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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故地重游

      宋山很熟悉的燕京的路,特别是现在这个年代的燕京。
    上一世,他落榜之后,复读一年,也就是去年九月,开始来燕京读书,在燕京读大学的这四年之间,他做过很多工作,因为家里面穷,他需要补贴之间的生活费学费,一边读书,一边工作,兼职是最好的道路。
    可学农业了,能对专业的兼职没多少,其中他做的最久的是物流快递,这时候的快递其实才起步,更多的是物流运输,跟车的活,工资不高,但是可以在晚上兼职。
    所以他熟悉燕京每一条道路。
    从名府路出来之后,都了两个路口,进入四九城的城区,然后轻而易举的找到了人大的大门。
    早上,学生不少,进进出出的,宋山的车就停在了门口侧翼的树下面,他坐在驾驶座上,人没有下车,目光透过车窗,看着门口进进出出的学生,他也在犹豫。
    到底要不要去进去找林夕。
    来燕京一趟,不去找一下林夕,好像说不过去,但是就算他找到林夕了,又能怎么办。
    他或许在改变。
    但是林夕还是那个林夕。
    林夕的志向是考托福,出国留学。
    上辈子,他们就是因此,而在毕业的分手季,很无数的情侣一样,背向而行,各走各自的道路。
    如果现在纠缠下去,他们是不是一样的收场?
    宋山不知道。
    所以他很纠结。
    有些人,爱情大过天,没有爱情,就活不下去。
    但是有些人,生活比较重要。
    宋山不知道自己是那种人,他很贪心,想要生活的舒心,也想要爱情完满,特别是曾经有了遗憾,他还想补回来。
    上一世,他娶了一个不爱的女人,攀上了仕途。
    可最终,他还是不幸福的。
    如果他愿意等,那林夕会不会回来,活的两世,谁也不能代替林夕在他心里面的独有的位置,越是想要忘记,越是牵挂的更深。
    纠结了半天,宋山还是发动了车子。
    燕京的大学,有些严格,进出倒是可以,但是如果是开车的话,就需要登记一下,不过宋山开的是方南衣的车,不仅仅是豪车,还是军牌。
    这时候军牌的震慑力很大的,更好像是一张通行证,就算是大学,也不会拦着,所以宋山很直接的把车开进了人大小院里面去了。
    国家重点学府,可不是浪得虚名的,人大的校园,即使比不上燕大华清,这也是国家顶级学府,自有一定的底蕴。
    重回故地,宋山的感触很多啊。
    不过他的车有些招摇。
    方南衣这富婆的车,路虎,还是军牌,能不招摇吗,很多学生看了都指指点点的,招惹主意,为了低调一点,所以他找了一个地方,把车停好之后,步行而走。
    熟悉归熟悉,太久没来了,几十年的记忆,还是有些差别的,很快,宋山有些迷路了。
    “这位同学,我想要问问,法学院在那个方向?”
    宋山转了一圈之后,有些昏头昏脑的,只能拉着一个路过的同学,问路。
    林夕看似柔弱,但是的外柔内刚,决定的事情,绝不犹豫,她读的是法学院,人大赫赫有名的学院,不同宋山,宋山学的是农学院,吊车尾的学科。
    “你沿着这条路,走到底,然后左转,过了桥,就是法学院了!”这个戴眼镜的学生倒是很热心:“要不我带你去吧,我们校园有些大,找不到路很正常!”
    二百多万平方的校园,自然不小,熟悉的能摸到道路,外来的肯定迷糊,宋山这种熟悉又陌生的人,其实指点一下,也很容易找到路的。
    不过这学生这么热心,宋山也顺水推舟,不然他有点怕自己会继续迷路,燕京他熟悉,是因为他跟车走了很多次,记忆还算清楚,可他在校园里面的记忆,除了农学院之外,其实是有些迷糊的。
    走了半个小时,这戴眼镜的学生才指着前面,道:“过桥就是的法学院了!”
    “谢谢你啊!”
    宋山道谢。
    “不用客气!”
    戴眼镜的学生,感觉鼻额有些的汉水,拿下眼镜,擦擦汉水。
    宋山略过一眼,灵光一动脱口而出:“你叫是余明?”
