是我运气好,昨日一见啊,我一晚上都想着姐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