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53页

      “就是啊!我们公主哪里得罪你了?”跟在天岚身边侍奉的珠儿也开始附和起来。
    温染眼珠子都要瞪圆了,这下倒好,连暗月宫也拉上了,主仆齐上阵啊。
    同在席上的白哲和清风虽然不是当事人,可毕竟也是月老阁的人,听天岚这样纠缠不休,加上之前的一些恩怨,便知道她这是故意找茬儿来给温染下马威的。
    白哲暂时不动声色。
    月老阁的老人清风却坐不住了。
    你家的小侍女都下场了,我怎么能这样干坐着!
    清风受不了了,也站出来替温染说了几句话。
    珠儿眼睛一瞥,尖声嘲讽道:“女娲宫素来是不问出处、不分贵贱的,可今日见了……呵呵,出身低微就是出身低微,连下人也如此不懂礼数!”
    清风气极,到底是谁不懂礼数啊!还不是你先下场瞎掺和的!
    清风正要反驳之时,整场宴席一直在天帝身边静静喝酒,十分低调的焰绯终于有了动静。
    “若说起不懂礼数,养心腹手下最忌讳的便是乱嚼舌根。嘴巴长、见识短,便办不好事情。”焰绯嘴角带笑,状似轻描淡写地插了一嘴,却令某些人面上一红。
    况且那珠儿自己就是所谓的“下人”,还满嘴低贱不低贱,焰绯绝不会犯跟她一样愚蠢的错误,而是把“下人”改为了“心腹手下”。
    温染见焰绯突然发话,一时没听懂是何意。
    白哲冷眼旁观却看得分明,在他耳旁轻声念了一句:“流言是他断的。”
    焰绯所言必是指女娲宫的人趁温染不在散播流言蜚语的事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焰绯此言一出,刚才还格外嚣张的珠儿气焰一下子就灭下去好多。
    之前她们几个给公主出主意去摸黑温染在内庭的名声,本来传的好好的,可后来不知是被谁插了一手,威吓她们闭紧嘴巴,因而才有所收敛。
    难道插手的正是神火殿焰绯?
    仔细想想,神火殿和暗月宫形同水火,如今公主和卯月定亲,焰绯会找上门来也不值得奇怪了。
    天岚公主面色渐白,她虽有在内庭站稳脚跟之心,可毕竟缺些锻炼,真要和焰绯这样的一殿之主对峙还欠点火候。
    她只得又示弱道:“焰绯大人,人言可畏,这大喜的日子不知道您说这些有何意义呢?”
    焰绯所幸扯破脸,冷笑道:“你既知人言可畏,前几日又何必欺人太甚?”
    这下在场众仙都能听出来焰绯是确有所指了。
    天岚没想到对方当真在这场合和她撕破脸,心里不由慌乱起来。
    一直没找到机会进场的天帝观察了半天局势,见竟有下不来台之势,赶紧抓住机会劝说道:“今天是定亲的好日子,大家多喝喝酒,吃吃菜,内庭和睦才是根本。卯月,你觉得呢?”
    天帝这话自然是想让卯月赶紧掺和一下,管一管了。
    卯月本就跟在天岚身后,见她有意刁难温染,却也未见有什么明确的反应,如今天帝发话了,他必然得立刻下场。
    “公主,月老阁素来不算仙界姻缘,温染没有与你作难的意思,何必为难他?”
    令天岚大吃一惊的是,居然连卯月都帮那个温染说话!
    到底谁是你未来的夫人啊?
    卯月这话说的似乎没有什么刻意偏颇于谁的意思,也的确是实话,可不知为什么,天岚心里就是觉得古古怪怪。
    怎么好像她倒成了一个外人?
    天岚见焰绯和卯月都帮着温染说了话,一时气极,当众说道:“你们倒是真和睦——温染前些日子偷偷跑去蓬莱岛,还偷了遥湛仙君这位大前辈的遗物留给他自己徒弟!我一直忍着没说罢了,若是真要难为他,早就说出来了!”
    此言一出,在场的众仙顿时大惊。
    因为遥湛仙君的地位崇高,作为第三代仙者的领军人物,当年甚至有不少仙者拥护他成为仙界之主,只可惜仙界之主所执掌的天元结印一直没有回应,而遥湛仙君本人也并无此意,所以才作罢。
    众仙一时议论纷纷。
    温染整个人都傻了,这回他终于知道在岛上是谁跟踪他们了,居然是女娲宫的人?!怪不得白哲都觉得眼生。
    天岚见在场众仙情绪大动,只觉自己重新占了上风,又怕焰绯什么的又来捣乱质疑,她抢先一步继续说道:“你们看,那白哲的手腕上戴的可是遥湛仙君的遗物?”
    离温染他们座位更近的青华大仙和锦鲤大仙赶紧凑过去,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几遍。
    “这……这不是云烟的无晦镯吗?!”锦鲤大仙大惊道。
    他口中的云烟正是当年的仙界第一美人暮云烟,而她也正是遥湛仙君的妻子。
    “天呐——居然还真是!”
    “唉,小温染你糊涂啊! 遥湛仙君夫妻的遗物你怎能……”
    一时间,哀叹声、指责声纷纷袭来。
    天岚公主挺起胸脯,高高抬起自己的下巴,坐等温染被处罚。
    其实由于温染是被月老抱回来的,打小就在内庭长大,一直颇受内庭众仙的照顾。今日连他都受了实打实的指责,可见遥湛仙君他们夫妻俩在内庭的地位有多么崇高。
    温染见众仙纷纷指责,反而不慌了,定了定心神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去了蓬莱岛的?”