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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天命既出,何人能止!
    “方丈难道曾经见过明月的……”见方丈忽而悲忽而喜的神色,又在口中念念有词,重阳身形一转,巧妙的挡在明月与方丈中间,问出心中疑惑。俱重阳所知,自从二十年前,青云法师便常居此地,从未外出,怎会与明月家人有交集,这其中缘由恐怕……
    “都是十六年前的旧事了,故人已去,不说也罢。天意难为,又让老衲遇见施主,老衲这里有一件东西,施主日后可能用的着,不妨收下……”说着青云方丈用手叩了一下禅桌上的木鱼,一枚闪着耀眼光芒的舍利子便出现在他的手中,顿时屋内光芒万丈。但光芒虽耀眼,却异常柔和,没有给眼睛造成任何困扰……
    青云方丈手中的舍利子在闪现出巨大光芒后,慢慢回归珍珠的光泽,仿佛只是一粒不起眼的珠子,但周遭那柔柔的光晕带来的祥和,却昭示着它的罕贵。
    据佛教文献记载:佛祖释迦牟尼涅盘火化后,弟子们在他的骨灰中发现了许许多多晶亮透明、五光十色、坚硬如钢的圆形硬物,这就是舍利,俗称舍利子,历来被视为佛门珍宝。而历代修为到达一定层次的高僧涅槃火化后,也会留下大量舍利子。舍利子之所为世人珍贵除了它是佛法之象征,还因为它蕴藏着非常巨大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递增。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被称为宸耀的真身舍利?”看着青云手中的舍利子,重阳立即想到曾在一千二百年前引起各国争夺混战的至尊舍利。没想到消失一千多年后,竟然出现在青云手中。
    “正是宸耀。当年各国为一己之私致使生命涂炭,佛祖于心不忍,遂在百万大军之中,显现真身教化三军后,飞往云间。但佛祖心念苍生,仍将舍利留在民间,老衲师祖在百年前有缘奉之,传给历代方丈,令其寻到有缘人奉上。”说着,青云拿着舍利子朝明月看去。
    “这恐怕有所不妥……”佛教徒对于佛之舍利,存有难逢难遇之想,常愿意恭敬供养。且往往信仰舍利所在,即如法身所在。因此供养舍利,即如同礼拜佛成道的菩提树、金刚宝座、佛经行之足迹等事之意趣,欲结下值佛闻法之因缘而速成菩提。知晓舍利子对佛门弟子的重要性,明月自是不敢轻易收下如此贵重之物。
    “无妨。施主既和老衲相见,自是有缘。舍利子虽是佛门宝物,但放在此地却也只是一枚珠子,但施主若拿去,或许将有大用。若是此舍利有灵,也自是希望施主能将他随时带在身边。”看透未来,却不点破。面带微笑着看到明月,青云方丈双手将舍利奉上。舍利子对青云这等道行的人来说,也只是一枚提高功力的珠子,但若是有缘人拿着,说不定能救万民于水火。天下将乱,帝星光芒时隐时现,佛珠自当出世,拯救黎民。
    “既是如此,明月恭敬不如从命。”虽不知青云方丈为何将舍利子交给自己,但在重阳殷切的目光下,明月还是将舍利子收下。
    见明月天生仙骨,又慧根早生,虽知其将自溺与红尘,但见到如此绝代人儿,在明月收起舍利子后,青云法师还是忍不住与他以棋论法,讨论了许久的佛法。虽只是略微的点播,却也让明月收益良多。
    “明月可知佛法大意?”
    “春来草自青。”
    “那明月可做好接受准备。”
    “嗯?”
    “明月虽天生仙骨,却红尘未了。既有所牵挂,又何必妄想解脱。世事万物,轮回有序。今生之果,乃昨世之因。入世与出世,简单也不简单。何不放眼乾坤,容乃四海。既生在帝王之家,难免不为帝王之事。何必执着于命、运,变与不变也在瞬间,何不顺应天意而有为。”
    青云法师虽是看透因果之循环,却不是那种致生民与不顾之人。既见到了此番生民劫难中的关键人物,自然是像引导他进去正规。否则,若是他真因当年的一些事而改变心志,谁叫担负起拯救苍生之事?
    “何为入世?”