    “你认识我?”
    余明很吃惊。
    “没有,我看到你学生证了,这次多谢你带路,我叫宋山,这是我名片,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给我打电话!”
    宋山递出了一张名片。
    “不用了!”余明有些的拘谨。
    “拿着吧,相逢也是缘分!”
    “好吧!”
    余明不是很当一回事,看都不看,就怕名片放进书包里面,看了看时间,火急火燎的跑了,一边走还右边说:“对不起,我要去上课了,就不送你过去了!”
    “没事!”宋山对着余明的背影,挥了挥手,嘴角微微扬起了一抹笑容。
    不把他的黑框眼镜拿下来,自己还真有些记不得这个人了。
    农学院的。
    学霸。
    在学院里面发表的论文曾在国际上拿过一次奖,那时候他在台上领奖,宋山在台下的羡慕着,那时候他是天之骄子,宋山籍籍无名,只是不知道后来为什么他突然之间辍学,之后就没什么消息了。
    法学院是人大重点学院,也是天子骄子齐聚的地方,这里很多学霸的。
    宋山凭借着自己那些年的记忆,在这座学院里面慢步走动,看看东面,看看西面,看看那青春正美时代,也看看自己曾经逝去的光阴。
    他的记忆,越来越清晰。
    那些年,他无数次的跑来这里找女朋友,有时候想起来,他对法学院,比对农学院还要熟悉的多了。
    上了一栋教学楼,找到了一个教室。
    他从后面,推门溜进去,动作十分纯熟,就好像做了无数次一样,前面的教授在讲课,无数的学生在听课,丝毫没有的发觉他的存在。
    他就坐在后排的一个位置上,静静的看着。
    他找到了那一道倩影。
    坐在第三排。
    穿着蓝色的连身长裙,还披着一件外套,她的旁边是两个闺蜜吧,记起来,一个叫雷英,一个叫楚小琪。
    这两个姑娘,都不是好惹的。
    反正上一世,宋山被她们折磨了不轻。
    “兄弟,你动作够熟悉的啊!”宋山旁边,一个的小小的声音响起。
    宋山回头一看,一道身影跟着自己后面,从后脚溜进来了,这身影有些瘦弱,就坐在宋山旁边,一边拿出书本,一边小声的唠叨:“这霍大炮的课,最讨厌别人迟到,基本上迟到就不到了,幸亏你带路,绕进来了,要是从前面进来,肯定被抓一个现行!”
    瘦弱的青年看了一眼宋山的书桌之前,一点东西都没有:“兄弟,你够牛的,迟到不说,还连书都没带,小心霍大炮发飙,不过今天你帮了我,我也帮你,这本书,你先看着!”
    他递过来一本书,宋山楞了一下,就接过来了。
    当一回学生,没什么不好的。
    “兄弟,我叫徐耕,以后咱就是哥们了,你叫啥啊!”这是话痨。
    “宋山!”
    “那个班的?”
    “农学院的!”
    “哥们,你牛啊,一个农学院的,跑来我们法学院上课,还上的是我们法学专业课,你咋想的!”
    “陪女朋友上课!”
    “那个是你女朋友?”
    “整个法学院最好看的,不,应该是人大校花!”
    “哥们,吹牛你也看看对象,咱法学院的院花,在校花排名也是前三的,响当当的林美人,多清高的,多少人追了一年多都啥用,襄王有梦,神女无心,你就别想了!”
    “那是因为她心有所属啊,既属我了!”
    “哥们,你真能吹!”
    “我说真的!”
    “哥们,下课之后,我带你去认识几个美女,保证都是美女,新学妹,好上手,那校花院花的,难度太大了,你还是放弃吧!”
    “我觉得校花挺好的!”
    “追校花,这高难度的活啊!”
    “这看人的,我认为这活不难啊,我能干!”
    “哥们,咱林美人不仅仅长的漂亮,身材好,而且家里面不缺钱,还是一枚学霸,德智美体样样在行,一般人配不上!“
    “那你觉得我配得上吗?”
    “哥们,不是我打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