    “入世既牵挂,有了牵挂,虽身在天外,亦属红尘。无牵无挂无嗔无怖,虽在红尘,亦属世外。世内世外,不过一念之间。”
    “明月若是后悔,还来得及。”见明月似有沉思不语,青云法师轻叹到。佛慈爱终生,自然不忍心任何人受难。
    “在对的时间做应该做且对的事。无怨亦无悔。”若说曾经的明月,会不喜欢入世的命运。但现在明月发现,若心里装下某些东西,出世便不再是一件被强迫做的事。看了一眼身边为自己专心泡茶的重阳,明月心想,这“战火”就要烧到身边了,想躲也来不及了。白羽说的那颗煞星不知什么时候出现,自己就是想躲,也躲不开哟。但躲了那么多年,现在却也是不再想躲。
    命运不再是负担,因为心甘情愿。
    当明月与重阳走出湖畔小居时,已近晌午。看着明月与重阳携手而去的身影,青云法师站在湖心小居旁看着他们,直到身影没入竹林深处,再也不见。
    有起皆因灭,无暌不暂同。从欢终做戚,转苦又成空。
    次第花生眼,须臾竹过风。更无寻觅处,鸟迹印空中。
    后首往事,不觉间,时光老去。曾经叱咤风云的年轻才俊如今都已香消玉殒,而今他们的后代又再现了昔日的光华。
    十六年前,也就是大秦嘉华十六年,明月出生的那年,有紫微星夜间大方光芒,掩过四方星宿。青衣道人和青云法师夜观天象,见神魔两星皆已苏醒。而两星相互纠缠,贪狼七杀重现,有刑克苍生之兆。三个月后,凤潇公主问卦于青衣道人,道人心念苍生,一善之间让凤潇公主服下函华,本想让胎死腹中,谁知此胎儿无恙,在秦啸天和天一道人的扶携之下,光芒更盛。青衣道人因试图篡改天命,白发早生阳寿尽损,十五年前便魂飞魄散,消陨与天地之间。
    明月明月,青云方丈看着重阳带着明月施展轻功离去的背影一阵慨叹。幸好当年青衣道人未对婴儿下死手,神魔两星本祸福相依,若明月去了,重阳身上的戾气便无人能压制的了,那种强大的怒气,不是苍生可承受的。送给明月舍利子为其挡灾去劫也算是青云方丈为当年青衣道人所作做的补偿。
    天下风云将变,谁将横刀立马!
    五国纷争,这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是英雄,谁不盼望末世,已让自己风虎云龙。
    封王百相非所愿,大丈夫在世,应中流击水,学大鹏翔天三千里,效范蠡挽大厦于将倾、青史留名!
    第二十六章:王者爱人
    当从寺庙中出来后,重阳带着明月去了北冥皇城中最大的一家酒楼。因为上次在青楼不愉快的经历让俩人找了一间独立雅间用膳食。当然,早在重阳和明月踏入这间酒楼时,暗卫们已为他们的主子订好雅间。
    由于酒楼处于几条交通要道交界处的缘故,这里人来人往特别多,即使在三楼雅座,外面的吆喝声和人群杂乱的声音,也传入明月和重阳耳内。
    明月和重阳所在的雅间布置的特别温雅,字面都是山水字画,而房间内除了盆栽的几只竹子,并未有其他装饰,在空旷之外,显得很是温雅。而帝皇临窗而坐,仅仅是那个气势,硬生生的让一个小小的雅间有了宫殿的味道。
    桌上的小菜都是按照明月的口味摆放,等菜上齐了后,重阳便开始十分自然给明月夹菜。虽说食不言寝不语,但两人偶尔也会对天下时局或是桌上小菜的味道交换一下看法。当然,大多的话都是重阳再说,明月偶尔插上几句,却每每鞭辟入里。
    就在今日他们谈到此次群花会时,外面突然响起鞭炮声和更加大声的喧哗声。若是明月听的不错,人们喊得正是“迟香公子。”
    迟香公子,东莱国深入浅出的一位小皇子,因为在皇族中年龄最小,从小体弱多病,母妃是皇帝最喜欢的妃子,东莱国帝皇便一直非常溺爱他。这小皇子从小便聪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只是一直对国事不感兴趣。东莱国皇帝为了保护他,便封他为逍遥王,享王候待遇,永不升降,永不罪死。也正因如此,迟香从小便过得很是惬意。因为他遗传了母亲的容貌,颜色艳丽,从十岁便一直被冠为“东莱国第一美人”称号。
    因为这片大陆一直允许同性通婚,上至帝皇,下至百姓都可娶同性为妻,故而,迟香公子的提亲者在他还未获得“东莱国第一美人”称号时,便踏破门槛。当然,大多数看上他的还是那强大的政治背景。
    头微侧,明月看向被无数亲兵簇拥的豪华车辆以及周围那群围闹的百姓,眉头微蹙。一路礼花不停,这东莱国为迟香公子造了好大的势头。
    “他没你好。”看着明月盯着楼下的车辆人群,重阳心中微微不悦。见明月眉头微蹙,重阳知他有心事,用非常确定的语气说道。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明月也要那凤鸣珠?”不问他是否要参加,只问他想要什么。
    “师门有人需要用它救命。”抿了一口桌上的淡茶,明月轻轻地说。明月不是藏不住话的人,也不是外人。明月希望至少在某些方面,他们可以做到坦诚以对。
    “轩辕家族手里的邀请券明月可已拿到?”作为北冥的帝皇,重阳自是对群花会的各项事宜非常了解。而群花会的邀请函在轩辕家族手中的事,早已天下皆知。虽想到明月的神貌才华展现在天下人面前,重阳有点不舒服。但既然是明月的决定,既然是明月想要的拿到的东西,重阳一定会努力夺取。
    “嗯。”就在今早明月和重阳一起用早膳时,安阳家族少主专属的影卫便接受安阳家族玉璧的调遣,拿来群花会的邀请函。这是师门的吩咐,虽明月不欲把自己展现在外人面前去,却必须竭力争取。
    “小家伙长大了,也知道担忧了呢。”看着明月微微紧蹙的眉毛,重阳躺进靠椅,用微微调戏的语气说道。一手还忍不住伸到他袖子里,摸了摸你清细的胳膊,似乎在嘲笑他的单薄。
    “只是不惯于人争斗罢了。为何人们总喜欢争来争去呢。”对于强者说,争斗从来都没有必要。因为,他们的出现,便是得到。讨厌繁琐的程序,为何不是实力的直接对决。
    “不去争斗,不为天下先,或许会永远守得内心的宁和,这也是老猾巨奸者之哲学。但世人却忘了争斗和宁和的相互依存。若如相斗,何来宁和。若无人相争,各人各安本分,天下便犹如一潭死水,又有何趣味可言。争斗是宁和的必需品,正如世间总在战争之后获得一段时间的宁和。人生本是由“失去”和“得到”组成,只有在争斗中尝遍酸甜苦辣才能领会生之真谛,生命才能完整。有人的地方便又争斗,我们现在虽站的高,却并非无人无可相争。只要入世,很多事便无可避免……”
    不过,明月,你永远可以放心争取你想要的东西,因为我会在你背后守着你,只要你回头,能看到我。后半句重阳没有说,因为他知道有些话不需要说出,他会用实际行动证明。
    保护一个人的最好办法不是自己变强,而是帮助他变成最强的。
    以王道爱人,这是重阳的温柔。
    让自己站在这片大陆的顶端去保护所爱的人,然后让所爱的人足够强大,以在自己一时无暇保护他的时候,那人能够足够安全。
    一切只不过为了保护那个人。
    一切只不过是因为爱。
    金戈铁马,大漠狂沙,皇权争霸。自从有了你,一切都将不一样。
    当明月和重阳从酒楼中出去后,已是未时,越接近与群花会正式比赛开始的日子,街上越热闹。今年的群花会因为安阳家族抬出凤鸣珠的缘故,前来的各国权贵非常多,也因如此,今年报名群花会的人也特别多。当然,那些有姿色才气的人,并不是冲着凤鸣珠去的,而是找个平台展示自己,以博得某个权贵的赏识。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此种道理,自古皆然。而因为后宫宫嫔俸禄非常可观,即使宫里血腥多倾轧,但依然很多人挤破头也要往王宫皇宫里钻。
    众人皆仰望尺香公子的美貌,却不知貌美这种东西,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那种弱小无法自保的人。
    “皇兄,轻点……啊,不要……”虽然周围锣鼓震天,但轿子还行驶在街道上,迟香虽然被抱着他的人挑逗起情.欲,却不敢大声喧哗,只能扭动着身体恳求那人放了自己。却不知他现在的模样,让那人的眸子更暗了。
    “乖,让皇兄好好疼爱你。”
    “现在街上……人多……”
    “人多?去年秋猎的时候人比这个还多。你和父皇还不是在车鸾里翻龙倒凤,你当时叫的那个大声,我在一旁听得真真切切。”想到当时的情景,那男人便有些气血喷张,他暗暗喜欢这个小人儿这么多年,却不知道他是这种人尽可夫的东西!
    “我……”迟香还想解释什么,当对方的挑.弄却让他说不出话来。
    “你什么,还是说,只有父皇能满足你,我不行?”看着那小人儿全身粉红色的模样,那被称为皇兄的人在迟香身上的手更加卖力起来。
    “皇兄……我……我难受……”被调教好的身体,怎么经得起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爱.抚,还没等那人怎么样,迟香就开始受不来了。
    “果然小妖精,和你那么狐媚的娘一样。若是她没死,我也想尝尝她的感觉。”虽然迟香已经凌乱,但他身上的男子动作却从容不迫,仿佛他现在只是一个旁观者。
    迟香的母妃虽然红颜早逝,但迟香从小便听到别人说他母亲怎么怎么样。他只是一个孩子,很不幸得到帝王的垂青,便要一直忍受着别人对他母亲的侮辱。因为容貌酷似亡母,那个被称为他父皇的男子,在他十岁的时候,便开始对他有了异样的感情。由此,他的地狱生涯也开始。他不是没想过反抗,怎奈他的力量太卑微,只能如此任人鱼肉。可笑的是,那个男人让人做了禁.脔,却要他琴棋书画舞样样精通。
    天下皆知他的美名,却不知他比起那青楼卖场的伶人,也相差无几。
    泪,落下。
    引起的却不是同情和怜悯。
    “啊……”瘦弱的身体被有些粗暴的对待,迟香最终溢出一丝哀鸣,但这却不能拯救他。
    那已经印满了痕迹的身上,又渐渐多了一层的痕迹。
    迟香公子的豪华车队还在继续前进,没人看到这场糜.烂的演出。这等宠.幸,是迟香自从满了十四岁就几乎夜夜需要承受的东西。只是每次做的人和数量不一样,有时候会是一个人,有时候会是几个同时。第一次占有这具身体的被称为父皇的人已渐渐丧失了对朝政的控制权,只能任着儿子们为所欲为。反正他已经有了几个孙子,也不怕这江山没有继承。
    这次带着迟香同来北冥的是东莱的太子殿下,迟墨。其他东莱的皇子也打算一起过来,但介于某些原因,先让他们过来打头阵。
    等到了东莱的驿馆,大家看到的是他们的太子殿下,抱着那裹着黑色大裘衣瘦弱的迟香公子从马车中走起来。
    残雪庭阴,轻寒帘影,霏霏玉管春葭。小帖金泥,不知春是谁家?相思一夜窗前梦,奈个人、水隔天遮。但凄然,满树幽香,满地横斜。
    江南自是离愁苦,况游骢古道,归雁平沙。怎得银笺,殷勤说与年华。如今处处生芳草,纵凭高、不见天涯。更消他,几度东风,几度飞花。
    倾国倾城的宠.爱,大抵如此。
    第二十七章:狭路相逢
    重阳与明月在酒楼用完午膳后,便去街上逛了一圈。
    站在人群中,明月与重阳虽易了容,又换上寻常人家的衣服样式,但那通身的气势,在满街人群中犹是十分显眼,引得无数少女含情注视。重阳对如此炽烈的注目早已习惯免疫,但那流连在明月身上的目光却让重阳非常不舒服,忍不住握着明月的手更加紧了些。由于两人都广袖长舒,也看不出什么异样。
    走着走着,两人便到了一个湖边。湖上楼台船坞歌舞,堤坝小摊叫卖,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也就在这热闹中,重阳拉着明月往湖边画舫走的时候,却看见前方一群人围起来吵嚣着什么。
    “真是那个人偷得吗?”
    “不是他还有谁?”
    “想不到这等相貌堂堂的人竟是偷东西的贼。”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年纪轻轻一身力气竟然去做贼,打残他的手,让他以后只能靠乞讨度日。”
    还没走近那团人,就能听到各种议论。
    本来重阳和明月并不喜欢往人多的地方走,但那群人就在他们必经的路口,他们此番扮演的平常人也不好施展轻功,在人们头上飞来飞去,也只能往喧闹深处走。
    只是很多事,并不是想不插手便与人无关。
    就在明月和重阳经过时,一乱糟糟的青色团子朝他们飞过来。其实,像今日这般当街打闹的事,在历届群花会期间以致整个京城都非常常见,水至清则无鱼,作为北冥帝皇,重阳也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今日,既然麻烦来了,知道明月向来同情民众,重阳便长袖一挥,截住青团子的下落趋势,顺救了宇少飞一命。
    宇少飞本来以为自己今日命丧于此,却软软绵绵落在地方,保住一条小命。知晓是被高人所救,向明月和重阳方向看去,却在看到明月时,默然移不开眼。
    白衣翩然,遗世独立,眸中流光明皓,疑似九天仙子落凡尘。
    而此时打人的一方,本只想教训一下宇少飞,却不小心把人打死,见宇少飞没事,禁不住松了一口。要知道,为了群花会的顺利举行,北冥皇早已发布文书,禁止城内动械打斗,这期间所犯的错,也较往常重三倍。因为方才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双方争斗上,并未看到重阳如此出手,但有些人看到了,比如说安阳君谦。
    因宇少飞对明月的“注视”,所有人在瞥了一眼后,眼光都交织在明月身上,再也难移开,人群中传来一阵吸气声。如重阳这般气质卓群雅致绝伦的人自是少见,但如明月这般如步青莲,身在闹市,却仿佛行在云上之人,却是罕见之至。那一袭简单的白衣,散发着令人难言的光环,让人移不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